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驻科[2010]130号 签发人:耿瑞
关于开展驻马店市2010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做好2010年度驻马店市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1、申请鉴定时间截止于<?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0年12月31日。 2、鉴定工作于2010年10月至12月31日结束。逾期鉴定的列入下一年度评奖。 二、受理范围: 1、列入国家、省(部委)和省直厅局、省辖市科技局科技计划并完成计划任务书规定任务的应用技术成果(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2、科技计划外应用技术成果申请鉴定,必须由企业牵头或产学研结合完成,属于行业或产业发展急需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其技术成熟、创新性明显、性能指标处国内外领先水平,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科技进步有重大促进作用。 3、已经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应出具用户证明)。 三、提供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 2、全套技术材料,包括: ①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②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技术内容和特征、设计与工艺图表、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 ③检验、测试评价报告(检测报告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主要包括:技术名称及内容、原定参数及测试结果,测试条件和方法及记录。工业项目包括主要工艺、技术参数,装备水平、检测手段,原材料来源及消耗情况,环保、安全及卫生状况等;农业项目包括试验设计、试验材料、试验方法、试验对比数据等;医药卫生项目包括各种试验数据、图表、图片、统计分析,主要技术指标测试结果,临床研究病例及对照研究资料等); ④科技查新报告(进行国际水平评价的项目,应提供国家一级查新机构出具的中、外文科技查新报告); ⑤用户证明(2家以上); ⑥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其中企业标准须经省辖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 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⑧涉及食品、药品和劳动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⑨准确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⑩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成果登记: 通过鉴定的项目及符合申报科技进步奖条件的项目填报驻马店市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三份,于2010年12月31日前到市科技局社发成果科登记备案。 联 系 人:丁 峰、张宝福 联系电话:2835538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