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驻马店市中小学生科技小发明竞赛活动的通知


 

驻 马 店 市 教 育 局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文件

驻 马 店 市 财 政 局

驻教基一〔2011〕12号 <?xml:namespace prefix="v"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关于开展驻马店市中小学生

科技小发明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进素质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亲身感受科技活动的魅力,唤起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热情,培养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育一批科技活动积极分子和科技人才的幼苗,作为2011年科技活动周一项重要内容,驻马店市教育局、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决定联合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科技小发明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培养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科技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弘扬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迎接未来世界的挑战。     二、活动主题     创新  体验  成长     三、活动内容       (一)小发明竞赛     小发明是指青少年运用自己学过的科学知识,设计、制造出有一定价值的新型物品。     (二)优秀作品展示     优秀作品由驻马店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设置展厅进行展示。     四、活动时间     4月底前,各学校、各县(区)教育局、科技局进行审查后,由各县(区)教育局将推荐作品提交市竞赛活动办公室,5月上旬进行汇总、审查,5月中、下旬进行优秀作品展示、评奖和颁奖。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驻马店市中小学生科技小发明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附后。领导小组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驻马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具体负责竞赛活动事宜。     六、作品评选     1、初评:由各学校严格审查后,提交各县(区)教育局、科技局审查筛选,各县(区)教育局于4月底前将推荐作品统一提交市竞赛活动办公室,同时上报作品统计表。每县(区)提交参赛作品30件以上,市直学校每校直接向市竞赛活动办公室报参赛作品5件以上。     2、复审:竞赛活动办公室以审阅申报材料和审看作品为主,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检查。在对所有作品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入围参加终评。     3、终评:由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     评审组对复审后的所有项目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等次。     4、评审标准:     重点考查中小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1)创新性:包括新颖程度、技术水平。     (2)科学性:包括选题的科学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制作方法的正确性。     (3)实用性:指该作品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数为参赛项目的5%;二等奖数为参赛项目的10%;三等奖数为参赛项目的15%。     2、根据指导学生开展活动和取得成绩情况,评选优秀科技指导教师。     3、根据开展竞赛活动的广泛程度、取得的效果等情况,对参赛学校和县(区)评出组织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所有获奖者均颁发相应证书(奖牌)     八、活动要求     1、参赛对象为驻马店市中学生、小学生。     2、参赛作品不得抄袭,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集体项目最多可有三名作者。     4、每件参赛作品的辅导教师最多不超过两名。     5、项目申报者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等附件。可从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和驻马店市科技信息网下载,网址分别为:    http//:www.zmdedu.net,http//:www.zmdsti.net.     九、竞赛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教育局 刘红义    联系电话:3651990     市科技局 周建国    联系电话:2835538     附件:1、驻马店市中小学生科技小发明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名单           2、驻马店市中小学生科技小发明竞赛活动实施细则           3、参赛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驻马店市教育局      驻马店市科技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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