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市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驻科〔2011〕37号                    签发人:耿瑞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市科普统计工作的

通  知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豫科〔2011〕55号)精神,为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市2010年度科普统计工作任务,市科技局制定了《2010年度驻马店市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成果管理科                  丁  峰    周建国    2835538                  电子信箱:zmdkjjsfk@yahoo.com.cn    附件:2010年度驻马店市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  件:

2010年度驻马店市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科普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开展科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制定科普政策、实施科普工作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可以及时掌握全市科普资源的发展概况,更好地监测全市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全市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网络建设等。第二,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市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二、科普统计的范围本次统计范围包括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调查的主要政府部门包括:市级单位包括: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公安局等。县级单位包括: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园林局、县气象局、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公安局等。三、科普统计工作的组织市科普统计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各部门、单位的科普统计工作。四、科普统计工作的操作步骤全市科普统计工作按市直部门、单位及县、区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1.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向同级市局单位、所属县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市所有调查表和本市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省科技厅备查。2.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向直属机构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录入数据;将本部门、单位的所有调查表和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备查。3.县科技局负责县级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向同级县局单位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录入数据;将本县所有调查表和本县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二份)上报市科技局备查。五、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科普工作调查表可以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页(http://www.istic.ac.cn)下载,也可以到科学技术部网站(http://www.most.cn/kxjspj/index.htm)中的科普统计栏目下载。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局负责将统计数据录入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市科技局把全部调查表电子化后建立本市科普统计数据库。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由科技部负责提供,下载地址同上。六、报送时间请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科技局在2011年5月2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和本县、区的电子化科普统计数据、所有调查表和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报市科技局。七、数据的修正和反馈市科技局在汇总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后,将组织专家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填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查和综合评估。对数据质量有问题的单位和地方提出问题,限期要求核实和修正。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单位责任划分如下:市科技局对市同级部门、单位的数据和所属各县、区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上报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并应对本系统下属县级部门、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县、区科技局对县、区同级部门、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填报数据负责。八、其他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我市科普统计工作是全国科普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科普统计工作是法定工作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切实根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全省科普统计工作按期圆满完成。2.要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科普统计工作具有数据量大、协调面广等突出特点。要充分发挥各级科普联席会议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联动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统计工作不重不漏,不推不拖。3.要做好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4.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在<?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1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负责科普统计工作的联络员名单报市科技局。5.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协调和把握科普统计的进度和工作质量,请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经验等信息报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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