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驻科〔2011〕59号 签发人:耿瑞
关于做好2011年度驻马店市科学技术
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驻马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市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安排在<?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6月1日至7月10日进行,请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科技进步奖评奖需提供的材料有: 1、奖励推荐书 2份 2、鉴定证书 2份 3、全套技术资料 1份 注:1-3项合订本一套,1-2项单独各一份 三、对推荐材料的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和鉴定证书)必须是盖有红色印章的原件,其中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行业准入证明可使用复印件,但报送时须将原件一并送审。动植物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等类项目需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及全套技术资料等。推荐材料市科技局存档,概不退回,请相关单位自留底稿和档案件。 推荐书中主要完成单位应是法人单位,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一单位一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一人一表,且有本人亲笔签名。推荐单位在“推荐单位意见”栏中必须明确填写推荐等级及理由,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名盖章。 奖励推荐书可登陆《驻马店科技信息网》下载填写。 四、拟参加省科技进步奖评审的成果,请于6月10日前到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成果管理科登记申请,有关推荐材料的 准备、上报工作,可登陆《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点击查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科 [2011]65号)。 联 系 人:丁 峰 周建国 联系电话:0396-2835538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