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县(区)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科技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活力,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常委会议纪要》(三届 第41号)和《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驻发〔2013〕9号)文件精神,市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拟于本月中旬对县区科技创新工作进行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达标分值

备注

1

召开创新大会,出台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措施

15

 

2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

15

 

3

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

15

 

4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其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

15

 

5

各县区财政科技投入每年400万元落实情况

30

 

6

发明专利申请量

10

 

 注:对各县区以上各项考核指标分别进行排序,达标得满分,不达标者依据情况核算分值。

二、考核方法

1.由各县(区)政府按照要求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对照考核内容,认真填报考核指标基础数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组成考核小组,将各县(区)填报的数据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比对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三、考核时间:2014年1月16日—1月17日

 

四、参加考核人员: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人员。

五、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得分,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各县(区)排名,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目标办。

 

 

 

驻马店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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