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驻科文〔2014〕61号

 

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积极营造企业自主创新环境,着力构建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努力探索企业自主创新机制,全面培养企业创新人才,大力弘扬企业创新文化,整体推动我市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幅度提高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市科技局党组提出的到“十二五”期间,培育 100 家创新型企业的目标,开展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拟认定40家创新型企业。

一、认定原则

   拟开展创新型企业认定,原则上参照《河南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科〔2007〕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

二、认定范围

   认定工作按照《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的精神要求,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以及曾经申报和承担过国家及省创新基金项目的单位是本次认定工作的重点。

三、其它要求

   各县区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创新型企认定工作推荐。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及时推荐上报。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上报2份,A4纸书籍式装订。

五、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8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 系 人:樊俊杰  联系电话:0396-2815091      
    电子信箱:fjj654321@126.com。
    附件:创新型企业申报书

 创新型企申报书

文件类型: .doc a87cf70773d3f0fe52f8047b3b2c2691.doc (60.00 KB)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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