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驻马店市科技成果转化奖的通知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驻科文[2015]2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驻马店市科技成果转化奖的通知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驻发〔2013〕9号)和《驻马店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奖励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驻马店市科技成果转化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的重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的先进装备制造、光机电及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有效开发和综合利用资源、节能降耗、防治污染、防灾减灾、提高公共安全和人口健康等领域。注重奖励在实施转化过程中形成了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奖励中科院科技成果在驻马店落地转化项目。重点奖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和重大产品、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化项目、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重大项目。二、奖励对象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发展新产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三、申报条件在我市范围内、由我市企事业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已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或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新药证书,并已成功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同时对我市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成果转化项目为工业企业近三年年创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利税超过500万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近三年在我市年推广面积60万亩以上、亩产量较全市平均亩产增长10%以上;社会发展等领域成果转化项目的新技术、新方法已被广泛应用,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突出。转化的科技成果可来源于国内外各类机构、组织和个人,成果转让的手续和合同应真实、有效、合法、完备。四、申报材料《驻马店市科技成果转化奖申报书》、成果转化实施总结报告、科技成果证明、该项成果在产业化生产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证明、技术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五、申报程序和申报名额(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区科技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等主管部门申报。
 (三)各主管部门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形式统一报送。六、申报时间和地点申报时间:2015年5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地点: 驻马店市科技局(驻马店市纬一路广安大厦703室)联系电话:2600662 电子信箱:zmdskjjjhk@163.com附件1:《驻马店市科技成果转化奖申报书》附件2: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总结报告编写提纲驻马店市科技局     

2015年4月15      

   驻科文(28号附件2)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文件类型: .doc 8a1d36193696d20b9555448c56ae5d27.doc (20.00 KB)
  驻科文(28号附件1)成果转化奖项目申请书 
文件类型: .doc 94e23c7903f227f317c917332bf694af.doc (108.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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