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驻科文[2015]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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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

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工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以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等骨干企业为重点,面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符合发展战略布局的转制科研机构,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在驻马店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2%以上,或不低于2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2项。

2、依托单位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

3、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4、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顺序书脊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申报书和可研报告提纲从《驻马店科技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四、申报要求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科技管理部门集中申报,请严格按技术领域进行分领域申报,各县区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于2015年10月20日之前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人: 韩盘根、 崔聪       电话:  2814432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二0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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