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驻科文〔2016〕34号—————————————————————————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工信)局(委),市直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提高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效能,按照《驻马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驻科文 〔2015〕38号)的规定,现补充征集一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认定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企业上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科研单位上年科技成果推广或技术转化效益达5000万元以上。2、申报单位科技创新意识强,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投入资金须大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3、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10人以上;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4、原则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5、所承担的市级科技项目已按期完成并通过验收。6、正在承担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单位不能再申报当年重大科技专项。7、县区政府出具推荐函;县区科技经费支持30-50万元的项目优先作为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考虑。8、项目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符合我市产业特色,能支撑引领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登陆“驻马店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平台”进行进行网上申报、提交,并上传相关附件。2、网上提交后自动生成的申报书打印一式2份盖章后交市科技局计划科。三、申报时间及地点申报时间: 2016年6月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址:广安大厦807房间。四、业务咨询韩盘根 崔 聪 0396-2814432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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