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 施 方 案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铁路、公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积极公开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全市范围内互联互通。(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纳税人学堂、税企QQ群等多种渠道,大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五)推进国有企业运行监管信息公开。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运行监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组织所出资国有企业每年通过网站公开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等信息。(市国资委牵头落实)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公开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基础上,大力推动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并通过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展示“权责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探索乡镇服务职能信息公开。(市编办牵头落实)(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方面信息,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市住房管理中心、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按照省工商局确定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实现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进一步加快驻马店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实现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随机抽查结果等企业信用信息通过该系统归集公示。(市工商局牵头落实)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市发改委牵头落实)(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完善网上审批及服务模块功能建设,推进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拓宽市长热线服务范围,加快实施电子招投标、国有建设土地网上招拍挂交易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服务。(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市公安局牵头落实)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信息公开(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扶贫政策、扶贫绩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公告公示内容,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强和规范公募扶贫款物管理,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市扶贫办牵头落实)(二)推进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制订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社会救助信息做出明确界定、明晰社会救助公开范围、公开渠道。突出做好低保、特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市民政局牵头落实)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三)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市住房管理中心、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落实)(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每月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数据,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牵头落实)(五)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市教体局牵头落实)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市卫计委牵头落实)积极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政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资质、食品药品监督抽验结果、消费警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重大食品药品典型案件查处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一)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和制定涉及群众企业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必须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引导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决策(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落实)(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按要求公开各支出分类、各转移支付分类的项级和款级科目,逐步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按要求细化内容,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市财政局牵头落实)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和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市审计局牵头落实)五、围绕政务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水平。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增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科学性。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在政府网站建立政策解读平台,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县区、本部门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上进行发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六、围绕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主动回应关切机制,明确责任,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县区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外公布事件信息。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回应关切能力,实现回应关切常态化。(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负责落实)七、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年度内,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分别负责落实)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调研一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有牵头任务的市直部门要积极对接省直部门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抓好本部门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并于6月20日前在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及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发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检查台账工作进度,2016年9月对台账开展一次检查,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县区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全市通报,2017年1月对台账进行考评验收,对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驻马店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附 件驻马店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
序 号 | 工作要点 | 责任单位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
1 | 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 发改委 | 驻马店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商守健 | 2016年12月底 | |||
2 |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 信息公开 | 发改委 | 驻马店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政府大项目办主任 任国胜 | 2016年12月底 | |||
3 |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服务中心 | 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委委员、调研员 李国喜 | 2016年12月底 | |||
4 |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 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 财政局 | 驻马店市财政局副局长 崔 毅 | 根据政策调整 及时公开 | ||
国税局 | 驻马店市国税局副局长 胡保华 驻马店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卢林 | 2016年12月底 | |||||
地税局 | 驻马店市地税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杨飞 | 2016年12月底 | |||||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 发改委 | 驻马店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政府大项目办副主任 宋国喜 | 2016年12月底 | ||||
财政局 | 驻马店市财政局副局长 康庆学 | 根据政策调整 及时公开 | |||||
5 | 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 国资委 | 驻马店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魏 华 | 2016年12月底 | |||
6 | 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 市编办 | 驻马店市编办副主任 杨 军 | 2016年2月25日已完成 | |||
7 | 推进市场监管 公开透明 | 保障性住房 | 房管中心 | 驻马店市住房房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文彬 | 2016年12月底 | ||
产品质量 | 质监局 | 驻马店市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帆 | 2016年12月底 | ||||
旅游市场 | 旅游局 | 驻马店市旅游局副调研员李铁军 | 2016年12月底 | ||||
知识产权 | 科技局 | 驻马店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组组长 余 涌 | 2016年12月底 | ||||
安全生产 | 安监局 | 驻马店市安监局副局长 何树恒 | 2016年12月底 |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 工商局 | 驻马店市工商局副局长 陶 锋 | 2016年12月底 | ||||
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 发改委 | 驻马店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 正 | 2016年12月底 | ||||
8 | 推进政务 服务公开 |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 行政服务中心 | 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副调研员 赵 泉 | 2016年12月底 |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 各部门 | 各部门分管领导 | 2016年12月底 | ||||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 公安局 | 驻马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长 房国卫 | 2016年12月底 | ||||
9 | 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 扶贫办 | 驻马店市扶贫办副主任 杨 光 | 2016年12月底 | |||
10 |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民政局 | 驻马店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春和 | 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公开 | |||
11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人社局 | 驻马店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文才 驻马店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劳动就业处处长 李万收 | 2016年12月底 | |||
12 | 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 | 房管中心 |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文彬 | 2016年12月底 | |||
13 | 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 住建局 | 驻马店市住建局副局长 黎 军 | 2016年12月底 | |||
14 | 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 | 住房公积金中心 |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张 静 | 2016年12月底 | |||
15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空气、水质环境信息 | 环保局 | 驻马店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刘 群 | 每月底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信息 | 驻马店市环保局调研员 杜建成 | 受理审批两个工作日内 | |||||
16 | 教育信息公开 | 教体局 | 驻马店市教体局副局长 苗炳启 | 2016年12月底 | |||
17 | 卫生信息公开 | 卫计委 | 驻马店市卫计委副主任 段民夫 | 2016年12月底 | |||
18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食药监局 | 驻马店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段保华 | 2016年12月底 | |||
19 |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分别负责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 | 2016年12月底 | |||
20 |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财政局 | 驻马店市财政局调研员 冯文福 | 预算待每年人代会批复后及时公开;决算待省厅批复后及时公开 | |||
21 | 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 | 审计局 | 驻马店市审计局党组成员 总审计师 王文通 | 结果公告2017年8月公开。整改情况2017年12月公开 | |||
22 | 主动做好本地、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分别负责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分管领导负责 | 2016年12月底 | |||
23 | 积极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即时做好回应社会关切 | ||||||
24 | 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 ||||||
25 |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 标准化水平 | ||||||
26 |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 集中化水平 | ||||||
27 | 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 理论化水平 | ||||||
28 | 加强领导,理顺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协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 ||||||
29 | 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 | ||||||
30 | 公布本地、本部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和台账 | 2016年6月2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