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结果的通知

 科技局文件头.jpg驻科文〔2017〕12号关于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结果的通知各县区科工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驻科文〔2016〕56号)规定,为加强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动态管理,提升工程中心的运行质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15年以前建设的116家工程中心(含重点实验室)依据申报材料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请各主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加强对工程中心建设运行的管理和指导,考核为合格的工程中心,要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对于提出警告的工程中心,要督促其依托单位抓紧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提出考核申请,直至达到合格以上等次,连续2次考核为警告等次的工程中心给予撤销处理;对撤销的7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该依托单位2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附件: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结果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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