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科文〔2017〕26号
关于做好扶贫攻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科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扶贫攻坚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是“两个百年目标”的第一目标,是“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第一战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88号),着力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科技扶贫,现决定启动扶贫攻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形式 拟选派30个科技特派员,深入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选派形式为科技人员个人。 二、科技特派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自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创业和科技扶贫。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原则要求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与需求单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可优先选派。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身体健康,作风务实,学风正派。
三、选派程序
1、征集需求各地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对贫困村存在的科技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人才需求,经认真筛选后,组织填写需求登记表。需求单位已有明确意向人选或与科技人员已有合作基础的,可进行先期对接,如对接成功,需求登记表可与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并报送。
2、上报推荐人选
各有关单位推荐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储存加工、农林生态与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科技等领域的科技人员填写《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3、组织对接选派
市科技局组织申请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选派。四、申报程序1、各县(区)科工信委分别推荐4项科技特派员需求进行汇总并在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科技特派员需求表一并报送。
2、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并报送至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3、主管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审核通过的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进行汇总并在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并报送。
3、报送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5月15日前。
五、经费支持
市级科技特派员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选派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开展服务时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专家讲课费、资料费、材料费等。
六、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派工作,支持科技人员发挥职业特长,到农村开展创业服务。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限一般为两年。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0396-2815952 电子信箱:kjjzhy@126.com
地 址:泰山路广安大厦701室 附件:
1、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2、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3、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需求汇总表
4、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申请汇总表 5、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驻马店市科技局 2017年5月2日 点击下载所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