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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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科文[2017]55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科工信委、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驻马店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驻科文【2016】56号),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以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等骨干企业为重点,面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市级重点实验室。二、申报条件1、依托单位必须在驻马店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2%以上,或不低于2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2项。2、依托单位建有较完善的内部研发机构且运行正常。3、研发平台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科研人员1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4、平台具备科研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5、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建立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实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填写《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或《驻马店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按顺序书脊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见附件。四、申报要求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科技管理部门集中申报,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请严格按技术领域进行分领域申报,其中工程中心申报材料按技术领域分别报送高新科、农业科、社发科,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报送计划科。报送时间2017年8月30日。     附件:1、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及可研报告    2、驻马店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文件类型: .docx f109d1ba296a3174a20f2c9853b48c34.docx (24.64 KB)
驻马店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文件类型: .docx 87eccbe05f8451a0ce3f658ae59b9532.docx (20.53 KB)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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