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建立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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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科文〔2017〕93号 关于同意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建立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科工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驻发〔2016〕2号)精神,按照《驻马店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驻科文〔2016〕56号)。市科技局批准“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建立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黄淮学院”等3家单位建立重点实验室。建立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单位,要按照专家论证建议,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创新团队建设和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尽快把科技创新平台建成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的动力源。市科技局将按照《驻马店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附件:2017年驻马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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