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驻马店市2020年食品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20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驻马店市大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8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驻马店市卫华食品有限公司、正阳县桂山食品厂、上蔡县新世纪纯净水厂、上蔡县东升食品有限公司、上蔡县晨露纯净水厂、正阳县金穗精米厂6家企业停产未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对各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各企业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1.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情况
2.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情况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
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情况
一、驻马店市大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炒制车间两个排烟管道与墙壁的缝隙过大。
2.检验仪器未提供有效期内检定证书。
3.无留样记录。
4.未划定不合格品存放区域。
5.销售台账未记录购货者的联系方式。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驻马店市口味坊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熟区更衣室地面有积水。
2.卤制车间废弃物存放设施破损,且数量不足。
3.未经脱包的酱油、调料直接进入车间。
4.工人王紫英戴首饰进入卤制车间。
5.无销售台账。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河南省隋唐酒业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厂区、生产车间地面裸露、部分未绿化。
2.调酒车间洗手更衣室水龙头是手动式。
3.生产车间缺少废弃物收集设施。
4.生产场所有虫害迹象。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河南天一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生产车间地面有积水,内包车间玻璃破损,蒸煮油炸车间顶棚破损,蒸煮油炸车间地面有埋水管的沟未封闭,车间卫生不整洁。
2.更衣室杀菌灯不能照射工作服。
3.无洗涤剂消毒剂存放库
4.抽查2020年5月14日生产的麻辣汤面方便面无留样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五、西平县冠达食品厂
(一)存在问题
1.更衣室没有消毒设施。
2.无原辅料出入库和领用记录。
3.料库与生产车间有人员可以出入的通道。内包间与外包间未分隔,工人进入洁净区无二更。
4.未提供检验仪器检定证书。
5.未对出入库管理、仓储、运输和交付控制等进行记录或相关记录不规范
6.2020年无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7.2020年以来未按照企业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六、西平县吕店乡宜家面粉厂
(一)存在问题
1.车间顶棚、生产设备有蜘蛛网。纱窗被灰尘覆盖。生产车间有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2.无更衣室。
3.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领用记录缺失。
4.库房车间入口无防鼠板。
5.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
6.检验仪器设备未按期检定。
7.未对出入库管理、仓储、运输和交付控制等进行记录或相关记录不规范。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七、西平佳宇食品厂
(一)存在问题
1.生产车间排风扇未安装防蝇纱网。
2.车间和库房防鼠板为木质。无防鼠、防蝇、防虫装置使用情况检查记录。
3.未提供有效期内检验仪器检定证书。
4.未对出入库管理、仓储、运输和交付控制等进行记录或相关记录不规范。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2
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情况
一、驻马店市开发区陈姥姥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车间北部有一旱厕距离车间不足25米。
2.抽查生产日期2020年5月18日和2020年5月23日辣椒酱无出厂检验报告及元素记录。
3.未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更衣室洗手间无消毒设施。
5.未提供检验仪器检定证书。
6.未划定不合格品存放区域。
7.未填写销售台账。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河南省正聪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厂区车间顶棚有霉变,蜘蛛网,地面有烟头,墙壁有锈斑。
2.洗手水龙头是接触式、消毒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3.进货查验记录缺少与食品包装袋的记录,使用平阳县雅发彩印有限公司的塑料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过期)
4.无原辅料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5.生区与熟区未分离。
6.检验食品设备未按期检定。
7.未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铅、致病菌)。
8.台帐记录缺少生产日期,详细收货地址。
9.抽查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河南盛世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一)存在问题
1.无2020年以来投料记录。
2.无2020年以来关键控制点记录。
3.抽查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2日小磨香油有检验报告无检验原始记录
4.原辅料库改为它用,无原辅料库
5.厂区有杂物,车间有杂物,卫生不整洁
6.更衣室门口有沙袋,无法开门
7.生产车间无废弃物存放设施。
8.无洗涤剂、消毒剂存放库房,无使用记录。
9.无2020年以来防鼠、防蝇、防虫害记录。
10.无2020年以来原辅料进出库和领用记录。
11.无2020年以来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12.生产车间内存放有原料和成品
13.无2020年以来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14.天平、干燥箱、培养箱、灭菌锅未提供有效期内检定证书。
15.无2020年以来留样及记录。
16.无2020年以来运输和交付控制记录
17.无2020年以来销售台账记录。
18.无2020年以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计划和考核记录。
19.2020年以来未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0.2020年以来未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河南省百年谭记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抽查原料库生产日期2019年9月29日的膨化豆制品无法提供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无进货查验记录。
3.无生产日期2020年6月8日的风味肠投料记录。
4.无生产日期2020年6月8日的风味肠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
5.抽查成品库生产日期2020年6月8日的风味肠不能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
6.包材库包材未离地存放。
7.车间有杂物,卫生不整洁。
8.更衣室有床、木板等杂物,洗手消毒间水龙头为手接触式。
9.无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存放库,无相应的使用记录。
10.车间库房入口防鼠板高度过低,无防鼠、防蝇、防虫害使用情况记录。
11.无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保管和领用出库记录。
12.肉制品车间生区与熟区人流未分隔。
13.内包车间与外包车间、成品库直接连通,工人在外包间从事内包工作。
14.未提供有效期内检验仪器检定证书。化验室与生产区域未分隔。化验室内间有两张床铺。
15.成品库未划定不合格品存放区域。
16.原料冷库温度为-8.5度和-8.4度,不符合低于-18度的要求。
17.销售台账未记录购货者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18.无定期排查食品风险隐患记录。
19.无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