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驻马店市 2020年食品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2020年9月11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河南基翔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对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企业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情况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情况
一、河南基翔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厂区排水沟下沉,易积水。
2.工作服在柜子内存放,起不到消毒作用。
3.车间内的洗涤剂、消毒剂与原料、半成品未分隔存放。
4.脱包间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
5.氢氧化钾标准溶液超保质期。标定日期2020年3月,有效期为2个月。
6.成品库未划定不合格品存放区域。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今麦郎食品遂平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内包车间废弃物、待确认物品等存放容器无标识。
2.食品添加剂库内存放有色带、胶带等杂物。
3.盛放调料包的塑料筐有霉点。
4.方便面酸价检验方法不正确。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平舆康博汇鑫油脂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芝麻油小包装间内放有杂物,炒芝麻成品库窗户台面有积尘及蜘蛛网。
2.原料库防鼠板与地面接触不严密,有缝隙。
3.芝麻油小包装间与外包间留有人员通行门,非物流通道传递。
4.培养皿、吸管数量不足,缺做细度项目铜筛,缺硫代硫酸钠滴定管。
5.留样未加留样标示。
6.成品库房内未划分不合格品存放区。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正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原料检验取样区西侧地面有少量积水,堆放有杂物。
2.榨油车间入口更衣室内工装存放处有工人个人服装。
3.包装车间内废弃物存放桶未加贴标识。
4.留样未按具体批次分别标识。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五、河南豫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存在问题
1.调配间、制酒间无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施。
2.粉碎车间通风设施不足、灌装间(北)洗手消毒设施不足,水龙头为手动开关。
3.制曲间、原粮筛选间无防鼠设施。
4.灌装车间(南)与外包间连通、存在交叉污染。
5.调配车间未进行温湿度监测并记录。
6.检验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无检验人员签字、无编号、项目不全,数据处理错误。
7.无塑化剂委托检验相关制度,无与委托检验机构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
8.未按规定留样2年以上并记录,留样设施不足。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六、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和面间、配料间卫生不整洁,无清洗间、物流乱,未脱包。
2.更衣室、内包材杀菌间紫外灯损坏。
3.内包间废弃物收集设施不足,无标识。
4.原辅料查验记录缺供货者地址,未提供河南大众粮油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资质。
5.冷却间、喷油间、烘烤间有原料、包材存放,且在冷却间实施包装行为。
6.发酵间温湿度计损坏、未监测并记录。
7.原始记录打印而成,且数据一致,不是人工签字,检验报告结论判定不准确。
8.未按规定的留样期限留样,留样设施不足,无留样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七、河南懿丰油脂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包装车间地板有破损。
2.更衣柜个人物品混放。
3.缺少垃圾收集设施标识。
4.缺少企业近期食品主体责任自查表。
5.生产车间存放有包装箱、外包与内包未有效隔离。
6.缺防蝇设施。
7.成品库未划分合格区、不合格区、待检区。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八、河南郎陵灌酒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原料粉碎车间有蜘蛛网、粉尘、地面破损。
2.酿酒车间缺防鼠板、顶棚有污垢、通风设施未安装防虫防蝇设施。
3.包材库包材未离地存放。
4.更衣柜与个人物品混放,洗手设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缺少清洗消毒设施。
5.生产车间未装防爆开关,原酒库、灌装车间无通风设施。
6.灌装车间与洗瓶车间互通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7.生产车间(原酒储存库)未见温度计、酒精计。
8.灌装车间有个人物品,员工戴首饰、手表、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