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企业困难职工解困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式
有主管单位的企业由主管单位统一报送,无主管单位的企业由单位自行报送。
二、 报送的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1、单位申请报告,要求经主要领导或法人签字;2、《企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要求以EXCEL 表格方式同时上报电子版; 3、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和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单位可单独标注,可以按每人 1000元的标准发放。
三、 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有关单位及企业于 2021年1月8日前将书面申请报告及《企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劳动就业处就业科。
联 系 人:陈丽娜
联系电话: 2833513 2914281
电子邮箱: zmdsjyk@163.com
附件:企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