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驻马店市 2021年食品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2021年6月至12月,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河南久久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卧龙分公司等36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对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企业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 1.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情况
2.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情况
3.监督检查时停产未检查企业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1
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情况
一、西平佳宇食品厂
(一)存在问题
1.生产车间内用瓦楞纸箱盛装半成品。
2.粉碎车间粉碎机有蛛网、粉尘。
3.工人李巧红带耳环进入包装车间工作。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河南省好食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车间墙面顶棚有锈蚀。
2.更衣室紫外线灯不能正常使用。洗手消毒间干手器不能正常使用。
3.无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记录。
4.蛋白肠衣未脱外包进入生产车间。
5.化验仪器天平、干燥箱、培养箱、灭菌锅检定证书超期。6.检查时检验人员离职,无检验人员。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河南盛冠达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肉制品车间洗手消毒间酒精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2.肉制品车间原料缓冲间与车间连接口未安装门。
3.地磅等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内容项目与设备功能不一致。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河南上蔡状元红酒业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浓香型白酒车间东部地面下沉洼陷,顶棚有雨水渗漏现象。
2.车间有麻雀。
3.无2021年产品留样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河南久久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卧龙分公司
存在问题
1.车间地面有破损。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驻马店市迪丽莎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车间顶棚有蛛网积灰。
2.车间内东墙一个排风扇损坏。
3.车间内无防蝇设施。
4.成型车间、内包车间有瓦楞纸箱。
5.无2021年产品留样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驻马店市广旺来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拆包间门下半部未装门,拆包间与内包间的物流通道下半部未安装门,使内包间与外部连通。
2.更衣室、洗手消毒间有餐具、水杯等杂物。
3.未留样。
4.销售台账无2021年4月以后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驻马店顶津饮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臭氧循环混合罐有渗水漏水现象。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驻马店市开发区六和红心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存在问题
1.裹泥车间排风扇防蝇纱网破损。
2.无定期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3.杀菌车间存放有瓦楞纸箱。
4.化验室天平、干燥箱、培养箱、杀菌锅检定证书超期。
5.有2021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但无培训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驻马店高新区广东金德利饼业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车间内洁具间有积水、有烟头。
2.洗手消毒间有餐具。
3.车间内灭蝇灯未及时清理维护。
4.检验室天平、干燥箱、培养箱、灭菌锅检定证书超期。
5.销售台账未记录购货者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遂平县香香牛食品厂
(一)存在问题
1.无2021年以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2.无2021年以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
3.检验室天平、干燥箱、培养箱、灭菌锅检定证书超期。
4.无2021年以来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5.车间内无废弃物存放设施。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遂平县雪龙制冷食品厂
(一)存在问题
1.厂区堆放有建筑垃圾。
2.内包车间与外包车间未分隔。
3.化验室无菌室无样品传递窗。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十三、遂平凤鸣谷酒业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厂区内紧挨生产车间的排水沟有部分未加盖盖板。
2.勾调罐体积容量与液位计不匹配,进行勾调计量时精度不准确。
3.化验室气相色谱仪未鉴定。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十四、驻马店市百利源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更衣室缺少工装杀菌设施。
2.未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3.销售台账未注明购货者地址、联系方式。
4.缺少原始培训签到表。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十五、平舆县金得利饮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上瓶车间有蜘蛛网、外包装车间地面部分破损。
2.上桶间缺少挡鼠板、防蝇设施。
3.上瓶车间与灌装车间存在交叉污染。
4.微生物检验室缺少温控设备。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平舆县满冠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更衣室缺少挂衣钩。
2.缺少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记录。
3.未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河南省亿家乐米业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厂区地面部分未硬化。
2.缺少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记录。
3.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4.化验室仪器到期未检定。
5.未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6.不合格品同合格品混放无明显区分。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正阳县东方香米厂
(一)存在问题
1.洗手设施不出水。
2.缺少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记录。
3.未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正阳县谷源米厂
(一)存在问题
1.厂区有部分地面破损,生产车间提米口处有污垢、蜘蛛网。
2.洗手水龙头为接触式。
3.缺少定期检查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使用记录。
4.未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十、河南张喜凤粮油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厂区部分地面有破损。
2.原料库入口处缺少防蝇、防鼠、防虫害设施。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十一、汝南县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纯净水厂
(一)存在问题
1.制水间卫生不整洁。
2.风淋间缺少互锁装置。
3.清洗间存放的消毒液未标示。
4.制水间原水贮存罐外壁存在锈蚀现象。
5.化验室电导率测定仪未按期校准。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十二、新蔡易厨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内包灭菌间消毒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2.原粮缺少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
3.调味品车间粉碎机布袋未清洁。
4.未按规定留样并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十三、河南搜神酒业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风淋间没有互锁装置。
2.未按规定留样。
3.未建立销售台账。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十四、河南省东祥食品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车间仓库卫生不整洁。
2.车间内有飞虫、地漏未盖。
3.不能自检的未委托第三方检验。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十五、河南省通润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熬制车间配料室卫生不整洁。
2.酒精消毒机没有酒精,不能正常使用。
3.配料室缺照明设备和称量设备。
4.男更紫外灯损坏,车间缓冲间灭蝇灯损坏。
5.凉胶间缺少温湿度记录。
6.销售台账未填写产品批号和联系方式。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 2
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情况
一、河南金利源农产品有限公司韩寨分公司
(一)存在问题
1.生产车间有蛛网积灰,有小麦、小麦粉散落地面。
2.更衣室有杂物积灰。
3.企业生产许可证范围无专用小麦粉,车间库房现场发现有复配小麦粉面粉处理剂(面条粉品质改良剂)。
4.检验室顶棚破损,有杂物。
5.成品库内生产日期2021年9月5日小麦粉(特制一等)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
6.未进行留样。
7.销售记录无食品生产日期项目,无购货者联系方式。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驻马店市开发区三和圆食品加工厂
(一)存在问题
1.车间有蛛网、粉尘。
2.更衣室无紫外线灯管等消毒设施。洗手消毒间两个洗手龙头其中一个不能正常使用。
3.车间北墙排风扇防护盖片损坏。
4.不能提供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5.无进货查验记录。
6.无投料记录。
7.无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记录。
8.检验室天平、干燥箱检定证书超期。
9.成品库改为车间、无成品库。
10.未建立销售台账。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 4
监督检查时停产未检查企业
1.上蔡县丰岭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2.上蔡县晨露纯净水厂
3.平舆县伊祥食品有限公司
4.平舆县清河实业有限公司
5.平舆县醉颠酒业有限公司
6.河南宿鸭湖酒业有限公司
7.汝南县臻头河农牧蛋制品加工厂
8.河南金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新蔡永胜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