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22-01790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0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22〕46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驻政〔202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驻马店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6月22日

驻马店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

前言

城市更新是对城市中的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工业区、旧商业区等已经不适应现代化社会生活的区域进行更新改建,旨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乡人居环境是人类为满足聚集生活需求所营建的综合环境,是人类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主要成果,是人类文明的核心载体。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城市更新是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改善人居环境是城市更新的主要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的空间;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压实县级主体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注重实际效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能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力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文明乡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在锚定“两个确保”,大力实施“十大战略”,加快建设实力雄厚、开放创新、环境优美、平安和谐、文明幸福、政治清明的“六个现代化驻马店”,谱写新时代国际农都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必须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以前瞻30年的眼光看问题、作决策,在拉高标杆中争先进位,在加压奋进中开创新局,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驻马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驻马店。《驻马店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总结梳理“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任务,根据《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等,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为今后五年发展提供指引。

第一章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面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助力脱贫攻坚,以污水垃圾、黑臭水体治理、扬尘管控等专项治理活动为重点,推动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全市城乡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 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第四次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镇格局不断优化、综合承载力明显提升、产城融合成效显著、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化发展呈现出高速度与高质量并驱发展的显著特征,探索并逐渐走出了一条传统农业城市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城市品质和形象显著提升。 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着力写好“四篇文章”,大力开展“城市四治”,全市共谋划实施百城提质项目2468个,完成投资约1977亿元,其中,2020年全市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662个,累计完成投资576.7亿元,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驻马店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一系列殊荣,城市知名度不断提升。确山、泌阳、平舆、汝南、新蔡、正阳等县均为国家卫生县城,平舆县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泌阳县、西平县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新蔡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泌阳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城市承载能力和环境品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 围绕“三个一批”,全市开工棚改安置房16万套,完成投资约320亿元,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3987万户;改造农村危房15.54万户,实现存量危房全部清零;“十三五”期间,全市商品住宅销售350942套,销售面积超过4045.88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6平方米,比“十二五”末有较大幅度提升。

——村镇环境和面貌明显改善。 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户厕改造61.3万户。新建“四美乡村”示范乡镇33个、示范村914个、“千万工程”示范村145个。行政村公共照明全覆盖,83.5%的行政村绿化普及。新建“四好”农村公路500公里,农村公路“通村入组”提前一年完成。天然气管道延伸至94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7%,基本建成“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九个县和驿城区顺利通过农村生活垃圾省级达标验收。截止2020年底,全市154个乡镇、2518个村委共配备农村保洁人员2万5千多人,实现了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处理148.76万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第二节   发展形势

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人居环境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国家更加注重完善城镇化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村镇建设、生态环保等领域短板,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住房租赁、物业等服务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推进城市绿色发展。这些重大要求部署,为开展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我市正处于战略叠加的机遇期、蓄势跃升的突破期、调整转型的攻坚期、风险挑战的凸显期。市委五次党代会提出:把驻马店打造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城市、物流枢纽城市、“国际农都”的目标,为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描绘了宏伟蓝图、带来了重大机遇,有利于加快实现我市建设“六个现代化驻马店”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补短板强弱项,树标杆上水平,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速与提质;有利于完善淮河干流和洪汝河生态廊道建设构筑的生态屏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格局。

在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全市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补短板强弱项任务艰巨,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是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还不高。截止2020年底,全市城镇化率为44.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2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75个百分点,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任务十分繁重。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并存,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还比较突出,城市更新任务艰巨,人居环境质量不高。 二是 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存在短板弱项。城市污水、供热管网建设滞后、标准不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排水管网混接、错接问题比较普遍;部分老城区由于排水管渠建设年代久远,管渠排水标准低,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时不能满足排水需求。 三是 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程度不高,存在“城市病”等问题,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管理薄弱,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标准、手段等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四是 农村点多面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存在不少突出短板,乡村建设管理不规范,农房品质不高,环境亟待改善。 五是 城乡特色风貌不鲜明,千城一面、万楼一式现象比较普遍,城乡特色风貌没有得到有效塑造彰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需进一步加强。 六是 城市风险隐患进入凸显期,经过长期快速发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运行中积累不少风险隐患,在汛情、疫情中短板弱项凸显,统筹发展和安全任重道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思维、结果导向,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重要论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大力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建设宜居、韧性、智能的现代化城市和美丽文明乡村,创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深入实施淮河流域经济带建设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以人为本。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格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激发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坚持系统观念、安全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统筹自然生态、人工建设、社会人文等各类系统,统筹城市与农村、建设与管理、新区与老城、“里子”与“面子”等协调发展,提高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安全性,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坚持生态优先、低碳发展。 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有关目标要求,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污染防治,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城乡建设从外延粗放式向内涵集约式转变,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坚持改革创新、智能高效。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完善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行业发展深度融合,提高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技术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跨越,提升整体竞争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城乡人居环境整体改善,现代化城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建设加快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环境需求初步得到保障。

到2035年,全市城市和乡村建设品质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发展更加健康、安全、智能、绿色、环保,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相融,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基本建成。

第三章统筹城乡自然生态格局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环境建设和治理,构建健康安全生态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第一节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 山地生态屏障功能。 全面保护山区天然林资源,因地制宜实施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还草,优化调整树种结构和林业产业结构,加强森林质量提升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保护恢复,提升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水平,提高山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推进桐柏-大别山区退化林修复和退化湿地恢复,加强混交林培育和低产经济林改造。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优质林果、森林旅游等产业。提升西部山地生态屏障功能,提升平原生态涵养区,构建生态空间保护骨干网络。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夯实生态空间保护节点支撑。到2025年完成造林30.61 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35.21%,2个县完成国家森林城市、3个县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创建。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整合保护地区域交叉重叠空间,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明确功能定位和保护修复重点,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分类分区开展生态系统修复,有序实施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异地搬迁和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加强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管控和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实施宿鸭湖湿地生态恢复和修复治理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扩水增湿、生态补水,维护湿地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湿地面积保持87.9万亩不减少,所有县区实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或效野公园全覆盖。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管,完善保护管理基础设施。

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完善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分区分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空间治理由指标管控向质量管控和功能管控转变。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

构建多层次生态网络。 落实河南省生态安全体系,从维护生态系统整体性、保障生态功能稳定性出发,以生态空间为基础,以主要水系和山脉为脉络,结合流域自然地理单元特征,构建“一屏、五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一屏,即西部伏牛山及桐柏山余脉生态屏障,是河南省“一带三屏三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的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生态安全屏障,以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为目的,突出对山、林、草、水库等自然资源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五廊,即洪河、北汝河、汝河、臻头河、泌阳河五条河流生态廊道,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流域水系保护及流域管理,加强河流廊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多点,即由宿鸭湖、薄山湖、嵖岈山、金顶山、铜山湖、棠溪源、老乐山、盘古山、五峰山、白云山等构建新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分区管控要求,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第二节   优化城市空间形态

融入山水自然环境。 传承传统理念,尊重地域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营造与自然环境相适宜的城市形态和空间格局。延续城市发展演变的历史肌理,维护山水城格局的连续完整。严格管控城市观山观水的景观视廊以及重要文化遗产的背景区域,把好山好水好风光引入城市,促进城市与山水环境交融渗透,“让城市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融合农业农村空间。 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城乡用地扩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现代城市与田园乡村相互融合、各具特色的空间形态。推进现代城市建设与农业农村空间融合,在城市组团式空间结构中,让农业农村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结构组成。在城市近郊区、城市组团之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和都市休闲产业,让麦田、菜地、青纱帐成为现代都市景观。

构建完善的蓝绿空间网络。 依托自然生态条件,统筹城市内外森林、水系、湖泊(水库)、湿地等蓝绿空间要素有机连接,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结合水系、交通廊道等建设城市通风廊道,使城市内部的绿空间、水空间与外围山水要素融合,形成完整的城市蓝绿空间网络。

优化城市公园结构布局。 建设城市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以及居住区公园分级分类的城市公园体系,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提高城市公园绿地配置和养护水平,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和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完善提升城市绿地系统,开展屋顶和立体绿化,丰富城市景观。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以国家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试点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城市新区、新建项目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旧小区结合旧城改造、积水点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和现有绿地功能品质提升等积极实施海绵化改造,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收集利用力度。到2025年,全市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25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一体化布局城乡发展空间。 坚持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统筹谋划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的空间形态。打造强心集聚、多点支撑的城镇化主体形态,构建“一核一轴、两心四组团”的城镇空间结构。一核,即驿城区、遂平、确山、汝南三县城构成的驻马店中心城镇圈。一轴,即京广城镇产业综合发展轴。两心,即泌阳县城、平舆县城构成的市域副中心。四组团即市域其余四个县城及联动发展的重点镇,以重点镇和特色小镇共同形成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

第三节   打造魅力功能区和生态休闲空间

建设生态廊道和郊野空间。 以生态功能恢复和文化资源融合开发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和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施宿鸭湖湿地生态恢复和修复治理,以淮河干流为主线,统筹开展沿淮河、洪河、汝河生态保育带建设工作。依托洪汝河干支流水系,系统推进中游植被封育和矿山环境整治、下游河道综合治理、受水区农田防护林建设,高标准建设左右岸统筹、山水河林路一体、文化自然融合、沿线全景贯通的复合型生态廊道,打造生态空间保护的核心轴带。以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价值转化为重点,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拓展生态保育带休闲观光、康养健身等功能,打造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统筹推进主要生态廊道有机连通,串联沿线及周边城市生态隔离带、农田绿网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廊道交汇点示范打造。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以郊区基本农田、生态片林、水系湿地、自然村落、历史风貌等现有生态人文资源为基础,通过统筹和整合土地整治、农民宅基地置换、村庄改造、美丽乡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生态林建设等相关工作,聚焦并创新土地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水务、园林绿化、观光旅游等各领域政策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生态湿地、郊野公园、口袋公园等公共绿地,构建城区绿色生活圈、环城生态防护圈、城外绿色屏障带和城市通风廊道。

建设乡村休闲功能区。 推进大文旅、大健康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依托乡村自然景观、特色农业景观、季节性大地景观,建设展现山水和田园风光的乡村休闲功能区,把具备条件的村落建设成为休闲康养度假单元,使其成为城镇居民休闲游憩的重要目的地。发展城市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依托都市农业生产生态资源和城郊区位优势,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业态,建设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垂钓园、乡村民宿和休闲农庄,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建设自然风景区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加快发展森林山区旅游、水利风景区旅游、河湖湿地观光等产业,鼓励引导西部山区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经济,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建设民俗民族风情乡村休闲旅游区。发掘乡村地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特色美食、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等资源潜力,发展乡村观光、民俗体验、休闲养生等旅游业态,开发地方特色旅游产品。建设传统农区乡村休闲旅游区。依托养殖池塘、湖泊水库等大水面田园风光,发展景观农业、农事体验、观光采摘、特色动植物观赏、休闲垂钓等业态,开发“后备箱”“伴手礼”等旅游产品。

第四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调整优化城市结构,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宜居、韧性、智能城市,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

第一节    完善城市空间布局

推进中心城区组团式发展。 坚持以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为方向,增强枢纽辐射、创业创新、开放带动、文化引领等功能,集聚高端发展要素,全面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把中心城区打造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化中心城市组团空间结构,加快推进“一中心五组团”“一带六极”现代城镇体系(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遂平、汝南、确山县和西部山区及东部宿鸭湖地区为组团,以西平、上蔡、平舆、新蔡、正阳、泌阳县为支撑的沿边经济发展带和沿边经济增长极),发挥中心城区“头雁”效应,提升辐射力、吸引力、带动力。根据各区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推动以产兴城、以城促产、错位发展,驿城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生活性服务业,打造宜居宜业新驿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点发展高端商务、会展经济、健康养生等现代服务业,建设生态新城;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5G、农产品加工、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产城融合“样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子玻璃、生物医药、现代化工等先进制造业,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区。加快“六大片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繁荣商业经济,打造中部传统商圈、东部体验消费商圈、西部健康休闲商圈、南部文旅创意商圈、北部科教服务商圈“五大商圈”,培育壮大金融、科技服务、总部、楼宇、数字、现代商贸物流等城市经济业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中心城区和遂平、确山、汝南实现产业、交通、生态等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社会管理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促进资源共享,建设紧密相连的产业轴、交通轴、生态轴、半小时“经济圈”,不断增强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人口集聚,到2025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50万。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落实县域治理“三起来”要求,打造产业先进、充满活力、城乡繁荣、生态优美、人民富裕的强县。坚持产业为基、集聚发展,发挥各县自身优势,优化县域发展布局,推动遂平县突出转型提质,与中心城区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其它8县突出特色高效,做强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发展能级,争创全省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突出抓好县城建设,实施宜居宜业县城优化工程,统筹新城区开发扩容、老城区有机更新、产业集聚区功能完善,构建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县域发展体系。到“十四五”末9个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3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260万人以上,其中新蔡、泌阳、平舆县城常住人口超过35万人,上蔡县城常住人口超过30万人,其他县城超过25万人。支持有条件的县打造县级城市。

坚持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按照规模适度、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特色鲜明的要求,针对融城型、卫星型、区域中心型、交通枢纽型、工矿型、旅游型等不同类型的小城镇,选择30个左右的重点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使之成为集聚产业和人口、服务“三农”、实现农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创新重点镇发展机制,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土地供应、产业引导、综合执法等方面对重点镇建设发展予以扶持。探索经济发展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支持有条件的镇结合自身的自然资源、历史传统、民风民俗、地域文化,培育、创建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小城镇。

科学管控城市建设密度。 推进城市“留白增绿”,留足开敞空间、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形成错落有致、疏密相宜的城市空间结构。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控制建筑密度,新建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大公共开敞空间“挖潜”供给力度。合理控制各类历史风貌保护地段的住宅建筑密度。

严格管控建筑高度。 结合区位、功能分区等划定不同的建设高度控制区,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应相对集中布局,并与城市规模和空间尺度相适宜。严格管控住宅建筑高度,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不超过26层。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70%。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消防和抗震设计审批制度,对超限高层建筑要严格论证技术经济可行性,强化风貌管控,并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第二节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体系,加强市政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系统提升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照明、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打 造城市15分钟生活圈。 加强城市医疗卫生、养老、教育、体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建好公立医院、临床专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推进全龄友好包容社会建设,加强养老设施、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到2025年,城市新(改)建道路、公共建筑、广场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推进儿童友好型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积极拓展城市公共活动空间,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每万人城市文化建筑面积累计增加500平方米。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规划建设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小型健身运动场地和足球场等设施,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 实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工程的统筹建设与有效衔接。建立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基于CIM(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的城市地下空间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开展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情况普查,2023年底前,中心城区基本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5年底前,各县基本实现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树立全面综合防灾理念,编制城市地下空间综合防灾规划,研究制定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齐备足防灾减灾设施设备,试点开展地下空间承载力和风险评价,提升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节    推进街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

建设功能混合的活力街区。 以街区为单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城中村、老市场、老厂院、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综合改造整治和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中、环境优美的城市街区。打造便捷快速生活圈,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程度,建设养老托幼、农贸市场、便利店、卫生站、快递集散点等设施。持续推进街区增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强居住区和单位庭院内部绿化。

培育多样化的创新街区。 充分利用厂房建筑和构筑物,植入文化、商业、展览、办公等新型功能,建设主题型文化创意和创新空间。分类推进旧街区更新改造,挖掘老工业区文化遗产价值,完善建筑功能和配套服务设施,拓展文化生活空间,打造特色街区。推进旧商业区、步行街、商场更新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塑造人性化空间环境,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满足市民体验式、交往式多元生活需求。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规模化改造。 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多元化筹措资金、连片改造、存量资产整合利用和后期长效管理等政策措施,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补齐供水、供电、燃气、热力、停车、通信等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适老托育设施建设和加装电梯工作,完善市政公用、社区便民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高小区安防消防系统、停车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智能化水平。实施小区亮化美化、增绿工程,推行市场化物业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十四五”时期改造老旧小区6万户以上,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基本完成改造。

建设完整居住社区。 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以“六有”(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有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有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有全覆盖的物业服务、有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为目标,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十四五”末市中心城区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50%。

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老龄化和无障碍设施,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培育社区绿色文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到2022年年底,力争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第四节   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控

营造特色城市风貌。 加强城市总体特色风貌塑造,依据自然环境特征和城市发展脉络,对全域全要素特色资源进行识别和评估,明确区域整体特色定位,妥善处理城市建设与自然山水、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构建“错落有致、疏密有度、显山露水、通风透气”城市总体空间格局。科学划定城市景观风貌分区,合理规划城市开敞空间系统、生物迁徙等重要廊道以及天际轮廓线,保护和展示城市的山脊线、水岸线,明确城市标志节点、建筑风格、城市色彩、街道界面等导控要求。严禁削山填湖、断流改河、乱占耕地挖湖造景等破坏自然生态系统行为。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 建立完善管控机制,将城市设计主要指标纳入空间规划管控内容,落实城市设计备案制度,控制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加强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重要广场、滨水空间、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地区、重要节点城市设计。选取一定规模的城市公共建筑集中区、中央商务区、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功能片区和地段,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雕细琢建设一批高品质亮点工程,打造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人气活力和展示城市形象的“城市客厅”。

加强建筑风貌管理。 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系统挖掘建筑文化特质和文化基因,研究梳理地域特色鲜明的建筑符号、建筑材料和建造工艺,管控重要建筑的形体、色彩、体量、高度、体现地域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精神,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注意建筑色调,依据城市地理环境、自然山水、文化内涵、城市功能需求等因素,把握自然美、素颜美、和谐美原则,确定城市主色谱、配色谱,做好色彩控制指引,规范用色行为,避免大红大紫、色调饱和度太高,塑造和谐有序、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拥有专业话语权。落实建筑设计方案备案制度,加强大体量公共建筑、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管理,创新设计方案优选机制,吸引高水平设计单位和设计大师参与。严禁滥建巨型雕塑等“文化地标”和建筑抄袭、复制或山寨模仿,避免城市风貌雷同、千城一面。

第五节   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建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科学编制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体系规划,全面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和认定,深入挖掘具有保护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历史文化遗存,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申报认定工作,使具有明显地域和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建筑、优秀近代建筑、历史街区做到应保尽保,“十四五”末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率达到100%。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机制,统筹全市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围延伸到历史遗址、重要山水名胜、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等。提高历史文化保护信息化水平,构建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创建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单位,基本形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的良好局面。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坚持以用促保,丰富载体,创新业态,探索历史文化资源与新技术新应用的跨界融合,开展整合化利用、活态化展示、具象化传播,依托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建设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功能区,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不让历史建筑脱管失修、修而未用、随意闲置,到2025年,城市历史建筑的空置率不超过10%。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维护整修历史建筑,协调整治建筑景观,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到2025年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保护修缮率达到60%以上。严禁在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第五章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树立“全周期”城市管理理念,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数智赋能,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整治市容市貌。 建立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积极推行“路长制”“网格化”等管理模式,合理划分路段、网格层级和规模,统筹推进环卫管理、市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营造干净、整洁市容环境。优化公共空间秩序。推进街道“U型”空间治理,对空中、路面、地下管线系统、综合杆、综合箱以及“城市家具”等各类要素进行规范,完善提升街区功能和综合环境。加大违规建筑拆除力度,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推进商业广告下墙,营造安全整洁公共空间。

推行垃圾分类。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建立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建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定时定点收集转运、末端机械化智能化分拣,通过高温焚烧和再利用,形成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统筹市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2座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加强渗滤液处理,整治风险隐患。加快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3年年底,基本建成集中处置为主、分散处置为辅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相匹配的收运体系。积极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处理技术和工艺设备,建成一批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利用监管平台实现排放、清运及处置全过程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各地通过场地平整、回填、堆山造景、建设微地形等方式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清运转运量和扬尘污染。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规模适度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再生利用。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 开展城市道路病害探测,加强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路面破损、坑洼不平、污水满溢等问题。推进城市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提高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加强供水、排水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形成更加精细、高效和动态的供排水管理体系。提高地下市政设施维护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减少人员直接下井作业。

第二节   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

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我市“城市大脑”中枢平台和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完善CIM平台体系架构,推动与国家、省级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推进CIM平台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园林、智慧工地以及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应用。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推广运用智能传感器、智能视频、自动识别等信息化管理和监督手段,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全面感知、自动采集、智能分析、联动控制。因地制宜实施管线智能化改造。

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与多场景应用。 深入推进“5G 车联网”发展,加快建设集感知、通信、计算等能力为一体的智能基础设施,对车道线、交通标识、护栏等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与智能网联汽车的互联互通,提升车路协同水平。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支撑智能交通、智能停车应用,推动在机场、城市交通主干线、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开展自动驾驶、智能物流等场景的示范应用。2025年底,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力争覆盖道路总里程100公里以上。

建设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建设完善数字城管快速反应机制体制,构建“一个平台调度、一套流程处置”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建立完善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覆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便民惠民服务等领域,实现跨部门数据汇集和联通,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充分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第三节    推进城市治理法治化

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改革配套政策落地,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构建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城管执法模式,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文明城管”驻马店品牌。

第四节   体现城市治理人性化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挥政府、社会、市民等各方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动员群众、志愿者、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将各方智慧和力量融入城市治理谋划、实施、考评各环节,推动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城市服务精准化、城市治理科学化、城市环境清新化、城市秩序规范化,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第五节    建设韧性城市

把安全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更加重视“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强化重要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护,超前布局城市生命线,全面提高防御灾害和抵御风险能力。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建设。 完善城市各类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统筹安全设施建设改造。合理布局应对突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的缓冲空间。推进市、县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基地、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建设城市生命线系统、紧急疏散通道、防灾避灾空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立广场、体育馆等“平战结合”“平战转换”设计和转换预案,“十四五”末城市人均避难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加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建设管理,实施地震易发区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推动既有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抗震专项评价。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规划建设。加强防灾避灾备用电源、通信、网络、救援交通设备建设。

提高城市应急救灾能力。 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城市安全指挥管理机制,完善城市汛情、疫情、火灾、地震等应急预案,推进城市抵御风险能力计算仿真应用。增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形成完备的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医药物资和能源储备物资供应系统。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强化抢险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组建完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在风险研判、技术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实战化动员演练,提升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加强城市防汛排涝。 实施排涝通道建设,合理规划利用城市排涝河道,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畅通城市排水系统与外部河湖通道,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设施运行管护,构建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洪涝灾害防治能力。加快排水管网建设,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上限要求。大力推进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易涝积水点。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维护、隐患排查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调蓄空间维护和城市河道清疏。汛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清疏养护排水设施,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对车库、地下室、下穿通道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专用防汛设施和抢险物资。对外水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方,改造或增设泵站,提高机排能力,重要泵站应设置双回路电源或备用电源。

第六章改善城市居住条件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增加城市住房有效供给,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持续打造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第一节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稳步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以老城区房龄40年以上居住区、C级和D级危房集中区及符合棚户区认定标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区域为重点,推进棚户区板块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建设,按约定时间建成并交付使用。“十四五”期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万套、基本建成1万套。加快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建设,按约定时间建成并交付使用。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申请棚改专项债,推动新建项目创新完善资金平衡模式。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后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民间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棚改。提升棚改安置房建设品质,落实绿色、健康、环保、高效理念,注重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提升服务功能。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各县(区)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模式和计划,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将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场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尽快形成有效供给。“十四五”期间全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左右,解决新市民、新青年住房困难问题。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 供应不足的县(区)继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各县(区)进一步调整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加强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以党建为引领,落实共同缔造理念,持续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共建共治,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具有引领作用的智慧小区。

第二节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

优化住房市场供应。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人口发展等,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建立人、地、房挂钩机制,引导住房供应向人口持续流入的中心城区倾斜,引导县城有效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合理安排商品住房工地规模,建立完善房价、地价、品质联动竞价机制,推动商品住房价格与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相协调。鼓励开发企业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结合城市产业布局、区域就业人口规模等优化新增商品住房供应布局,推进职住平衡。激活二手房市场,满足住房梯级消费需求。妥善处置问题楼盘,防范化解风险,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培育发展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序增加各县(区)租赁住房供给,完善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金合理可控、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完善租金、押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主体诚信、社会监督的住房租赁市场机制,有效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完善城镇新市民缴存扩面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机制。优化使用政策,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强化资金风险管控,提升信息化监管和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化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整合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和要件,加快数据共享,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掌上办理”。

第三节    提高住房品质

提升建设质量。 完善住房建设标准规范,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积极推广全装修住宅,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不断改善住房条件。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管理,推动新建商品住房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提高城镇居民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

完善居住功能。 推进新建住宅项目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同步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优化商品住宅户型设计,科学合理分区布局,配套建设现代化生活设施,创造方便舒适安全的居住空间。推进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社区。以住宅为载体,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智能产品在新建住宅中的设置,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的互联互通,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满足居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

第四节   优化居住环境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推行《河南省物业服务规范》,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标服务”。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提升群众居住体验。

拓展物业延伸服务。 探索将物业服务业作为生活服务业,纳入本地现代服务业规划。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基础服务的同时,创造更多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满足业主不同需求。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延伸,促进物业服务由物的管理向人的服务转型升级。

第七章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贯通,推进乡村设施改造、服务升级、乡风塑造和治理创新,打造留住乡情、乡韵、乡愁的美丽文明乡村。

第一节   提高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加强分类指导。 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把握不同类型镇、乡、村的现实条件,分类有序推进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培育发展一批5—10万人左右的中心镇,按照小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中心城市周边和城市群覆盖的乡镇,积极融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有产业基础的重点镇建设产业园区,发展特色产业,聚集产业、人口,扩大镇区规模,成为就近就地城镇化的空间载体;传统农区镇、乡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生活便利化程度,建设成为连接县城、服务乡村的中转站,为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构建平台;人口流出的镇、乡,树立减量思维,转向存量规划,完善基本功能。城郊融合类村庄,纳入城镇规划统一建设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搬迁撤并类村庄,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引导向中心村或城镇转移集聚;传统特色类村庄,加强保护利用。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 以县域为单元,统一规划建设管护城乡路网和水、电、气、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加快构建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美丽宜居示范城镇,加强小城镇图书馆、电影院、体育场地、农贸市场、快递集散点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服务便利化程度。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生产生活道路衔接,有需求的地方建设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推进供水入农房,城镇附近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实施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行动,参照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建设乡村供水管网和取水设施(消火栓、消防水鹤等),无法集中供水的建设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等固定消防设施。加大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整治力度,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

推动城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为村民提供就业社保、卫生计生、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项目招投标、资金奖励等机制,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

第二节    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保障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加强动态管理,调整完善住房安全政策、资金、对象,逐步完善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落实《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驻马店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范管理实施方案》,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加强农房风貌管控,组织县(区)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引导村民建设风貌乡土、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住房。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农房抗震改造,逐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节    整治提升农村环境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强化村庄日常保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常态化运行。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坚持分区分类有序治理和梯次推进,优先治理重要河流流域、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七类村庄生活污水,2023年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系综合整治。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和群众意愿,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严格执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标准,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关、验收关,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改厕后期管护服务,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后续管护机制,积极推广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护方式。加强厕所、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村、联户、村镇一体处理。

深入实施村庄清洁、乡村绿化美化和农村爱国卫生行动,持 续开展“千万工程”示范村、“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等创建,到2025年,8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建设标准,50%以上的庭院达到整洁美、卫生美、绿化美、文明美、和谐美的“五美庭院”建设标准。

第四节    加强乡村风貌保护塑造

营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风貌。 乡村建设注重乡土味道,彰显地域文化元素符号,在景观设计、建筑形式上彰显自然生态,植入乡土元素,促进乡村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加强乡村自然景观保护,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保留传统农田肌理、灌溉系统及农业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多样化种养,通过艺术化、创意化设计,形成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农田景观。

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实施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程,组织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和修编,持续推进普查推荐工作,将更多具有鲜明中原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特色的村落和乡镇列入保护名录。开展保护发展示范村落、示范乡(镇)、示范县创建,带动其他村庄改造提升。推进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数字化、信息化全方位展示传统村落的独特价值、丰富内涵和文化魅力。建立完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机制,评估监测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提升保护品质。

第八章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围绕国家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及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建筑节能降耗,加快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推进建筑节能降耗

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提高新建建筑节能底线要求,降低采暖能耗,适时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提高建筑能效。发展低碳建筑,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实践。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住宅节能水平。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提高设备能效水平和智能管理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提升绿色建筑品质。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落实《驻马店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激励,加强闭合监管,推动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行,引导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星级等级,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节能方式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大力推动建筑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热泵等。提升全市能源使用效率,支持农村利用农房屋顶和院落发展光伏发电,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

第二节   转变建造方式

发展装配式建筑。 全面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在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各环节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加强全过程监管,抓好政策落实。支持金鼎远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上蔡县鹏宇杭萧钢构产业基地、驻马店三超钢结构生产企业和筑友集团驻马店绿色建筑科技园等企业发展壮大,不断提高装配式建造技术应用规模。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力争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40%。

发展智能建造。 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大力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和智慧运维,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基地,逐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深化应用自主创新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升建筑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协同水平,加强建筑全寿命周期管理。推动建设少人或无人工厂,促进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与升级改造。积极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引导推动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等智能工程设备集成与创新应用,建设一批示范项目,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安全风险。

发展绿色建造。 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以绿色转型为驱动,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科学精准治理施工扬尘,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

第三节    培育建筑全产业链

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信息化融合发展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推动全产业链协同,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促进多专业协同,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建筑整体性,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创新生产施工方式,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完善集成化建筑部品;创新施工工艺工法,推广精益化、装配化施工和菜单式全装修。改革组织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第九章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掌握详实准确的城乡房屋建筑数量和空间分布特征,建立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数据库,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住宅电梯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

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内的窨井盖安全隐患,到2023年底,全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治理,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标注基本健全,信息化管理手段明显加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

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城镇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第二节    完善责任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压实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具备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标准化、规范化。

夯实监管责任。 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三管三必须”,健全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考核奖励、联合惩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 监管”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系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完善市、县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车辆、装备与设施,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作用。推进工程监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支持发展安全生产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服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大力争创“鲁班奖”“中州杯”等国优、省优奖,引领企业创精品、创品牌。

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建筑市场、现场管理和综合执法联动,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与承包、危害工程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安全事故处罚问责力度,落实国家、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有关规定,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完善优化安全事故快办快查快处工作流程,严格依法依规处罚事故责任部门、企业及人员。

第三节    实施源头治理

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巩固双重预防体系阶段性成果,到2025年,全市全面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

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化水平。 推进建筑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智慧工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互联协同、智能生产、科学管理的管理机制,实现工程施工可视化智能管理。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定和日常标准化考评,引领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市场分担制度。 积极推广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险种,建立完善以质量安全保险为核心的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机制,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

开展工程质量评价。 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方式,加强对工程项目、企业主体的质量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质量诚信、考核、市场监管等挂钩,推动各方增强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第十章深化改革创新

坚定不移推进行业改革,加大“放管服效”改革力度,强化科技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

提升城市经营能力水平,加强土地收储整理,有序开发出让。抓住新基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采取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价格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调动社会资金、产业资本、市场化基金多元投入城乡建设。积极申请发行专项债券。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良性循环。规范实施PPP项目,加强进入运营期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和市场化转型升级步伐,支持融资平台做大做强。筛选具备投资回报预期的优质项目并建立项目库,集中推介,吸引民间投资。

第二节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 目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整合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力实施并联审批、联合审验,推进区域评估实施和评估成果应用,推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项目策划生成。持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逐步实行全流程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电子图纸、电子档案。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管理,规范预先审查,防止体外循环。

第三节   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工程造价改革

优化完善标准体系。 立足地域特点,聚焦政府职责范围内公益类标准,适度提高标准对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防灾减灾等强制性指标要求,改进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机制,增强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适用性。深刻汲取郑州“7·20”暴雨洪涝灾害教训,提升房屋建筑配电、二次供水等设施建设标准,提高防灾能力。优化精简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在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引导约束作用。

开展工程造价改革。 开展项目试点示范,改进工程计量和计 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十四五”末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创新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推广工程造价职业保险制度,加强部门、行业协作,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第四节    加强建设领域科技创新

发挥科技先导作用,培育一批建设领域科技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高层次平台,培养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探索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数字引领、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建设科技创新体系,鼓励政府、企业、高校等实施联合科技攻关,培育行业科技创新中心和联合体,增强协同创新能力,联合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建造、城市更新、防灾减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组织研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加强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为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第十一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党建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重要论述,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加强组织实施。 住建、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加强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资源整合、项目安排方面的协同配合。各县区承担本地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将本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列入本地发展规划,明确责任部门,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进度安排,抓好组织实施。

强化示范带动。 积极争取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市、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建立完善城市高质量建设管理指标体系,培育一批“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示范县区、示范街区、示范项目、达标街道。积极推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

第二节   加强要素保障

创新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落实“放管服效”要求,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各项权益,探索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腾退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加大财政资金对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投入,推进各类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相关价格机制。

强化法治保障。 加强涉及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培养人才队伍。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建设适应全市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的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组织党员干部加强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等系统学习,加强教育培训,改进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审美能力,不断提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技术人才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指导员、农房建设辅导员,推动一批从事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园林绿化等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提供专业服务。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培养技术能手。

第三节    强化考核评价

实施城市体检评估。 以绿色、低碳、韧性、安全、宜居、智慧、人文城市建设为目标,构建体现河南特色和一般发展规律的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统筹分析城市建设管理关键问题。以应用为导向,对城市更新和专项项目实施先行体检,利用社会满意度调查和专项调查,查找焦点问题,将城市体检结果作为开展城市建设更新的重要数据。推进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数据采集、分析论证和问题诊断。逐步扩大城市体检评估范围,2025年实现城市体检评估全覆盖。

开展乡村建设评价。 研究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搭建乡村建设信息平台,完善乡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建立常态化评估工作机制。利用国家和地方统计数据、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已县城为单元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成效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加强农村基层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加强规划实施监管。 对规划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和阶段性评估制度,市、县政府通过自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

专栏1驻马店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2025

属性

城市

城市、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

95%,85%

97%,90%

约束性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10%以下

9.6%以下

约束性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市中心城区75%,

县级城市48%。

城市≥80%,县城≥70%,

或者在现状基础上增加10%

约束性

再生水利用率(%)

城市和县城≥29.5%

城市和县城≥30%

约束性

城市建成区易涝积水点消除比例(%)

——

100%

约束性

汚泥无害化处理率(%)

城市98%,县城87%

城市100%,县城92%

约束性

城市道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5.7

8

预期性

管道燃气普及率(%)

城市97.5%,县城60%

城市99%,县城75%

预期性

海绵城市达标面积(%)

城市20%,县城10%

城市50%,县城20%

预期性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6%

38%

预期性

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3.7

14.7

预期性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55%

预期性

农村

“美丽小镇”创建(个)

各县区50%以上的

乡镇所在地

预期性

村庄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比例(%)

90%

100%

约束性

农村垃圾分类试点(个)

汝南县

遂平县

有条件的市县全部开展

约束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45%

约束性

卫生厕所改造(万户)

 

40

预期性

“四美乡村”创建(个)

各县区40%以上的行政村

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