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22-03194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22〕59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驻政〔2022〕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法院:

为加强市政府与市法院之间的常态化联络沟通协调,推动法治驻马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统筹运行府院联动机制,通报会商联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府院法治共建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李跃勇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召集人:金冬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召集 人:王钦胜市政府副市长

张社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马店海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人员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2.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常务副召集人、副召集人主持,通报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府院联动工作,研究审定府院“双清单”,压实相关单位责任。

3.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

二、工作任务

(一)主要任务

1. 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贯彻实施《法治驻马店建设规划》《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加大行政调解力度。进一步发挥法院职能,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执法问题和行政复议疑难问题定期研讨、常态化庭审观摩等制度,完善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共同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 健全执法司法监督联动机制。 加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不满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案卷集中评查,集中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法院审判监督作用,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和审查报告。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对接沟通,结合行政诉讼案件情况,通过召开案件研判会、分析会、协调会等形式,深入分析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改进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将平等保护原则贯穿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禁违法采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坚持善意文明的执法、司法理念,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因违法违规适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政府和法院深化协作配合,研判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协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共同维护政府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4.化解企业破产难题。 切实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建立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畅通企业破产立案渠道,严防“假破产、真逃债”,依法公正高效办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完善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的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涉税事务、社会稳定等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开展。

5.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良性互动,常态化运行执行联动机制。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涉行政机关案件执行机制,健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机制。

6.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 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聚焦金融风险化解、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防控协同能力,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

(二)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府院联动工作任务,明确本单位牵头落实的年度具体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拟定“双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常态化联动方式

(一)长效化协调会商制度。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双清单”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通报情况,会商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方式路径。

(二)日常化沟通联络制度。政府部门和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对接,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对无法达成共识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处理。相关成员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信息化数据共享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探索搭建府院联动数字化平台,构建政府和法院无障碍沟通的多维度立体网络,打破府院交流屏障,推进府院联动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府院联动工作,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加强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要求的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同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与同级法院之间的横向联系、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与各级人民法院的纵向联系、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与涉诉法院的点对点联系路径顺畅。

(二)推动工作落实。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有关责任单位要及时研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府院联动工作纳入法治驻马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双清单”、重点问题事项、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的主要任务等,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和重点问题事项清单,定期跟进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工作,通过法治驻马店(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平台对责任单位进行评价,清单化、闭环式抓好工作落实。有关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并视情予以通报,确保府院联动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政府和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府院联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要求,建立配套工作机制,明确专班专人,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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