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驻马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23-00292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驻马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23〕2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驻马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

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政〔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驻马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9日

河南省(驻马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

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区)创建管理办法》(豫营商办〔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以构建六最(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打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城市”品牌,着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强力拉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示范创建,2024年前基本建成河南领先、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全省领先的法治环境

1.科学立法引领良法善治。 (1)贯彻落实“三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出台一批配套营商环境地方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2)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机制,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加强立法联系点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拓宽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3)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工商联意见。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提高地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质效。(4)探索建立审慎罚款机制,立法中运用“1543”立法机制审慎新设罚款,对能够通过其他手段实现治理目标的不再设定罚款。积极配合国家、省做好立法中罚款事项清理工作,让清理结果切实惠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5)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破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破除垄断和壁垒,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平参与竞争。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彻底清理妨碍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加大乡镇综合执法推进力度。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探索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完善违法线索互联、标准互通、结果互认,优化网格化综合行政执法。(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改进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围绕“项目为王”,在每个重大建设项目设立一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免、减处罚制度,梳理、公布轻微违法免罚、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对企业“无事不扰”理念,针对企业不同性质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减少对企业检查频次,不搞“一刀切”,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小问题可限期整改,不动辄停产整顿。原则上各执法部门开展单次联合执法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4)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促进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指导提前、服务提前、警示提前,着力实现同类行政违法行为数量逐步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大力推进“互联网 ”执法监管,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主体负担。推动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情况网上查询等的全过程信息化运作。(6)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在审批窗口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对信用良好、事前做出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实行审批事项马上办,以信用承诺制简化审批流程,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更好地激发出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拓展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的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应用信用报告;强化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履约践诺监管,加大联合惩戒应用范围,确保政府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比例大幅下降。

3.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1)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监管,每年开展一次涉企案件法律监督,逐步提高涉企案件不捕不诉率,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2)着力提升民商事案件质效,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载体,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与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方式,打造驻马店市电子证据平台,推行区块链存证取证,促进各类矛盾及时调处、就地化解、源头解决。探索实施电子卷宗归档改革,便利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网上阅卷。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深入破解“送达难”,实行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减商事审判时间。(3)着力完善破产预重整制度,指导市场主体自主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担任预重整指导人,运用专业力量主持各方协调制作重整预案。健全“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破产事务办理工作规范。健全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4)优化涉企案件执行机制,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深入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作用,持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集中清收行动,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

4.全民守法筑牢法治根基。 (1)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载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动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万人助万企”要求,深化“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活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省级示范点创建活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中小投资者法律援助。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依法扩大涉中小投资者法律援助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立案庭设立法律服务窗口,配备涉企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固定时间为中小投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3)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公开听证等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审理力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与司法、信访、监察良性互动,增强行政争议化解合力,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优法治营商环境。(4)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列入“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化“法润千企”普法行动,围绕“项目为王”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加强投融资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预警提示,深化依法治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深入宣传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 (1)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禁止设置针对外地企业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2)全面落实市场竞争公平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3)完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4)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着力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

6.健全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 (1)健全市场准入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实施保障清单实施机制,定期排查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对标整改机制、案例应急处理机制、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对涉及性质严重案件的单位实行对点通报约谈。(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

7.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 (1)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搭建新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互联网 公共资源交易采购”阳光采购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开放包容、引领行业发展的交易平台,推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招标平台的信息共享。(2)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依托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建立政府采购星级评价制度,由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四类评价主体进行互评,对评价结果及时公开,形成透明、规范、诚信的政府采购环境。

8.推行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承诺 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鼓励采购人(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中小微企业诚信等情况免收或减收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中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中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招标人)不得拒收,其中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等)招标投标活动中,鼓励采购人(招标人)以保函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增加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的预付资金比例,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9.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力度。 开展专利导航行动,引导高校、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做好科研院校专利提升工作,推动产学研结合,以龙头企业和黄淮学院为重点,加快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优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政策,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逐步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户数,专利质押融资额达到3亿元以上,商标质押融资额争取达到400万元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强化专利资助奖励,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对市场主体开展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指导,积极推动《驻马店市专利资助奖励办法》落地,充分发挥专利奖励的示范导向作用。

(三)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0.精简优化审批服务。 (1)在全市范围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进一步降低准营门槛、畅通准营通道。(2)持续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面,提升“好办”“快办”服务,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即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减跑动,更加便利企业办事。

11.全方位推进精准高效政务服务。 (1)完善“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全覆盖,让“进一网、能通办”成为常态。(2)聚焦惠企政策、普惠金融、综合纳税、专项资金、用工就业、服务贸易等领域,整合优化各类应用场景,实现服务事项点单式申请、非接触式办理,企业信息精准匹配、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提升服务企业总入口功能,为企业提供办事咨询、政策精准推送、诉求反映、帮办代办等方便快捷服务。(3)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全覆盖,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窗口评价设备全覆盖,评价覆盖事项率、覆盖部门率、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和实名差评回访率均达到100%。加强评价数据跟踪分析,及时发现政务服务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12.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级。 建立完善“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帮办制度,设立“企业之家”,开辟帮办代办服务区,设置帮办代办(万人助万企)窗口,建设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的“一网通办”知识库,持续提高在线智能客服“服务指引”服务水平。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推进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13.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服务。 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为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提供保障。建立完善市级电子证照责任清单制度,实现电子证照“应制尽制”,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依托驻马店电子证照系统,加强与电子政务平台、工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信用驻马店”、“咱的驻马店”APP等对接,进一步拓宽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积极推动本部门制发的证照电子化,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实现网上可查、掌上可取,推动更多事项在线可办。加快电子证照在执法领域互通互认,确保电子证照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定期分批梳理驻马店市证照免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电子证照替代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纸质材料全覆盖。

(四)着力打造自主便利的投资环境

14.优化规划用地审批管理。 深化区域综合评估,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和现状普查,企业拿地后无需再提供清单内的评估评审报告。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

15.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1)实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2)做实做强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3)依托各开发区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细化配套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与“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等创新举措形成叠加效应,推动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一件事一次办”的一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4)推动开发区实行“承诺制 标准地”联动改革,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极简审批模式。

16.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质效。 (1)深化推进“多测合一”,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逐步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2)优化基于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等级的差异化监管,在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规划资源和消防验收完成后,先行完成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

17.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整合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力实施并联审批、联合审验,推进区域评估实施和评估成果应用,推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项目策划生成。(2)持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逐步实行全流程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电子图纸、电子档案。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管理,防止体外循环。

18.创新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落实“放管服效”要求,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各项权益。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腾退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19.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 加快构建机构集聚、业态丰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稳健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壮大市县投融资平台,推动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丰富完善信托、金融租赁、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培育发展新兴金融,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为基础设施项目、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三农”、民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薄弱地带提供资金支持。

20.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1)加快征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金融运行质量,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优化全市金融服务环境。(2)创新整合市金融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打造涵盖“企业融资需求、银行产品发布、政府监控服务、银企智能撮合”等功能的一体化平台。(3)进一步完善有关金融政策,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提升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规划建设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引进消费金融,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消费金融、资产投资新业态机构等“入驻”。

(五)着力打造开放包容的涉外环境

21.优化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管理服务。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市级工作专班作用,协同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有一定进出口规模、较强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小、专、精”的中小外贸主体;快接快办,新备案注册一批有进出口潜力企业,加强与出口信保合作,降低企业收汇风险。加强境外投资项目合规性指导,鼓励相关专业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22.建立大招商工作格局。 以中国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中国药谷”为平台,积极组织专题招商活动,努力促成一批符合主导产业的项目成功签约。积极策划举办境外专题招商推介活动,组织参加厦洽会、东盟博览会、进博会等国家和省举办的重大活动。发挥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作用,加大对欧美、日韩等国招商引资力度。深化重点区域招商,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闽东南等经济发达地区,筹划举办招商活动。建立产业链“链长制”,统筹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围绕主导产业和《招商图谱》,招引一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创新经济合作模式,鼓励各县区之间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建立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库,积极培育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

23.积极申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创新联动区。 (1)成立自贸区开放创新联动区申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驻马店市情、可操作性强的联动区申建方案及规划,依托经开片区、高新片区、平舆片区,开展河南自贸区驻马店联动片区申建工作。(2)加快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积极建设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公用保税仓开展业务。探索复制海南自由贸易港、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制度,推进海关监管制度集成创新。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积极对接中欧班列,发挥“驻马店—宁波舟山港、青岛港”海铁联运班列优势,推进海铁联运、公铁联运、公路物流港无缝对接。(3)加快建设驻马店地区性陆港,推动与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舟山港等沿海沿边港口口岸的战略联合,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24.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过模式;指导企业灵活叠加运用“两段准入”“汇总征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自报自缴、关税保证保险等多元化担保、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等便利化通关模式;实施预裁定,降低因各类技术性问题和不确定性可能引发的贸易合规风险,减少沟通成本,加大通关效率,增加贸易的可预期性。积极推行“强企计划”,以“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为重点,培育高级认证企业新增量,扩大AEO政策享惠面,助力AEO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我市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深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探索建立多式联运装备产业联盟。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流程。

(六)着力打造更加绿色的宜居宜业环境

25.提高城市各项环境指数。 发展新能源及其他环保产业,综合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大气污染综合防控,打好臭氧污染管控攻坚战,深化重点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建立VOCs全过程综合管控体系,持续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改善河流水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治,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强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26.积极创新探索人才保障服务。 (1)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在人才激励、住房保障、家属安置、生活待遇等方面提供全方位高品质个性化服务。以社保卡为载体,推出“驻马店人才绿卡”,建设“人才绿卡系统”,实现优先落户、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入园、生活补助、创新创业补贴、人才公寓、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优惠政策多场景“一次认定、一卡通行”。(2)深化“智汇驻马店”人才工程,完善“全职 柔性”引才引智机制,通过“院士驻马店行”“归雁”行动等活动载体,大力引进一批重点领域内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27.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 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量质齐升。重点围绕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市县联动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通过建立挂钩帮扶机制、补贴研发费用、实施“一对一”辅导等措施,加速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通过落实全方位科技服务、研发后补助、创新券等科技扶持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其加快成长为科技“雏鹰”企业。

28.打造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 建设布局合理的铁路骨架网,专注提升枢纽能级和填补东西向铁路空白,谋划南驻阜高速铁路等铁路建设项目。围绕“县域通双高速”目标,持续完善区域“六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建设,新增与周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高效衔接的联络线,增强区域公路直连互通能力。构建多层级的客货运枢纽体系,持续引导和促进具有较强公共服务属性和区域辐射能力的公路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综合货运枢纽。打造畅通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着力打造区域现代化物流体系,持续完善城乡配送网络。提高区域内公众出行智能化服务水平,持续深化综合公交智能调度平台和联程联运应用。完善区域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加强与公安部门的监测数据共享和应急响应联动,组建市级危化品专项应急救援队伍。

29.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 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具体实施标准。落实托育、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加强行业间标准规范统筹衔接。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创新普惠型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按照高效、公平原则和人口流动情况调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资源与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挂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动态调整清单,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新购买制度,率先在养老、文化、残疾人养护等领域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请合格供应商资格,允许市民自主选择合格供应商并由政府结算。

(七)着力打造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

30.探索开展综合监管改革。 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健全全链条全流程的综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在预付式消费、学科类培训、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施监管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31.深化推进“互联网 监管”。 (1)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2)聚焦市场监管、药品、建设、交通、应急等重点领域,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建立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跟踪、防范联动工作机制。(3)探索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办事处)三级的全流程动态监管综合执法监管机制,推动执法智能化、数字化、协同化,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管。

32.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 (1)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2)强化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等领域监管,推行内部人举报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3.创新“信用 智慧”监管机制。 建立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 智慧”监管机制。依托“咱的驻马店”APP,创新推行“天中分”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将“信易 服务”拓展为“信易 联盟”,加快推动“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多个民生领域服务场景落地。坚持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相结合,对于信用优秀的守信个人,提供生活缴费减免、医院就诊免排、创业政策惠享、小额贷款免抵免担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健全“信用驻马店”APP功能,创新拓展信用修复“一站式”线上服务,实行主动告知、信用政策精准推送、提供优质公共信用产品等服务,提升智慧服务能力。

(八)着力打造优质普惠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34.优化企业高频事项服务。 (1)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完善企业名称申报、经营范围、住所承诺制,提升“即报即办”和全程网办水平。分层分类推进,逐步实现企业变更全程网办全覆盖。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2)推进驻气云脑建设,打造“1 3 N”智慧燃气新模式,实施“瓶改管”便民惠民工程,推进水电气等“一站式”全程便捷服务。(3)持续优化税务精细服务,推进“一户式”精细服务下的集成化办税服务等智慧征纳互动新模式,推行多税种综合申报。巩固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当场核税、立等可取的改革成果,扩大到居民间不动产转移登记。

35.强化企业网格化专业服务。 依托县(区)社区、街镇、园区、楼宇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完善网格化服务体系,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驻马店市企业服务总入口平台作用,为全市企业提供兜底式服务。依托“咱的驻马店”APP完善企业服务云“移动版”功能,探索建立企业需求与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匹配机制,支持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协调解决。

36.加强政企社沟通合作。(1) 持续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为更多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数据支撑。(2)完善定点联系走访、会议论坛、营商环境监督员、营商环境服务体验师、首席服务官等常态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3)加强政企社合作,完善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创新示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把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制定落实措施,定期研究创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事项清单的通知》(驻营商办〔2022〕6号)文件要求,对标对表,勇于改革创新,因地制宜探索原创性、差异性的具体措施,及时对本县区本系统相关工作进行评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提升,全面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狠抓创建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创新示范各项任务建设。要根据《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要求,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制定落实方案,列出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到人,一项接着一项抓,一年接着一年干,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争先进位。

(三)开展创建工作督查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创建工作常态化督导落实工作机制,落实服务保障企业各项措施,建立企业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畅通维权服务渠道,认真做好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市及县(区)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要定期督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市级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要定期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创建工作宣传推介。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介本单位创新示范扶持政策,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为我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驻马店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事项清单

附件

驻马店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事项清单

(共8个方面36项改革举措)

序号

改革事项

创新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着力打造全省领先的法治环境(4项)

1

科学立法,引领良法善治

1.1贯彻落实“三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出台一批配套营商环境地方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市发改委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1.2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机制,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加强立法联系点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拓宽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市人大

市司法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1.3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在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工商联意见。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提高地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质效。

市人大

市司法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1

科学立法,引领良法善治

1.4探索建立审慎罚款机制。立法中运用“1543”立法机制审慎新设罚款,对能够通过其他手段实现治理目标的不再设定罚款。积极配合国家、省做好立法中罚款事项清理工作,让清理结果切实惠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市司法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1.5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破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破除垄断和壁垒,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平参与竞争。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彻底清理妨碍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政策法规科室)

市大数据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2

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

2.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加大乡镇综合执法推进力度。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探索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完善违法线索互联、标准互通、结果互认,优化网格化综合行政执法。

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

12月31日

2.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改进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围绕“项目为王”,在每个重大建设项目设立一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2.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免、减处罚制度,梳理、公布轻微违法免罚、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对企业“无事不扰”理念,针对企业不同性质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减少对企业检查频次,不搞“一刀切”,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小问题可限期整改,不动辄停产整顿。原则上各执法部门开展单次联合执法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2.4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促进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指导提前、服务提前、警示提前,着力实现同类行政违法行为数量逐步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市司法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2

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

2.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大力推进“互联网 ”执法监管,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市场主体负担。推动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情况网上查询等的全过程信息化运作。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大数据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

12月31日

2.6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在审批窗口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对信用良好、事前做出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实行审批事项马上办,以信用承诺制简化审批流程,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更好地激发出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拓展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的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应用信用报告;强化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履约践诺监管,加大联合惩戒应用范围,确保政府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比例大幅下降。

市发改委

市大数据局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3

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3.1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监管,每年开展一次涉企案件法律监督,逐步提高涉企案件不捕不诉率,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2024年

12月31日

3.2着力提升民商事案件质效。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载体,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与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方式,打造驻马店市电子证据平台,推行区块链存证取证,促进各类矛盾及时调处、就地化解、源头解决。探索实施电子卷宗归档改革,便利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网上阅卷。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深入破解“送达难”,实行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减商事审判时间。

市法院

2024年

12月31日

3.3着力完善破产预重整制度。指导市场主体自主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担任预重整指导人,运用专业力量主持各方协调制作重整预案。健全“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破产事务办理工作规范。健全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发改委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

12月31日

3

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

3.4优化涉企案件执行机制。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深入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作用,持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集中清收行动,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

市司法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4

全民守法筑牢法治根基

4.1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载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动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市委政法委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

12月31日

4

全民守法筑牢法治根基

4.2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万人助万企”要求,深化“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活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省级示范点创建活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中小投资者法律援助。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依法扩大涉中小投资者法律援助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立案庭设立法律服务窗口,配备涉企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固定时间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

市工信局

市法院

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

12月31日

4.3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公开听证等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审理力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与司法、信访、监察良性互动,增强行政争议化解合力,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

市法院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4.4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列入“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化“法润千企”普法行动,围绕“项目为王”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加强投融资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预警提示,深化依法治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法治体检”,深入宣传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二、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5项)

5

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

5.1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禁止设置针对外地企业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司法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5.2全面落实市场竞争公平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委政法委

2024年

12月31日

5.3完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市发改委

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2023年

12月31日

5.4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着力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6

健全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

6.1健全市场准入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实施保障清单实施机制,定期排查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对标整改机制、案例应急处理机制、重点案例督查督办机制,对涉及性质严重案件的单位实行对点通报约谈。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6.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

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

12月31日

7

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

7.1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搭建新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互联网 公共资源交易采购”阳光采购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开放包容、引领行业发展的交易平台,推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招标平台的信息共享。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2023年

12月31日

7.2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依托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建立政府采购星级评价制度,由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四类评价主体进行互评,对评价结果及时公开,形成透明、规范、诚信的政府采购环境。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2023年

12月31日

8

推行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8.1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承诺 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鼓励采购人(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中小微企业诚信等情况免收或减收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中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中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招标人)不得拒收,其中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等)招标投标活动中,鼓励采购人(招标人)以保函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增加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的预付资金比例,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2023年

12月31日

9

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力度

9.1开展专利导航行动,引导高校、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做好科研院校专利提升工作,推动产学研结合,以龙头企业和黄淮学院为重点,加快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优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政策,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逐步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户数,专利质押融资额达到3亿元以上,商标质押融资额争取达到400万元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强化专利资助奖励,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对市场主体开展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指导,积极推动《驻马店市专利资助奖励办法》落地,充分发挥专利奖励的示范导向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

市金融工作局

2024年

12月31日

三、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4项)

10

精简优化审批服务

10.1在全市范围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进一步降低准营门槛、畅通准营通道。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

12月31日

10.2持续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面,提升“好办”“快办”服务,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减跑动,更加便利企业办事。

市大数据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11

全方位推进

精准高效政务服务

11.1完善“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全覆盖,让“进一网、能通办”成为常态。

市大数据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11.2聚焦惠企政策、普惠金融、综合纳税、专项资金、用工就业、服务贸易等领域,整合优化各类应用场景,实现服务事项点单式申请、非接触式办理,企业信息精准匹配、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提升服务企业总入口功能,为企业提供办事咨询、政策精准推送、诉求反映、帮办代办等方便快捷服务。

市工信局

市大数据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

12月31日

11.3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全覆盖,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窗口评价设备全覆盖,评价覆盖事项率、覆盖部门率、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和实名差评回访率均达到100%。加强评价数据跟踪分析,及时发现政务服务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市大数据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12

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级

12.1建立完善“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帮办制度,设立“企业之家”,开辟帮办代办服务区,设置帮办代办(万人助万企)窗口,建设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的“一网通办”知识库,持续提高在线智能客服“服务指引”服务水平。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推进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市大数据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13

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服务

13.1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为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提供保障。建立完善市级电子证照责任清单制度,实现电子证照“应制尽制”,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依托驻马店电子证照系统,加强与电子政务平台、工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信用驻马店”、“咱的驻马店”APP等对接,进一步拓宽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积极推动本部门制发的证照电子化,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实现网上可查、掌上可取,推动更多事项在线可办。加快电子证照在执法领域互通互认,确保电子证照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定期分批梳理驻马店市证照免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电子证照替代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纸质材料全覆盖。

市大数据局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

12月31日

四、着力打造自主便利的投资环境(7项)

14

优化规划用地审批管理

14.1深化区域综合评估,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和现状普查,企业拿地后无需再提供清单内的评估评审报告。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市发改委

2024年

12月31日

15

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15.1实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市住建局

2023年

12月31日

15.2做实做强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

市财政局

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2024年

12月31日

15

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15.3依托各开发区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细化配套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与“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等创新举措形成叠加效应,推动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一件事一次办”的一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

12月31日

15.4推动开发区实行“承诺制 标准地”联动改革,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极简审批模式。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市住建局

2023年

12月31日

16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质效

16.1深化推进“多测合一”,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逐步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园林绿化中心

市人防办

2024年

12月31日

16.2优化基于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等级的差异化监管。在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规划资源和消防验收完成后,先行完成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

市住建局

2024年

12月31日

17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7.1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整合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力实施并联审批、联合审验,推进区域评估实施和评估成果应用,推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和项目策划生成。

市住建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2024年

12月31日

17.2持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逐步实行全流程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电子图纸、电子档案。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管理,防止体外循环。

市住建局

市大数据局

2024年

12月31日

18

创新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18.1.落实“放管服效”要求,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各项权益。探索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腾退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2024年

12月31日

19

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

19.1加快构建机构集聚、业态丰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稳健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壮大市县投融资平台,推动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丰富完善信托、金融租赁、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培育发展新兴金融,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为基础设施项目、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三农”、民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薄弱地带提供资金支持。

市金融工作局

市财政局

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

驻马店银保监局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4年

12月31日

20

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20.1加快征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金融运行质量,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优化全市金融服务环境。

市发改委

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驻马店银保监分局

市金融工作局

2024年

12月31日

20.2创新整合市金融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打造涵盖“企业融资需求、银行产品发布、政府监控服务、银企智能撮合”等功能的一体化平台。

市金融工作局

市发改委

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

驻马店银保监局

2023年

12月31日

20.3进一步完善有关金融政策,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提升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规划建设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引进消费金融,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消费金融、资产投资新业态机构等“入驻”。

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驻马店银保监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2024年

12月31日

五、着力打造开放包容的涉外环境(4项)

21

优化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管理服务

21.1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市级工作专班作用,协同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有一定进出口规模、较强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龙头企业,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小、专、精”的中小外贸主体;快接快办,新备案注册一批有进出口潜力企业,加强与出口信保合作,降低企业收汇风险。加强境外投资项目合规性指导,鼓励相关专业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市商务局

2024年

12月31日

22

建立大招商工作格局

22.1以中国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中国药谷”为平台,积极组织专题招商活动,努力促成一批符合主导产业的项目成功签约。积极策划举办境外专题招商推介活动,组织参加厦洽会、东盟博览会、进博会等国家和省举办的重大活动。发挥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作用,加大对欧美、日韩等国招商引资力度。深化重点区域招商,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闽东南等经济发达地区,筹划举办招商活动。建立产业链“链长制”,统筹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围绕主导产业和《招商图谱》,招引一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创新经济合作模式,鼓励各县区之间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建立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库,积极培育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

市招商局

市商务局

2024年

12月31日

23

积极申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创新联动区

23.1成立自贸区开放创新联动区申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驻马店市情、可操作性强的联动区申建方案及规划,依托经开片区、高新片区、平舆片区,开展河南自贸区驻马店联动片区申建工作。

市商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3年

12月31日

23.2加快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积极建设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公用保税仓开展业务。探索复制海南自由贸易港、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制度,推进海关监管制度集成创新。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积极对接中欧班列,发挥“驻马店—宁波舟山港、青岛港”海铁联运班列优势,推进海铁联运、公铁联运、公路物流港无缝对接。

市发改委

驻马店海关

市商务局

2023年

12月31日

23.3加快建设驻马店地区性陆港,推动与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舟山港等沿海沿边港口口岸的战略联合,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市发改委

驻马店海关

市商务局

2024年

12月31日

24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24.1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过模式;指导企业灵活叠加运用“两段准入”“汇总征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自报自缴、关税保证保险等多元化担保、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等便利化通关模式;实施预裁定,降低因各类技术性问题和不确定性可能引发的贸易合规风险,减少沟通成本,加大过通关效率,增加贸易的可预期性。积极推行“强企计划”,以“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为重点,培育高级认证企业新增量,扩大AEO政策享惠面,助力AEO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我市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深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探索建立多式联运装备产业联盟。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流程。

市发改委

驻马店海关

市商务局

市税务局

2024年

12月31日

六、着力打造更加绿色的宜居宜业环境(5项)

25

提高城市各项环境指数

25.1发展新能源及其他环保产业,综合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大气污染综合防控,打好臭氧污染管控攻坚战,深化重点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建立VOCs全过程综合管控体系,持续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改善河流水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治,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强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市园林绿化中心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26

积极创新探索人才保障服务

26.1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在人才激励、住房保障、家属安置、生活待遇等方面提供全方位高品质个性化服务。以社保卡为载体,推出“驻马店人才绿卡”,建设“人才绿卡系统”,实现优先落户、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入园、生活补助、创新创业补贴、人才公寓、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优惠政策多场景“一次认定、一卡通行”。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文广旅局

2023年

12月31日

26.2深化“智汇驻马店”人才工程,完善“全职+柔性”引才引智机制,通过“院士驻马店行”“归雁”行动等活动载体,大力引进一批重点领域内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市人社局

2024年

12月31日

27

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

27.1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量质齐升。重点围绕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市县联动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通过建立挂钩帮扶机制、补贴研发费用、实施“一对一”辅导等措施,加速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通过落实全方位科技服务、研发后补助、创新券等科技扶持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其加快成长为科技“雏鹰”企业。

市科技局

2024年

12月31日

28

打造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

28.1建设布局合理的铁路骨架网,专注提升枢纽能级和填补东西向铁路空白,谋划南驻阜高速铁路等铁路建设项目。围绕“县域通双高速”目标,持续完善区域“六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建设,新增与周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高效衔接的联络线,增强区域公路直连互通能力。构建多层级的客货运枢纽体系,持续引导和促进具有较强公共服务属性和区域辐射能力的公路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综合货运枢纽。打造畅通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着力打造区域现代化物流体系,持续完善城乡配送网络。提高区域内公众出行智能化服务水平,持续深化综合公交智能调度平台和联程联运应用。完善区域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加强与公安部门的监测数据共享和应急响应联动,组建市级危化品专项应急救援队伍。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

2024年

12月31日

29

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

29.1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具体实施标准。落实托育、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加强行业间标准规范统筹衔接。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创新普惠型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按照高效、公平原则和人口流动情况调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资源与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挂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动态调整清单,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新购买制度,率先在养老、文化、残疾人养护等领域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请合格供应商资格,允许市民自主选择合格供应商并由政府结算。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卫健体委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2024年

12月31日

七、着力打造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4项)

30

探索开展综合监管改革

30.1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健全全链条全流程的综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在预付式消费、学科类培训、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项目、交通新业态、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施监管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市市场监管局

市大数据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31

深化推进“互联网 监管”

31.1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市大数据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31.2聚焦市场监管、药品、建设、交通、应急等重点领域,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建立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跟踪、防范联动工作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大数据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31.3探索建立覆盖市、县(区)、乡镇(办事处)三级的全流程动态监管综合执法监管机制,推动执法智能化、数字化、协同化,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管。

市司法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

12月31日

32

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

32.1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

市卫健体委

市教育局

市住建局

2024年

12月31日

32.2强化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等领域监管,推行内部人举报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33

创新“信用 智慧”监管机制

33.1建立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 智慧”监管机制。依托“咱的驻马店”APP,创新推行“天中分”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将“信易 服务”拓展为“信易 联盟”,加快推动“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多个民生领域服务场景落地。坚持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相结合,对于信用优秀的守信个人,提供生活缴费减免、医院就诊免排、创业政策惠享、小额贷款免抵免担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健全“信用驻马店”APP功能,创新拓展信用修复“一站式”线上服务,实行主动告知、信用政策精准推送、提供优质公共信用产品等服务,提升智慧服务能力。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金融工作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文广旅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八、着力打造优质普惠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3项)

34

优化企业高频事项服务

34.1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完善企业名称申报、经营范围、住所承诺制,提升“即报即办”和全程网办水平。分层分类推进,逐步实现企业变更全程网办全覆盖。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相关单位

2024年

12月31日

34.2推进驻气云脑建设,打造“1 3 N”智慧燃气新模式,实施“瓶改管”便民惠民工程,推进水电气等“一站式”全程便捷服务。

市城管局

市供电公司

2023年

12月31日

34.3持续优化税务精细服务,推进“一户式”精细服务下的集成化办税服务等智慧征纳互动新模式,推行多税种综合申报。巩固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当场核税、立等可取的改革成果,扩大到居民间不动产转移登记。

市税务局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

12月31日

35

强化企业网格化专业服务

35.1依托县(区)社区、街镇、园区、楼宇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完善网格化服务体系,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驻马店市企业服务总入口平台作用,为全市企业提供兜底式服务。依托“咱的驻马店”APP完善企业服务云“移动版”功能,探索建立企业需求与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匹配机制,支持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协调解决。

市工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

12月31日

36

加强政企社沟通合作

36.1持续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为更多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数据支撑。

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市大数据局

驻马店银保监局

市豫资公司

2024年

12月31日

36.2完善定点联系走访、会议论坛、营商环境监督员、营商环境服务体验师、首席服务官等常态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

市发改委

2024年

12月31日

36.3加强政企社合作,完善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

2024年

12月31日

相关解读:  关于《河南省(驻马店)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