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专项工作 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S0001-0204-2023-00635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专项工作 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
文  号: 驻政文〔2023〕36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

关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专项工作

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

驻政文〔2023〕36号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驻人常〔2022〕46号通知要求,对照《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培训补贴资金拨付进度的建议:根据河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价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培训机构需要在培训前提交开班申请。培训结束后,人社部门完成对培训机构提供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完成材料初审,查阅培训台账、公示补贴信息、签署审核意见等流程。审核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款项。人社部门在收到财政部门拨款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培训机构账户。此外,还规定了对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即培训主体先行垫付培训费用,然后由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为加快培训补贴拨付力度,人社、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里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加快申请材料审核进度,尽最大可能缩短职业培训补贴拨付周期,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建立培训资金保障机制的建议:《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价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培训资金的来源以及支出范围、标准。在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期间,驻马店市本级“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资金按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足额提取,并将资金分解至县(市、区)用于培训机构资金拨付。下一步,市政府将进一步与财政部门对接,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调整、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同时,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培训、评价补贴比例,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经费的保障。

三、加强社会评价机构建设的建议:2022年,我市新增评价机构321家,其中新增企业自主评价机构299家、新增社会培训评价机构22家、院校类认定15家。全市评价机构累计达386家。为弥补各县区涉农、卫生健康类评价能力的短板,市人社部门组建62名技术评估专家队伍和12名县区业务管理人员队伍,加大备案工作的保障力度。市人社部门下发《关于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进行技术评估的通知》,由县区组织评估并提出备案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下线上开展企业评价机构、社评机构、院校类评价机构业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异地评价管理的通知》,规范并推动优质社评组织深入县区开展评价活动,有效的解决了各县区涉农类评价能力不足的问题。相继在驻马店技师学院等多家单位开发保健按摩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消毒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等认定职业(工种),进一步扩大卫生健康类评价范围。

四、优化培训评价取证流程的建议: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要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考试考核的形式进行。考试考核采取理论与实操相结合,企业自主评价理论考核可采取纸质试卷进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理论考核必须实行上机考试。

五、做好技能培训与就业增收的有效衔接建议:充分利用“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系统”“互联网 就业创业”平台,对参训人员实名制管理。紧盯培训意愿强烈的就业重点群体广泛发放并使用电子培训券,实行培训、就业闭环管理。支持培训机构与我市劳务品牌创建、“九大产业集群”培育有效衔接,开展所需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满意度、培训学员就业率进行调查,对满意度低、就业率差的班次要求暂停结业考核,重新组织培训或取消当班补贴培训资格,并要求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增收。

2023年3月7日

相关解读: 2022年度《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