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8-2023-0058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健康发展,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先后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实际,依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借鉴周口等地的做法,结合全市实际,起草初稿。不仅分别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对初稿的意见建议,也得到了市政府办公室多重审核。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由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见义勇为行为是光荣的,见义勇为精神是不朽的,见义勇为事业是高尚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平安社会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各县区应明确一名政府领导分管见义勇为工作,实现见义勇为“四个全覆盖”。
(二)巩固成果,发挥作用。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落实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扎实有效地开展见义勇为申报受理、审查调查、行为评定等经常性工作。
(三)落实政策,维护权益。 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及时研究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和权益保护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把宣传见义勇为纳入政府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创新宣传载体,积极推动见义勇为主题公园(广场)、主题街区建设,打造永久性见义勇为宣传阵地。
驻马店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