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8-2023-0084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年04月18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 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本规划依据《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规划范围以中心城区为主。
一、起草背景
编制好全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对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城市住房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有资质的规划研究编制机构,成立课题组,认真进行数据整理与目标测算,通过全面收集资料、认真组织专项调查、深入研究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住房发展问题,科学进行《规划》编制。通过召开专家征求意见会、部门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提请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发布实施。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各区。规划重点对象为驻马店中心城区住宅物业。住房保障指为住房保障对象安排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及旧城改造安置、人才住房、失地农民安置房、存量农民工安居房等。规划中的描述除特别说明外,一般指住宅物业,不涉及商办及其它物业。
三、主要内容
住房规划主要围绕“十四五”驻马店市城市发展目标要求,遵循市场导向,坚持因地施策,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加强政策保障,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探索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定市中心城区住房发展目标
住房规划结合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经济水平和住房发展状况,确定至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驻马店市情的住房体系,实现供需基本平衡、住房价格总体稳定、住房困难有效缓解、住房结构有所优化、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管理能级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
(二)规划市中心城区整体空间布局及结构
住房规划将驻马店中心城区住房发展总体分为“一主三副四组团”空间结构。“一主”为中心城区住房发展核心提升区,“三副”为主城区周边重点打造的小清河公园新城居住板块、高铁会展新城居住板块,练江河文旅新城居住板块。“四组团”为中心城区外围的关王庙老镇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区块、驿城区产业区块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套住房发展组团。
(三)落实主体责任,引导房地产政策回归民生属性
“房住不炒”已经深入人心,并成为房地产调控的总原则。城市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主体责任,统筹区域房地产发展。根据驻马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以及住房供求关系等因素,明确住房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地价、房价、租金波动保持在合理区间。
(四)提升新建商品住房品质,优化城镇居住空间布局
适应驻马店人民对“十四五”更美好的居住条件需要,不断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有序推进驻马店中心城区新建住宅装修交付。大力推广精品住宅小区建设经验,从各方面提高住宅的单位工程质量和整体居住环境质量,提高住宅小区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工作。
(五)推行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城镇住宅用地供应机制
根据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预测,落实人地挂钩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驻马店“十四五”城市重点发展的功能区域倾斜。合理测算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城市各功能区域要根据住房发展规划和各自区域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向社会公开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提高供应计划执行率。
(六)摆脱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3年起,要以稳定市场为关键,以保企业为重点,以保民生为目的,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因城施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落实27条举措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驻马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规划效力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和附图附表、规划说明书、研究报告等附件。本规划是《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专项规划之一,是实现住房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对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进行总体指导和控制的规划依据和纲领性文件。规划期内,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要求;与本规划相关的国土空间规划等各项规划,应将本规划住房用地供应、住房建设空间分布等安排予以落实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