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00005747138B/202305-00888
市政府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3-05-16 17:41
许政 [2023] 19号
许政 [2023] 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许政办〔2016〕56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享受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现将19名第四批享受许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