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4-2024-00183 | 成文日期: | 2024年1月18日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24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批复 | ||
文 号: | 驻政文〔2024〕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批复
驻政文〔2024〕4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请示》(驻环文〔202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驻马店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的实施,为我市下一步精准管控耕地土壤重金属源头污染、有效切断污染途径,实现农用地分类管控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上述项目符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环办科财函〔2021〕22号)文件要求,同意申报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