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批复

索 引 号: S0001-0204-2024-00183 成文日期: 2024年1月18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批复
文  号: 驻政文〔2024〕4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批复

驻政文〔2024〕4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请示》(驻环文〔202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驻马店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的实施,为我市下一步精准管控耕地土壤重金属源头污染、有效切断污染途径,实现农用地分类管控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上述项目符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环办科财函〔2021〕22号)文件要求,同意申报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