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马店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驻政办〔2024〕4号)及近期大家咨询较多的问题,现将2024房产新政解读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对多子女家庭实施差异化政策。生育三孩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
二、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购房户,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购买五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三、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哪些?
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将二套及以上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抵押物置换、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存量融资,允许多展期1年。
四、什么是“认房不认贷”?
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拥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商业银行均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购买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公寓的,不作为房屋套数认定依据。
五、如何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结构施工阶段将保底资金留存由5%降到2%,在完成主体结构后逐渐恢复到5%留存比例。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用途监管。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开发企业即可按需申请使用监管额度内的资金,经监管部门同意后,专项用于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缓解项目资金压力。
六、如何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在继续执行原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凡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货币补贴。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有哪些举措?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力度,提高审贷效率。
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区政府通过购买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住房,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提高保障性住房供给效率,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动实现住有所居。
八、如何继续为各类购房家庭提供同等待遇?
推动在城区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就地市民化。凡在全市城镇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性公寓)和二手住房并实际居住的购房人,凭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款发票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其子女可依规取得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购房落户后在社保、教育、就业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九、推广“带押过户”?
推行存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带抵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优化存量房网签、登记服务流程,在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无须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达成一致后,签订“带押过户”协议,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十、如何推行停车位预售和办理不动产权证?
试行地下停车位办理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整体验收合格的,可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
住宅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库),按照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约定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同等条件优先满足住宅小区业主需要。业主申请对房屋配套的地下车位(库)登记但不单独发证的不收登记费;登记单独发证的按照住房类标准收取登记费。
住宅小区规划配建的地下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作停车使用时,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归投资人所有,收益人须承担地下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租用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投资人、物业服务企业与使用人协商约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参照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执行。
十一、规范二手房交易中介服务的措施有哪些?
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创建公开透明市场环境,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严格落实经纪机构明码标价制度,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
十二、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谁负责?
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由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各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由各自预售资金监管部门负责。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妥善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主体的资金使用申请,未尽监督审查义务违规批准用款申请,导致资金挪作他用,损害保全申请人或者执行申请人权利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相关具体政策延伸解读找哪些部门?
1、文件整体解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金融政策: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负责
3、财税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4、规划用地政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5、住房公积金政策:市公积金中心负责
6、不动产登记政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
十四、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2620516
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联系电话:2905085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2610830
市税务局联系电话:285188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2613001
市公积金中心联系电话:2709033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39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