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是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解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自然灾害(如干旱灾害、洪涝灾害、台风灾害、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而预先制定的专项救助行动方案。该预案旨在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快速恢复生产和社会秩序。
问题二: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解答: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处置自然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问题三:该预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解答:适用于驻马店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市级应急救助工作。
问题四:预案中的指挥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解答: 一是 设立指挥机构,市减灾委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二是 细分救灾工作组,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时,适时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市减灾委视情成立综合协调、灾情管理、生活救助、物资保障、救灾捐赠、安全维稳、医疗防疫、新闻宣传、倒房重建等救灾工作组。 三是 建立市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为全市救灾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市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
问题五:灾情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解答:灾情信息管理规定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信息报告: 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所在省辖市应急局报告,省辖市应急局在接报灾情信息2小时内进行审核、汇总,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部门报告。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各级应急部门要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并逐级上报,灾情稳定后,省辖市应急局要在3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省应急厅报告。特别重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2.灾情核定: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涉灾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之后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最后要建立完善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损居民住房和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为开展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3.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应急广播、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发布信息。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
问题六:应急响应级别有几类?
解答:根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等因素,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对需救助群众及时进行救助。
问题七: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有哪几种?
解答: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主要有三种:
1.过渡期生活救助。 针对特定受灾群体的救助措施,主要用于帮助他们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具体来说,这种救助主要面向那些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而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
2.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灾区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通过资金补助、保险补偿、筹集资金等方式对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的住房进行重建或修缮,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的居住生活。
问题八:对救灾工作保障措施?
解答:通过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七项,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物资、资金、救援人员能够及时到位,为受灾群众提供有效的救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