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4-01311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交复字〔2024〕21号 有 效 性:

 孙运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推广应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4月底,全市共有出租车4922辆(巡游车2959辆,网约车1963辆),新能源巡游车89辆;新能源网约车538辆,新能源出租车共627辆,占比12.74%。

二、主要做法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应用,构建绿色发展交通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巡游、网约车公司召开座谈会,并与出租车司机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宣传贯彻省、市有关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同时,组织人员到周边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市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组织起草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市政府已于2023年5 月 12 日印发《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3)17号)。

三、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巡游、网约出租汽车推广应用情况来看,网约出租汽车推广使用新能源的阻力不大,网约出租汽车更新或新增已于2022 年11 月1日起要已全面使用新能源车辆。阻力最大的巡游出租汽车主要原因:巡游出租汽车司机普遍认为新能源车辆价格比传统燃油车价格高,更换新能源车辆将会增加其成本,司机对使用新能源车辆意愿不高,同时,司机担心新能源车辆的续航里程和充电时长能否得到保障。

四、回复意见

综上所述,按照文件精神,严把市场准入关,要求所有网约出租汽车更新或新增全面使用新能源,确保更新或新增车辆新能源达到100%。加大新能源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推广力度。继续加大宣传,鼓励引导巡游车企业或从业人员使用新能源车辆。同时,加快出台巡游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车辆的有关政策,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倾斜,确保在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基础上,提高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或从业人员的适用新能源车辆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广我市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行业的应用和发展。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