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局办公室 一、事项编码:XZ010二、服务对象:公民个人或单位三、受理部门:人力资源市场科四、受理地址:驻马店市健康路476号驻马店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局办公室 一、事项编码:XZ010二、服务对象:公民个人或单位三、受理部门:人力资源市场科四、受理地址:驻马店市健康路476号驻马店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局办公室 3月31日下午,由人社局就业促进办牵头联合16个相关科室在驻马店市黄淮学院北校区组织开展了以“走进大学生”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
局办公室 一、事项编码:XZ073二、服务对象:社会公众三、受理部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四、受理地址:驻马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楼...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省直驻驻有关单位:为贯彻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机关事业...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全市各级工考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
局办公室 驻马店高级技工学校是我市所属唯一一所高级技工学校,是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培训基地,承担着我市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任务,在校生规模6000多...
局办公室 市直各单位: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请自行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或rsj...
局办公室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豫人[2008]90号)印发以来,市人社局积极作为,扎实开展公务员考核奖...
局办公室 市直各机关:2013年市直机关马志明等521名同志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勤勉尽责,成绩突出,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为弘扬正气,激发工...
局办公室 市直各机关: 市直单位李昕霖等67名同志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务实重干,清正廉洁,在2011、2012、2013年年度考核中均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为发挥年...
局办公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转...
局办公室 根据《关于对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的通知》(豫人社[2014]29号)精神,我市认真开展了“双创...
局办公室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
局办公室 10月27日至29日,驻马店市成功举办了首届职业技能大赛。本次大赛八县两区和市直各类企事业单位共组建了11支代表队260名选手参加,涵盖了车工...
局办公室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对伤残职工申请劳动仲裁不便的,将“流动仲裁庭”,开到身边,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二是树立...
局办公室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平舆县人社局树立“民生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推行“五零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
局办公室 今年以来,确山县人社局转变观念,创新服务措施,将人事代理对象逐步由过去的人才个体代理向事业以及民营等单位延伸,初步形成了与人事档案有关的...
局办公室 为提升新任职公务员能力素质,深化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我市于近期开展了为期15天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任职培训。一是加强政...
局办公室 2014年西平县农业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根据《2014年西平县农业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西人...
局办公室 10月11日,全市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动员会召开,安排部署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旨在进一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人事...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驻马店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安排,经研究,定于10月27日至29日举办2014年...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44号)...
局办公室 现将驻马店市人社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公布,详情见附件。 2014年10月16日...
局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全省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