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名单共列重点建设项目359个,总投资3571.7亿元,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858.3亿元。其中省重点建设项目92个,总投资1632.9亿元,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389亿元;市重点建设项目267个,总投资1938.8亿元,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469.3亿元。
各县(市、区)重点项目数量和年度投资目标分别为:林州市 52个、128.5亿元,安阳县(示范区)35个、109.2亿元,滑县43个、100亿元,内黄县40个、88.5亿元,汤阴县33个、61.4亿元,文峰区(高新区)32个、94.9亿元,北关区25个、56.6亿元,殷都区26个、48.4亿元,龙安区22个、40.1亿元,市直单位项目51个、130.9亿元。
重点项目事关全市和区域、行业发展大局,各地各有关单位 要按照 省市 部署, 牢固树立 “项目为王”理念,把重点项目作为建设“ 一个强市 ” 、实现 “ 八个领先 ”的重要抓手。按照《关于印发安阳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8〕1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审批服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安政办明电〔2018〕252号)、《关于建立推进重点项目提质提速机制的通知》(安政重点〔2021〕25号)等文件规定,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工作。坚持 从项目切入、以项目推动、用项目支撑, 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在审批服务、要素保障、进展调度、问题协调等方面靠前发力、持续用力,切实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每一个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为实现我市经济发展开门红、全年红提供强力支撑。
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按照深化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的要求,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等措施,不断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效率,为加快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各级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要素资源保障单位,要按照“有限资源保重点”的要求,主动对接项目,努力把有限的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向重点项目倾斜、集聚,为项目加快建设提供强力支持。
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手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科学加强项目管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疫情和污染防控要求,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加快建设、如期建成,确保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项目建设信息,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加强协调调度提供可靠参考。
2022年3月17日
安政重点【2022】9号关于印发安阳市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