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实施办法(试行)》(安政办〔 2017〕61号)和《安阳市促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实施方案》(安科〔2022〕49号)有关要求,经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单位申报、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安阳市实施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并进行补贴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阳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平台基地建设与基础研究科 3665576
机关纪委 3665510
附件:2023年安阳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补贴发放单位.doc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