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16年省博士服务团需求的公告

选派“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是省委、省政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重要举措,成功搭建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地方产业、企业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已成为具有河南特色的人才品牌。近年来,我市先后争取百余名博士服务团成员到我市挂职服务,他们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人脉优势,积极开展科研攻关、项目对接、人才培养等服务活动,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就征求2016年省博士服务团需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原则

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优先满足产业急需和贫困地区需要的原则。

二、选派人选来源与条件

省博士服务团成员主要从省直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省管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选派人选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由接收单位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基层企事业单位等一线倾斜,一般不在行政机关挂职。

挂职服务锻炼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合作。

四、相关待遇

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是中共党员的,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派入单位需保障挂职博士的食宿交通等基本办公、生活条件,具体工资性补贴额度由派入单位和挂职博士协商确定;此外,市人才办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为挂职博士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

五、需求上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有省博士服务团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填写《2016年省博士服务团人选需求调查表》(见附件),于7月14日18:00前报市人才办(市委第一综合楼508房间),市人才办汇总全市需求后,上报省委组织部争取人选。8月份组织开展意向性对接,9月份新挂职省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岗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3316799     电子邮箱:hbrcb106@163.com

附件:2016年省博士服务团人选需求调查表.xls

市人才办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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