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7〕1号)要求,鹤壁市人民政府对环保部强化督察督办突出问题企业14家、“散乱污”问题企业1家的整改和查处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和查处督办问题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到8月29日,全市14家存在突出问题企业,已完成整改13家,正在整改中1家,完成率92.86%;全市1家“散乱污”问题企业,已完成整改1家,完成率 100%。
其中,浚县1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完成率100%;淇县4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3项,完成率75%;山城区2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率100%;鹤山区4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4项,完成率100%;开发区3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3项,完成率100%;宝山园区1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完成率100%。
二 、整改和查处工作要求
各县(区)对此次整改和查处结果负责,建立一企一档,跟踪到底,杜绝死灰复燃。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当立案处罚而未立案的,应当实施行政处罚而未实施的,应当移送公安实施行政拘留而未移送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责任追究,并在全市通报。
附: 1、鹤壁市突出问题督办企业查处整改情况(第一期)
2、鹤壁市“散乱污”问题企业查处整改情况(第一期)
鹤壁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