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9月16日至21日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气象台分析研判,预计2017年9月16日至21日,我省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静稳态势显著。受污染物排放及不利扩散条件影响,我市早晚将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其中,9月16日至17日、18日夜间至20日可能出现AQI日均值轻度污染。

按照省环境攻坚办《关于做好9月16日至21日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237号)要求,结合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气象台分析研判情况,我市决定于9月16日18时至21日12时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一级管控,请各县区高度重视不利形势下的天气状况,及时采取污染减排及管控措施,减少轻度污染时间和影响范围,同时重点做好以下管控工作。

一是加强扬尘精细化控制。9月16日18时至21日12时,城市建成区内,除涉及民生工程外,其他建筑工地要停止户外施工作业;除进入铺装阶段的道路外,其他道路工程要停止维修工程作业;要暂停工地非移动道路机械作业活动。同时,由于夜间湿度高,要停止市区道路洒水、喷水、冲水等作业,以人机联合湿清扫为主。通过每天对主要街道抽查“以克论净”的情况,督促精细保洁落实。

二是加大企业管控力度。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要对冶炼、建材、碳素、煤发电、有机合成和制药等高排放企业,采取减负荷、限产减产或错峰生产措施。同时,通过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量在线监测、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确保限产限排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限行、绕行方案。各县区根据周边路网情况,严格限制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进入建成区;限定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重型车辆,持相关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方可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绕行。同时,加强夜间渣土车、货车的违法行为监管,加大夜间巡逻检查力度。

四是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启动污染管控措施后,各县区要对照管控清单要求及现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县区于每日上午9时30分前,准时、详尽地将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情况日报表和督导检查情况报送至邮箱:hbshbjyjb@126.com。

附件:1. 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信息日报表

2. 轻中度污染天气督导检查情况日报表

201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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