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环攻坚办〔2017〕164号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我市未来三天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经市环境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从10月16日24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同时《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鹤环攻坚指〔2017〕24号)和《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管控的紧急通知》(鹤环攻坚指〔2017〕25号)继续不折不扣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区、管委和市直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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