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环攻坚办〔2017〕172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 2017-10-29 鹤壁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经相关部门及专家会商研判,我市空气质量已经好转,根据我市当前空气质量状况,经研究决定,自10月29日12时开始,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及强化管控。 2017年10月29日 标签: 上一篇: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