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环攻坚办〔2017〕172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经相关部门及专家会商研判,我市空气质量已经好转,根据我市当前空气质量状况,经研究决定,自10月29日12时开始,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及强化管控。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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