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2017年,鹤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市被确定为全省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综合试点市;2017年5月,再次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优秀等次,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3名。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法政〔2017〕1号)要求,现将我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推进机制。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2017年6月30日,市委书记范修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强调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抓好督查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新高度;市政府召开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时任市长唐远游用一个专题强调深化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政府立法、放管服改革、规范性文件清理等重点工作。12月15日,代市长郭浩主持召开首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就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了集体学法。出台了《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鹤壁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现场观摩会,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推进机制。将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扩充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指导协调、督查考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严格考核考评。印发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坚持日常考核与实地考核有机结合,逐个单位下发考核通报,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市,2013年以来先后8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行政许可65项;清理规范各类证明242项,其中取消224项、保留18项,精简比例92.56%,在全省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在全省率先实行政府招投标“一站式审核”“一站式监管”“一站式备案”“一站式处理投诉”,被评为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先进单位和改革创新先进单位。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市直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实现在线运行、网上审批,电子政务外网市、县、乡政府部门覆盖率100%,率先在全省通过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严格落实《鹤壁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分两次调整行政职权事项830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共计3798项。推进社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我市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示范基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将215项审批事项列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归集涉企信用信息90811条。全面梳理159项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37项其他执法事项,并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共收录18540家企业、53277家个体工商户、164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5003名执法人员信息,并进行动态更新。推进政务诚信。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鹤壁网站,向省信用平台推送信息9万余条。在信用鹤壁网站设立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公示窗口,出台了《鹤壁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325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例6件,对守信失信者实行联合奖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把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高规格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淇河水质稳定保持全省60条城市河流首位,汤河水质得到根本改善,空气优良天数和PM2.5浓度在全省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排名第一。
三、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法治与发展紧密结合。站位全市工作全局,围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扶贫脱贫攻坚、海绵城市建设、处置非法集资、解决问题楼盘、优化招投标监管等重点难点工作,坚持依法合规、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原则,在深入研究法律政策、全面吃透情况、反复沟通论证基础上,研究了措施,出台了方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议题、市政府所有文件合同法制前置审核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出台文件。全年共审核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议题145件、政府合同27件,确保重大决策合法适当。深入做好法律顾问工作。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在全省创新建立了市委市政府统一的法律顾问制度,聘任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2个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11家单位为法律咨询机构;法律顾问单位派驻专职律师到市委市政府值班;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也按照要求积极推进,目前全市62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
四、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坚持与“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决策—落实—示范—考核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实地督查、评查案卷等,对县区政府和执法部门加强指导,全省气象、商务等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观摩活动在我市举行。全面推行行政指导,采取提示、约谈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规范行政调解,在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室,规范调解流程和文书,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量,在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研讨班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依托智慧城市建设、“互联网 政务服务”等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探索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统一的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注重培育典型示范。我市2个单位被省政府评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9个单位被确定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20个单位被确定为市级示范点,63个单位被确定为县区级示范点;推荐3个单位为第三批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探索“互联网 行政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分别被评为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实现了以典型带动促整体提升。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六个一”措施。采取建立一套执法岗责体系、健全一批行政执法规范、打造一个执法监督平台、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检查、组织一轮行政执法培训、评选一批优秀执法案卷“六个一”措施,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通报和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规范,完善监督措施。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平台,以公开促执法公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力量,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在5个县区和40个市直执法部门积极推进,努力为全省提供借鉴。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动态监督,审查36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案件,集中评查95本行政执法案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责令其认真整改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2本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占全省的十分之一;推荐1个单位为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认真实施《鹤壁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严格落实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制度,全力做好《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会、立法研讨会修改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目前已两审通过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制定《鹤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鹤壁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3部规章,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在按程序签发。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着力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建设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平台,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核市政府文件216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49份;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6件,审查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报备文件47件,纠正不当文件2件,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所有文件均进行了清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86件、失效56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全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9件、政协提案176件,已全部办结。“12345”市长热线受理群众各类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31053件、市长信箱办理2642件,提高了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发挥专门监督作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4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660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2亿元,查补入库税款160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93条,移送案件线索16件。严格监督问责,对违纪违规的566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市政府网站群建成子站24个,实现了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在第十六届(2017)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市政府网站以总分72.4分的成绩,在全国300家地市政府网站中排第39名,为我省唯一位列前50名网站,连续4年进入全国50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子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万余条,发布县区和部门动态信息5500余条、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7次、在线访谈24期、规范性文件解读24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九、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复议受理渠道,改进审理方式,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受理15件,不予受理1件,做其他处理18件;已受理案件中,撤销、确认违法、责令重作、变更的7件,纠错率46.7%,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4件,其中一审14件,二审19件,再审1件,终审案件胜诉率100%。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征集典型案例67篇并汇编成册;开展了“3·15”消费维权、“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评选“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创办《法治鹤壁》电视栏目,原创法治公益广告《法在你的生活中》荣获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三等奖。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调解矛盾纠纷2.35万件,涉及当事人5.2万人次,调解成功2.34万件,调成率99.5%。大河涧乡谭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全国先进人民调解组织,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3个人民调解组织被表彰为全省先进集体。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接待法律咨询1.19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90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99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929.4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学法与市政府整体工作相结合、与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相结合、与最新法律法规规章相结合,共组织集体学法5次,学习了6部法律法规。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住行政执法人员这个“重要力量”。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律法规培训班、行政执法证件培训班等,并依托全省商务系统执法培训在我市举办等时机,组织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和县区执法部门负责同志、行政执法人员共800多人参加了培训。加大媒体和网站宣传力度。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省政府门户网、河南政府法制网等采用我市法制信息185篇,营造了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比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工作发展不平衡,全市法制机构人员较少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学习先进经验、争创一流业绩,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法治河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1月19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