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6月24日至28日,督察组深入我市进行下沉督察,并于10月2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明确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定过硬决心,落实过硬举措,强化过硬担当,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鹤壁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全文在鹤壁市人民政府和鹤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自觉,突出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把整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推进相结合,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整改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依法整改、分类施策,明确了4个方面的整改目标。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绿色新发展理念在广大干部群众头脑中深深扎根,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绿色发展逐步成为自觉行动。二是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真见效、不弄虚。实施清单制整改,挂图作战,建账督办,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绿色发展方式加快形成,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15年下降17%,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10%。四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整改方案》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我市的37个整改任务(其中共性任务34个,个性任务3个),逐项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了《鹤壁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和《鹤壁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制定了5个方面的重点措施: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而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把生态环境保护当作最迫切的发展理念树立起来、当作最大的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实施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理提效行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鹤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三是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蓝天保卫战的战略举措,坚持“精准、精确、精细”,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严格落实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烧“六控”措施,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耕地,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防范化解土壤各类环境风险。四是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实施行业转型发展、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技术改造,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鹤壁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0%,可再生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8.5%;有序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鼓励电力、建材等大型生产企业减少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货运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五是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优化矿业开发布局和生产规模;强化河道采砂问题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有效遏制河道非法采砂;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积极推进《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2018-2020年)》实施;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让环保守法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为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从5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和督促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推进机制。每月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梳理存在问题,定期向全市通报,定期研究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列出整改清单,定期调度,加强督办,跟踪落实,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实效。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监督和问责,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和部门,坚决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及其具体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工作统筹。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与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相结合,与推进机构改革、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相结合,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切实把督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
下一步,鹤壁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环境治理有更好效果、生态环境有更大改善,努力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