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鹤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27日,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2019年2月22日向我市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5类17项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和动力,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鹤壁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奋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改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持续推进,确保完成。

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对照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节点,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全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以环保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运用和巩固好环保督察整改成果。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全面对标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落实。聚焦全市当前大气污染、矿山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农村人居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点面结合、系统发力、标本兼治。

坚持依法整改、分类施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差异化的绿色管控政策,严禁整改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整改目标

(一)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绿色发展理念在广大干部群众头脑中深深扎根,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绿色发展逐步成为自觉行动。

(二)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不回避问题、不掩盖矛盾,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交账、验收不过关不收兵,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力争2019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达到省定目标,农用地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四、整改措施

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的5类17项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出6类51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了《鹤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而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二)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对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建立责任清单,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一抓到底。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扛起责任,对重要工作及时部署、重大问题及时过问、重要环节及时协调、重要案件及时督办,推动问题解决。

(三)加快实施“四大行动”。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为方向,持续推进经济结构提质行动。以实施“四水同治”项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生态功能提升行动。以“全域值绿、绿满鹤城”为目标,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提速行动。以非煤矿山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为重点,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提效行动。

(四)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持续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构建覆盖全市的大气、水环境和重点污染源网格化监测网格及数据分析平台,织牢织密捍卫绿水青山的“天罗地网”。提升科学治污能力,分析污染成因,逐步提高精准治污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

(五)持续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强力推进重型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工作。水污染防治方面,落实河长制各项要求,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各县区切实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落实河流整治方案,提升河流断面水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强化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危废等风险污染管控,强化土壤突出问题整治,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大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严查重罚环境违法企业。

五、组织保障

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懈怠。各级各部门要以长期作战、久久为功的态度和决心,坚持高位协调、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按质圆满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和督促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洪利民任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

(二)强化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梳理存在问题,定期向全市通报。二是建立每月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列出整改清单,定期调度,加强督办,跟踪落实。四是建立核查评估制度,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坚决避免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

(三)强化责任追究。认真查办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案件,深入调查有关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开展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落实中不担当不作为、整改不力、行动迟缓、作风浮漂、推卸责任以及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问题处理意见,及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参与整改工作,监督整改工作,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附  件:鹤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  件

鹤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细化整改任务6类51项。

一、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

(一)思想认识不高

1.督察发现,一些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整改目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

整改措施:(1)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系列生态环境决策作为日常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2)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3)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市县乡一些领导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视不够,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

整改目标: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绿色发展逐步成为自觉行动。

整改措施:(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度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2019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学考核内容。(2)强化监督考核,在县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内容中,进一步突出绿色发展理念的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3)各级党委和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对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深入分析,系统谋划,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4)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选择性执行的县区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3.有些同志片面认为鹤壁市生态环境问题不大、盲目乐观,有些同志存在强调外来输入影响、畏难情绪等错误思想。

整改目标:绿色发展理念在广大干部群众头脑中深深扎根,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

整改措施:(1)将中央关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和重要文件中,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重点围绕国家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开展督导,夯实各县区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3)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评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4)以“讲政治、提站位,讲学习、提素质,讲担当、提干劲,讲规矩、提形象”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打开思想“总开关”,开启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以思想大解放引领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4.调阅资料显示,2016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内容较多,但对生态环保工作深入分析、系统谋划不够。

整改目标:市委、市政府建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对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深入分析,系统谋划,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

整改措施: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的原则,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重大问题。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5.个别县区(管委会)研究部署环保工作有差距,如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6年共召开43次工委管委联席(扩大)会议,其中涉及环保工作的2次;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截至11月13日共召开10次管委会,涉及环保工作的1次。

整改目标: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1)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化机制。(2)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自觉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亲自抓、带头抓,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3)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督和领导责任。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6.督察组与领导干部个别谈话反映出,虽然认识到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紧迫性,对生态环保工作持续研究部署和紧盯问题抓落实不够,对突出问题视而不见、麻木懈怠、推进迟缓、工作敷衍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落实,规划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不断强化。

整改措施:(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而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讨、邀请专家授课指导等方式,提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严格落实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3)在年度考核中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发展理念。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7.垃圾围城、黑臭水体、矿山治理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垃圾围城、黑臭水体、矿山治理等问题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1)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区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涉及“垃圾围城”“黑臭水体”“矿山治理”等环境突出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解决落实。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2)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垃圾围城、黑臭水体、矿山治理等环境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监管和执法力度。(3)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履职尽责存在薄弱环节

8.有的领导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对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保问题底数不清。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1)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2)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研究制定《生态环保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建立日常考评、月度考评、季度考评、半年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动态考评机制,对月度、季度、半年考评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连同日常考评情况一并纳入年终总评计分。(3)开展“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部分领导干部“推诿扯皮、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和遇到难题绕着走,碰到矛盾就推脱等突出问题,以硬作风促大作为,营造“立即办、马上办、办的好、办的快”的良好工作作风。(4)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带头深入一线,对本区域内生态环境问题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解决落实。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9.有些县(区)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不到位,宏观安排部署多,工作不精细、标准低。

整改目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2)严格落实鹤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3)严格落实鹤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不到位的县区一票否决,夯实环保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理念。(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作任务具体、信息反馈流畅、奖惩渠道明晰的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10.不少职能部门还存在视生态环保工作为影响主业的“份外事”,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履职尽责不够,导致生态环保工作棚架、推进难。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切实形成。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意识。(2)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及鹤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厘清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3)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环境保护底数不清、工作棚架,部门职责交叉、管理不顺等问题。

责任领导:马富国、郭  浩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11.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存在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督察又指出其整改进度缓慢,存在渗滤液外运至鹤壁市格威特污水处理厂等问题,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直至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将近半年时间该企业未确定最终整改方案。

整改目标: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整改措施:(1)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环境整治工作来抓,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互动协作,及早完成整改任务和建立长效机制。(2)围绕存在的问题,制定全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任务、措施办法、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市政府及时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渗滤液处理问题和垃圾填埋场超库容运行等问题。(3)采购200吨/日的集成式渗滤液处理设备,彻底解决渗滤液处置问题。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完成现存垃圾渗滤液消纳处理(集成式渗滤液处理设施已于2018年11月25日设备已进场安装调试完毕,截止目前正常运行,日处理渗滤液200吨)。

12.此外,蔡庄垃圾填埋场还存在长期超库容运行,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该填埋场一期工程设计库容120万立方米,截至2018年10月份,已累计填埋生活垃圾167万立方米,严重超库容运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堆存垃圾未按要求进行压实,场区未实施雨污分流,垃圾渗滤液有外泄现象。

整改目标:完成垃圾堆体膜覆盖;完成垃圾坝加固增高项目建设;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1)鹤壁市政府及时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渗滤液处理问题和垃圾填埋场超库容运行等问题。(2)围绕存在的问题,制定全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任务、措施办法、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3)启动蔡庄垃圾处理场垃圾坝加固增高项目建设,对垃圾处理场下游坝体进行加固增高,增加垃圾填埋库容。(4)将山城区部分垃圾向鹤山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分流,减轻蔡庄垃圾处理场压力。(5)加强蔡庄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加大垃圾填埋压实、覆土厚度,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消杀除臭力度;购置垃圾堆体覆盖膜,已完成1.15万平方米膜覆盖。(6)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坝加固增高项目建设。再完成垃圾堆体膜覆盖2万平方米的采购及铺设工作,完成场区雨污分流改造;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13.督察还发现,已封场的山城区垃圾填埋场未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外运至格威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山城区垃圾填埋场未按要求建设导气石笼,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目标:通过山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填埋气体处理装置整改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填埋气体得到有效解决,达标排放,整体环境得到改善。

整改措施:(1)抽取渗滤液运输运至格威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2)加快推进渗滤液处理站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阻断工程进度,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施工设计,6月底完成,项目完成后渗滤液、填埋气体能达到排放标准。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4.鹤山区垃圾填埋场未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外运至格威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鹤山区垃圾填埋场覆土厚度不够,现场恶臭明显。

整改目标:完成垃圾渗滤处理设施建设,对垃圾填埋场集中治理,臭气得到有效遏制,整体环境得到改善。

整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改方案,把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填埋场整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明确整改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鹤山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

三、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问题突出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

15.鹤壁市依煤而建、因煤而兴,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明显偏重。2017年,三产结构比为7.3:64.5:28.2,其中工业比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4个百分点,服务业比重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4.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3.4个百分点。

整改目标:到2020年,“一二三产”结构比持续优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加强对县区、功能区工业和高技术项目备案监管,深化“三去一降一补”,严禁钢铁、电解铝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煤电等8大类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2)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传统产业增效提质,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重点抓好高端汽车电子、中国(鹤壁)机器人硅谷等一批转型发展项目建设。(3)推进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服务业占比持续提升(4)加快建设白寺物流产业园、豫北煤炭物流储配基地等项目,积极创建现代物流枢纽,实施健康养老“十百千”示范工程。(5)推动服务业载体升级,制订实施服务业“两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大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引进力度,不断提高市商务中心区入驻率,壮大特色商业区产业规模,推动服务业“两区”实现“晋位升级”。

责任领导:洪利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推进

16.工业内部,2017年重工业增加值占比达61.2%,比重较高,辖区内丰鹤、鹤淇、鹤煤热电3个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达339万千瓦;同力、豫鹤同力水泥生产线日生产规模达1万吨,同时还有煤炭、煤化工等重工业。

整改目标:煤电装机规模占比持续下降,新能源发电占比持续提高。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煤电有序发展有关政策,不再新建煤电项目。按照国家、省政策要求,启动对现有小机组关停改造前期工作。(2)加强在运煤电企业监管,督促煤电机组实施超清洁生产,不断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提高煤电机组能源使用效率。

责任领导:洪利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推进

17.高耗能产业占比一直居高不下,2017年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规模以上能耗比重为90.78%,仅比2016年下降0.47个百分点。

整改目标:高耗能产业占比逐年下降。

整改措施:(1)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新上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行业领先水平,否则不予通过节能审查。(2)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分解下达各县区目标,出台《2019年节能工作要点》。(3)巩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成果,持续推进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4)启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通过用能权配额分配等方法,以市场机制促使企业专项。(5)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责任领导:洪利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推进

(二)能源结构不合理

18.鹤壁市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突出,煤炭消费量逐年上升,污染排放量大。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792万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和煤制品占比65.69%,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较小,用煤结构调整推进较为迟缓。

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完成省定“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指标;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7%。

整改措施:(1)煤炭消费总量方面。一是坚决从源头上严把煤炭消费准入关,新上用煤项目全面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二是出台《煤炭消费减量行动方案》和《年度煤炭消费减量工作要点》,压减建材、化工、煤炭洗选行业用煤,将控煤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分解到县区和各部门,确保控煤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按月度通报各县区控煤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落后的县区通报批评。四是组织节能监察中心等部门,对重点企业控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组织企业参加省控煤工作培训宣传会议。(2)新能源方面。一是加快风电项目建设,积极参与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督促企业按照省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力争2020年底前新增并网风电项目40万千瓦。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光伏政策,因地制宜发展个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省要求做好平价上网光伏项目建设工作。三是加快鹤壁汇能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投用。四是鼓励发展风、光、储等一体化的智能微电网项目,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五是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防止出现“弃风”“弃光”等现象,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持续提升。

责任领导:洪利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三)运输结构不合理

19.公路运输仍是鹤壁市货物运输的主渠道,107国道和京港澳高速穿城而过,新老城区连接线S221(大白线)、快速通道(近期施工)等车辆通行量均十分巨大,每天车流量107国道为5万余辆,京港澳高速为6万多辆,S221(大白线)为4万余辆,其中,107国道和大白线通行车辆中半数为重型载货汽车。

整改目标:公路网结构得到优化,燃煤运输结构科学调整。

整改措施:(1)统筹推进新增国道107京港线鹤壁境改线新建工程(G107东移)、新增省道304濮鹤线内浚界至杨小屯段改建工程、新增省道225安平线东杨工业园区至淇水关路段改线新建工程、新增国道342日凤线(原S305)国道107至西掌村西段改线新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2)加快鹤淇电厂燃煤管带机工程建设进度,2019年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运,每天减少燃煤运输车辆400辆(按每辆车30吨计)。

责任领导:刘文彪、王永青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鹤淇电厂燃煤管带机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公路网结构优化工作。

20.全市还保有各类重型客货车6.4万辆,其中柴油车、国三标准以下车辆占比较大,机动车尾气每天排放量居高不下,对空气质量指数影响十分明显。

整改目标: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持续下降。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绕行方案,按照《关于鹤壁市防治大气污染禁止货运车辆入市及绕行通知》要求,执行货运车辆绕行方案,并组织专人依托入市限高卡点,加大对货运车辆的管控。(2) 严格执行机动车限号限行措施,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走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3)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在全市不定期开展集中夜查行动,严查柴油货车等高污染车辆。(4)严查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利用固定检测点和流动检测车,在全市范围内对重型柴油货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测。(5)加快老旧货车淘汰报废,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柴油车,核准公告,严格把关,环保标准不达标的,不予注册登记。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强制报废。(6)加强逾期未报废柴油车管理,每月从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中导出逾期未报废车辆明细,分发相关单位逐车排查,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及时查找车辆,清除隐患。(7)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对未通过公安部门机动车检验合格的车辆,不予年审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责任领导:刘文彪、王永青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四)工业布局不合理

21.作为国家主要煤炭开采、输出地之一,历史原因形成了鹤壁市(特别是老城区)工业园区与居民区、商业区、文化区混杂或相邻的工业布局,大型耗煤企业等均在老城区周边,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加重了城市环境污染。

整改目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8〕79号)分步实施,完成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排查及搬迁改造任务。

整改措施:(1)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水泥、铸造、炭素、化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2)严格依照行业排放标准确定重污染企业名单。(3)督促制定一企一策搬迁改造方案。(4)按照省定时间城市建成区内重点污染企业分类完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园、转型转产或关闭退出任务。

责任领导:孙  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完成排查任务,持续推进

四、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

(一)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22.鹤壁快速通道(安平线)改建工程不够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环保预算不足,项目总预算5.4亿元,其中扬尘防治预算为65万元,环保预算仅占总预算的0.12%,2018年省政府暗访推进组、省环保厅暗访组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在9、10、11月份暗查中,多次发现该项目多处控尘措施不到位。

整改目标: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管理不断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整改措施:(1)针对环保预算不足问题,及时组织设计、建设等单位按照《河南省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费率标准》(豫交文〔2017〕140号)文件精神,进行施工图预算,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增加费提高为232.78万元。(2)严格落实《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豫交文〔2016〕436号)文件精神,将扬尘污染防治融入到工程建设全过程。石方破碎段采取围挡喷淋;挖方弃方段采取围挡、覆盖;半幅已铺筑沥青面层路段,采取隔离基层,车辆上沥青面层行驶,减少车辆扬尘;不用的土石方覆盖或者清除;采取水车洒水保湿保证路面不起尘。(3)采取设围挡、安喷淋、架雾炮、清渣土、网覆盖、水车洒等综合扬尘防治措施。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整改时限:目前扬尘防治费用已投入约800万元,持续加强扬尘防治。

23.淇县北阳镇山头村后山梯田改造工程、淇县大正水泥旋窑建设工程工地施工面积较大,基本未进行扬尘管控。控尘问题表现在: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湿法作业,大量土方裸露,有的路面虽有洒水,但配套措施不到位,车辆通行溅泥严重,造成二次污染;现场不符合“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路面未进行硬化、施工车辆通行扬尘严重、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工地也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等。

整改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

整改措施:(1)淇县北阳镇山头村后山梯田改造工程各施工标段对完成平整的地块进行播撒草籽进行抑尘,加大对项目区域道路洒水频次,在施工同时进行湿法作业,对进出项目车辆进行喷淋清洗,防治二次污染。(2)责令淇县大正水泥旋窑建设工程工地立即全面停工整改,要求企业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依法合规建设。(3)在淇县大正水泥旋窑建设工程工地施工现场外围四周设置连续严密的硬质围挡,顶部安装喷淋装置;对工地主要道路硬化并及时洒水清扫,保持湿润,防止道路积尘、车过起尘;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标准化定型冲洗设备,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对工地所有土方、物料堆、未硬化绿化的裸露地面全部用质量合格的防尘网、布苫盖,防止裸土、物料扬尘;对土石方工序设置雾炮等喷淋设施,采取湿法作业。(4)全县各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必须使用办理过渣土运输审批手续的车辆密闭运输,禁止抛洒遗漏。(6)按要求对满足条件的全县各类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大气环境监控监测设备,对现场适时监测。(7)加强各施工工地现场环卫保洁,及时洒扫清理,保持整洁卫生,确保达标规范施工。(8)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

整改时限:淇县北阳镇山头村后山梯田改造工程2019年5月中旬前完成整改,淇县大正水泥旋窑建设工程工地施工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整改,持续加强扬尘管控力度。

24.宝山产业集聚区150万吨/年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工地施工面积较大,基本未进行扬尘管控。控尘问题表现在:施工现场未按照要求湿法作业,大量土方裸露,有的路面虽有洒水,但配套措施不到位,车辆通行溅泥严重,造成二次污染;现场不符合“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路面未进行硬化、施工车辆通行扬尘严重、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工地也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等。

整改目标:严格监管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六个百分之百”。

整改措施:(1)因该项目资金困难,自2018年年底开始处于停工状态,停工期间,已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裸露黄土覆盖工作。(2)对因时间长久导致出现老化和破损现象的覆盖网及时进行二次覆盖。(3)如项目复工,严格按照要求对该项目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六个百分之百”监管力度,加强施工现场洒水频次,对暂不使用的裸露黄土及时进行覆盖,严格监管渣土车进出场地时的冲洗,并对施工路面进行硬化,要求施工单位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等设施。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宝山产业集聚区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应急减排管控力度不够

25.11月13日和23日两次重污染过程中,督察组暗查发现,鹤壁快速通道(安平线)改建工程等众多大型施工工地既未列入管控名单,也未落实管控要求,管控期间仍然使用大型柴油工程机械进行土石方作业,且未按要求采取抑尘措施。

整改目标:管控力度持续加大,管控清单不断完善,涉气企业、工地清单做到全覆盖,应急管控更加精准。

整改措施:(1)建立评估修订机制,对应急预案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并根据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以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更新修订,做到涉气企业、工地全覆盖。(2)实行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根据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新情况,市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各县区政府、管委对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行方案及时修订,在20个工作日内在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管委)网站发布,并抄送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涉及的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修订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3)在发生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停限产措施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领导:王永青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6.鹤壁市宝山建材有限公司管控期间出售石子,露天装卸。

整改目标:加大管控力度,确保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到位。

整改措施:(1)按照鹤壁市重污染管控清单的要求,鹤壁市宝山建材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红色、橙色和黄色预警期间采取停产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要求停产。(2)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严禁宝山建材石子外运,露天装卸,并及时洒水降尘,保持厂区不起扬尘。(3)加大管控期间全市企业的监管力度,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领导:王永青

责任单位:宝山产业集聚区管委、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7.鹤壁伸腾砼业有限公司管控期间大量物料进厂,现场有罐车装运砂浆。

整改目标:管控力度持续加大,应急管控更加精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严格限制大宗物料运输。

整改措施:(1)实行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根据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新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县政府对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行方案及时修订,在2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涉及的各企事业单位,及时修订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2)在启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停限产措施并加强对全市企业的监管,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领导:王永青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28.2017年鹤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中已对盖族沟提出整治计划,要求淇滨区、开发区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截污纳管、垃圾清理和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但没有全部落实到位。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中仍有3件相关举报问题,直至2018年8月份,鹤壁市才上报确认盖族沟为黑臭水体,并按照河长制要求,对盖族沟分区分段设立了河长,提出了管理目标,但工作落实不力,至省委省政府督察期间,盖族沟沿线仍存留众多排污口,水体黑臭,河道内到处漂浮垃圾,部分河段有居民长期倾倒厨余垃圾现象。

整改目标:完成盖族沟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完成盖族沟垃圾清理、截污纳管、底泥清理、违章建筑拆除等工作。

整改措施:(1)成立盖族沟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盖族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部门,统筹协调建成区内盖族沟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金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金山工业园区、庞村镇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规排放污水现象进行查处。(2)加强建成区外盖族沟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管工作。(3)加强对金山工业园区和庞村镇片区的雨污分流改造,盖族沟两侧的垃圾清理及河道的日常监管等工作。(4)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围绕盖族沟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根据整治工作步骤和任务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各项治理工作之间的衔接互动,做到资源整合,有序推进盖族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通过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营造浓厚的治污氛围,确保治理任务按期完成。(5)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根据盖族沟黑臭水体专项治理方案的目标和要求,定期对各单位盖族沟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通报整治工作进展。

责任领导:刘文彪、王永青、孙  栋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整改时限:2019年2月底前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征拆任务,进行作业面移交;3月份全面施工;6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9月底前完成剩余配套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9.为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鹤壁市计划将盖族沟纳入新城区水系治理项目,规划中的金山污水处理厂2017年8月已完成项目备案、可研评审等前期工作,至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时仍未开工建设,整改进度缓慢。

整改目标:完成金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1)成立项目推进机构,确保金山污水处理厂项目顺利推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成立金山污水处理厂项目推进小组。(2)每周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3)加强督促指导,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等工作,对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督促相关县区加快污水管网建设。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整改时限:2019年9月底土建施工完成同时设备安装;11月底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

30.盖族沟黑臭现象长期存在,给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带来较大困扰,鹤壁市委《鹤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确定的“2018年年度前城市建成区内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现象”目标没有完成。

整改目标:盖族沟黑臭现象彻底消除。

整改措施:(1)强化条块结合和统筹协作,同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两级的作用。建立健全“河长制”责任管理体系,实现对盖族沟的长效化、规范化管理。(2)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和养护经费来源;全面落实长效管护责任;创新水体养护机制,积极推进水体养护市场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养护单位具体作业的水体养护模式;加大公众监督力度,并作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小餐饮、洗车场、理发店等排污、排水的执法管理,加大乱排、偷排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四)汤河治理工作隐患较多

31.山城区污水管网雨污不分流,不能做到全覆盖,至省委省政府督察时铺设污水管网53公里,管网覆盖率仅为47%,其中雨污分流管网27公里,将近半数尚未实施雨污分流。

整改目标:完成山城区城区内雨污管网分流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结合山城区地质特点,采取顶管施工和开挖施工相结合的方式的进行改造。3月份开始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新建山城路、奔流街和长风路、春雷路北段等道路污水管网,5月底完成山城路雨污管网建设;奔流街和长风路、春雷路北段雨污管网5月份开始施工,12月底建设完成。(2)管网建成前,山城区主城区内所有污水经汤河三支分流井收集、排入到污水处理厂管网中,基本实现城区雨污分流。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持续推进

32.鹿楼片区有约5公里管网未与污水处理厂管网接通,该片区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经地表河道、提升泵收集至深水山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收集水量约为2.6万吨/日。

整改目标:完成鹿楼片区约5公里雨污管网分流工作。

整改措施:(1)通过积极争取山水林田湖草等项目建设资金,对鹿楼片区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改造提升。(2)进行地质勘探和地形图测量等工作,5月下旬开始实施泗滨街(不含)以南,牟山大道以北的山城路、春雷路、宝马大道、长风路鹿楼片区雨污管网新建工程。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33.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滞后。为保证耿寺断面稳定达标,鹤壁市要求深水山城污水提标改造到地表水V类标准,此项工程同时已列入河南省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应于2018年完成建设,至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时,因资金问题还未开工建设。

整改目标:完成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项目(V类水标准,总氮≤10mg/l)

整改措施:(1)成立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项目推进小组,确保工程按期完成。(2)每周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议加强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3)市城市管理局对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到位及未能完成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山城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再提标改造项目。

34.由于地下煤矿开采,山城区有的地面沉陷现象严重,沿河铺设的生活污水管网时有断裂,生活污水顺断裂处流入河中,造成河水氨氮指标不稳定,时有升高。

整改目标:加强巡线,及时修补破损管网

整改措施:对因地下煤矿开采,导致地面沉陷现象严重,造成污水管道破裂的山城区东大线故县段等管网进行施工改造,已于2018年12月份整改完毕,同时不断加强对城区管网的巡视,发现破损管网,及时整改。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成,持续加强管网巡视。

(五)河长制落实不到位

35.鹤壁市河长巡河制度规定了市、县(区)、乡、村各级河长巡河频次,并要求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多的河道加密巡河频次。督察发现,鹤壁市河长办从未对各级巡查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也未对各级河长巡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未按照要求落实督查制度,河长制建立至今,仅印发一次河长令。

整改目标:市、县(区)、乡、村各级河长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巡河,及时收集整理巡河记录,对各级河长巡河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多形式的督查。

整改措施:(1)落实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各级河长巡河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及时通报各级河长巡河情况及存在问题,促使各级河长巡河工作常态化、制度化。(2)规范各级河长巡河记录,建立巡河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孙  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6.对于日常发现的问题,市河长办多以电话方式进行督导,很少按规定下发提示函、交办函、督办函、约谈函等督促责任河长进行整改。

整改目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河长整改。

整改措施:(1)强化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及时下发提示函、交办函、督办函、约谈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2)进一步加大对河流“清四乱”督导力度,着力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3)对盖族沟、汤河等存在突出问题的河流,加大督查力度,推进治理进度。(4)积极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责任领导:刘文彪、王永青、孙  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7.鹤壁市印发《推行河长制工作市级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后,一直以等省里出台相关文件为由,至今未制订考核细则,致使考核问责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整改目标:建立河长制工作市级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

整改措施:制定《河长制工作市级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实施细则》,将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孙  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六)部分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进展缓慢

38.水污染防治攻坚方面,浚县善堂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仅完成建设进度的40%,浚内沟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仅完成建设进度的65%。浚县善堂镇污水处理厂为2012年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因项目未如期完成,大量国家资金被收回,项目长期烂尾。2018年重新列入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后,因资金问题未有实质进展,导致善堂镇生活污水直排污渠,黑臭现象无法根治。

整改目标:2019年底前完成善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浚内沟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整改措施:(1)利用招商引资借力启动,与鹤壁华电水务有限公司、郑州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同瑜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联系接洽,争取达成协议,启动善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加大县级配套资金投入。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浚内沟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已于2019年1月24日完工。

39.淇县赵家渠水生态环境治理及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仅完成建设进度的42%。

整改目标:加快项目建设,完成淇县赵家渠水生态环境治理及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

整改措施:(1)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常驻施工现场,及时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突发情况。(2)建立项目微信工作群,随时通报工程施工情况和问题,大问题不过夜,小问题不过晌。(3)统计剩余工程量,倒排工期,按天核实工程进展,明确奖罚制度,提高施工队伍积极性。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

40.山城区汤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仅完成建设进度的60%。

整改目标:完成汤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列出月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时间节点,保证进度计划的落实。4月份全面开始施工建设,5月底完成泗河一桥寺湾村至春雷路桥管网建设;7月底完成大胡村拱桥和廊桥桥梁建设;红旗桥湿地工程由于采煤沉陷地质原因无法正常施工,变更改为对河道两侧进行绿化;8月底基本完成汤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彻底改善汤河面貌,实现汤河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

41.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任务61个村仅完成7个村,还有12个村未开工。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全市61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整改措施:(1)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粪污处理、安全饮水4项考核指标加快建设进度。(2)2018年12月底全部完成全市61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3)由相关县区(管委)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4)由相关市直部门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出具证明材料。

责任领导:王永青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42.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应于2018年完成建设的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城区)封闭煤场建设任务,至省委省政府督察时尚未开工。

整改目标:燃煤发电厂堆场及厂区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企业扬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场地路面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进出冲洗的整治措施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措施:(1)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投资7000余万元,加快建设已开工的煤场全封闭工程进度,确保2019年8月15日前建设完成。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安排专人对工程进度进行跟踪推进,确保工程按时完成。(2)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投资7000余万元,加快建设已开工的10万吨全封煤棚工程进度,确保2019年8月15日前建设完成。淇县政府安排专人对工程进度进行跟踪推进,确保工程按时完成。(3)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城区),按照国家发改委《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结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城区)300MW机组2020年将可能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行列。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城区)要向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承诺如果企业在2020年未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行列,应立即启动全封闭煤场建设,企业在被淘汰之前应制定切实、有效、严格的过渡性措施,确保遏制煤场扬尘污染及厂区扬尘污染,过渡性措施应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同意并备案。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要组织力量对企业过渡性措施进行审查,企业过渡性措施同意并备案后,要对过渡性措施落实情况定时开展检查并随机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王永青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8月15日前

43.2018年鹤壁市双替代目标7万户,仅完成4.64万户改造工作。

整改目标:完成省下达的2018年“双替代”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1)加快设备安装进度,充实安装力量,加强设备调运力度,倒排安装工期,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2)强化督导考核,督促县区积极推进,每周在全市通报进度情况,对连续两周进展缓慢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三周进展缓慢县区约谈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进展较快县区进行通报表扬。(3)完成“双替代”配套电网升级改造,督促鹤壁供电公司按照既定目标抓紧实施电网升级改造,保障试点区域电力取暖需求。

责任领导:洪利民、刘文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鹤壁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五、部分领域存在突出问题

(一)矿山治理工作形势严峻

44.经统计,鹤壁全市露天矿山开采破坏面积2879.85公顷,恢复治理任务艰巨。督察发现,鹤壁市编制发布实施了《鹤壁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十三五”规划》《鹤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鹤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于2004—2011年间实施了一部分修复治理工作,但治理进度缓慢,至省委省政府督察时仅完成生态修复366.17公顷,待修复面积高达2513.68公顷,且近几年修复治理工作为零。

整改目标:到2020年底,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完成率达75%以上目标。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鹤壁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十三五”规划》《鹤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鹤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鹤壁市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鹤壁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由县区政府采取地质环境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治理等综合手段,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绿化工作,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减少和抑制矿山、矿区扬尘。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5.督察还发现,鹤壁市原有在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不理想,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执行不到位,致使矿山破坏面积逐年增加。

整改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有效持证露天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鹤壁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十三五”规划》《鹤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鹤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和《关于印发鹤壁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有效持证矿山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矿山治理工作;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减少和抑制矿山、矿区扬尘。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46.全市对矿山盗采的治理和监管工作开展不力,众多山口均简单以土方进行封堵,加之2018年以来石料价格升高,矿山盗采现象屡有发生;从处理情况来看,还存在打击力度小、查实后追责处理力度不够等问题,无法有效杜绝盗采行为。

整改目标: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盗采、违法占地等各种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破坏的山体、耕地、河道环境进行修复,改善山水林田湖草整体生态环境,推进全市矿业有序利用。

整改措施:(1)集中对所有矿区、矿山(点)、已关闭的废弃矿山、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进行区域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摸清非法采矿、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底数,认真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帐管理。(2) 对非法采矿、违法占地现场严格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标准,采取断电、断路、拆除实施等措施坚决关闭取缔到位,尽快复绿复耕。(3)建立健全村组及时报告、乡镇和基层管理部门有效制止、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查处、政府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建立“山长制”“田长制”“林长制”的分级管控体系,夯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全面把好打击非法采矿、违法占地行为的“源头关”、原材料外运的“运输关”以及矿产品生产的“加工关”。

责任领导:刘文彪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够

47.鹤壁市为养殖大市,养殖场户面广量大,全市各类养殖场户达到7639家,其中规模以上养殖企业2277家,全年全市各类畜禽粪便1000万吨左右。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群众举报件中,均有大量举报件反映鹤壁市畜禽养殖问题,本次督察群众举报件中反映畜禽养殖企业问题占比高达20%。督察发现,畜禽养殖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气味扰民,部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混杂在居民区内或离居民区太近,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装备不完善(一般为简单收集),部分大型规模养殖场(15%左右)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装备标准偏低,养殖过程中产生恶臭,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整改目标: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养殖场户异味扰民现象有效遏制。养殖场户周边沟渠、水道内存在畜禽养殖污染物现象得到杜绝,周边环境清洁、干净、无污染。

整改措施:(1)集中提升改造畜禽养殖业,开展规范分类治理,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并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2)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技术和模式,指导养殖场户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异味、污物的产生和排放。(3)依法查处各类养殖场户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含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责任领导:孙  栋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7月底前

(三)农村生态整治压力很大

48.污染企业“上山下乡”的趋势十分明显,低层次经济业态大量向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聚集,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严重。

整改目标:遏制农村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整改措施:(1)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污染企业非法转移和“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备案。(2)积极推行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压实乡镇办主体责任,提高工作效能。(3)开展十项重点整治:村庄空闲场地整治、村庄残垣断壁整治、村内线路规范整治、照明技防设施整治、村内墙体整治、过境道路整治、村内道路整治、农村建筑整治、农村厕所整治、农户庭院整治。(4)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提高村民卫生意识。健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文明行为,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大力推进“五美庭院”示范创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逐步消除乱丢乱扔、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拉乱扯、乱涂乱画、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领导:王永青、孙  栋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9.2018年9月10日至21日,原省委农办组成暗访督查组对鹤壁市浚县、淇县6个乡18个村进行了抽查暗访,并将暗访督查情况在全省进行了通报,通报中点名批评了浚县小河镇崔堡村、屯子镇码头村、淇县西岗镇西岗村等村的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等。

整改目标:被通报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针对被通报问题,下发《关于对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情况暗访督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鹤农办督〔2018〕10号),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跟踪问效,逐条抓好整改落实,限时完成整改任务。(2)市委主要领导对通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进一步提高整改标准,加快整改进度。(3)浚县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措施,制定《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情况暗访督查反馈浚县发现问题整改方案》。(4)淇县制定《淇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月”实施方案》,建立台账,设立工作专班,对整改情况实行一天一督查,一天一通报,开展跟踪问效。(5)2018年10月25日,已将问题整改情况及所有暗访发现环境问题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上报原省委农办督查组。(6)全面净化村庄环境,全面清理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公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田间地头、沟渠边坡的各类垃圾、秸秆和杂物,消除死角,实现整治全覆盖,彻底消除垃圾积存现象。

责任领导:孙  栋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原省委农办督查反馈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50.督察初步发现了鹤壁市存在各类黑臭河渠(坑塘)24处,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目标:各类黑臭河渠(坑塘)全面消除。

整改措施:(1)制定黑臭河渠(坑塘)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针对不同类型的黑臭河渠(坑塘)进行系统治理。(2)组织全市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整治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3)建立长效机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4)优化流域产业结构,加强水环境治理,坚持流域“控源-截污-治河”系统治理,全面治理工业污染源,强化城镇、乡村污水收集处理,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结合农村改厕,打造良好河流生态环境,确保水质达标。(5)采取截污与清淤相结合,消除内源污染,修复水体底部水生动物栖息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刘文彪、王永青、孙  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六、意见和建议

51.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要求鹤壁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整改目标:依纪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到位。

整改措施:(1)根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对涉案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征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同意后,按要求向社会公开。(2)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保持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高压态势,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冯芳喜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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