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区域预报中心和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0月2日至3日全省气温持续偏高,以臭氧轻度污染为主,10月4日-7日扩散条件较好,我市空气质量良好。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我市自2019年10月2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鹤环攻坚办〔2019〕115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pdf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