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环攻坚办〔2019〕122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南省监测中心最新预报结果,10月25日,冷空气主体影响我省,全省空气质量优良,此轮污染过程结束。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暨进一步核实管控企业用电户号信息的通知》,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我市自2019年10月25日12时起,解除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市环境攻坚办专家组联合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本次预警期间管控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并于10月29日12时前将评估结果报送至市环境攻坚办。

同时,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管控情况发现,全省还均存在管控企业用电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上报用电户号不存在或隐瞒上报实际用电户号部情况(异常用电户号管控企业清单请到公共邮箱自行下载:hbhbdq@126.com,密码:hb123456),请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此事,并尽快与当地电力部门对接,逐家逐户现场核验涉气企业用电户信息,查明原因,及时更正,确保管控企业用电户号真实、有效、可监控,反馈结果于10月29日前上报。

用电户号核查联系人:唐田   13938000050

报送邮箱:hbhks10@163.com

2019年10月25日

鹤环攻坚办〔2019〕122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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