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至27日,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我市下沉督导,于2019年2月22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5类17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主要领导多次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批示,逐项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2019年6月10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审核同意的《鹤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在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社会公开发布。
鹤壁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上下联动、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有序推进,将5类17项问题细化分解为6类51项问题,坚决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
为高质高效推进督察整改,鹤壁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马富国为组长,市长郭浩为第一副组长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和督促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压实了工作责任。同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洪利民任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成立2个现场检查组,由4名副县级干部带队,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鹤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将生态文明作为城市发展第一定位,在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挖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突出抓好大气、黑臭水体、矿山、畜禽养殖、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整治,采取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使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参与环保的热情日益高涨,各级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普遍增强。截至11月5日,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6大类5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5项,持续整改34项,未达序时进度需继续推进2项;共计受理群众举报505件,其中已经完成504件,达到序时进度正在推进1件。整改情况已在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全文公开发布。
下一步,鹤壁市委市政府将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整改情况调度工作为主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确保环境治理有更好效果、生态环境有更大改善,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让人民群众真实体验到优美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