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消费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拒食野生动物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经营者、消费者:为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活动,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一、 消费者要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要控制猎奇心理,不要见到野味就想尝一尝。2003年的SARS病毒大爆发,源头直指果子狸,经营者接触果子狸、消费者食用果子狸,导致病毒传染到人体,由于该病毒此前没有发现,缺少疫苗等有效防治措施,无法及时救治,教训惨痛。因吃携带有病菌或寄生虫(卵)的蛇鼠蛙等野生动物,导致体内甚至脑部长寄生虫等病患案例,时有报道。因此,消费者要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更不得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否则不仅伤害自身健康,还会因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而付出更大代价。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在经营场所饲养和宰杀 活禽 ,防止与其他食品产生交叉污染。进行加工烹饪时,应当烧熟煮透,尽可能将病菌及寄生虫(卵)通过高温方式灭杀,降低人群感染食源性、动物源性传染病风险。餐饮服务场所 禁止携带、饲养猫狗鸟等各类宠物,防止产生交叉污染。同时, 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禁止经营未经检疫的畜禽肉,确保索证索票齐全、检疫合格证明有效。

    三、鼓励投诉举报

    各级市场监管机关要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自觉做到拒绝 野生动物 交易 ,维护人体健康 鼓励消费者发现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现象时,及时 拨打12315 进行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提醒,食品经营者 要遵守《食品安全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规定,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 各项管理制度 ;消费者不要选择新奇野味等食品,注意个人防护和佩戴口罩,患有呼吸道等疾病时,减少到餐饮场所用餐;网络订餐平台要加强送餐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外卖食品不被污染。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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