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鹤环攻坚办〔2020〕8号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第(2020)48期》预报及会商研判结果,全省17日至18日,大部分地区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优、良转为以良为主。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我市自2020年2月17日18时起,解除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鹤环攻坚办〔2020〕8号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pdf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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