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境外来鹤人员报告管理制度的通告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全力应对、周密防范,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呈现扩散态势,全国各地出现多起境外输入性病例,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严防输入”策略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严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境外来鹤人员报告管理制度通告如下。

一、所有拟入境来鹤人员,出发前48小时必须向目的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报告行程、目的地、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身体健康情况。

二、近期拟由境外来鹤人员的家庭及亲属,必须如实向社区(村)报告登记返回计划,并在返回前48小时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境外亲友返回航班、车次等相关情况,主动到所在社区(村)登记报到,自觉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三、所有市域范围内主导邀请、接待境外来鹤人员的单位,必须提前48小时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境外来鹤人员情况,积极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四、所有宾馆酒店要做好入住人员登记管理,发现境外来鹤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人员管理,疫情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如实向单位报告本人、亲属拟出国(境)或由境外来鹤有关情况。各单位要向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本单位干部职工、干部职工亲属境外来鹤情况。

六、所有入境后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亲属,必须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诊断情况,并在治愈来鹤、解除疑似来鹤前48小时向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七、鹤壁东站和鹤壁火车站卡点及各社区(村),要做好境外来鹤人员排查登记,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落实管理措施。

八、广大群众发现境外来鹤人员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隔离规定的,可向各级防控机构举报。各县区要做好值班值守,及时接听相关人员行程报告和群众举报,依法依规做好管理服务。

九、对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来鹤人员情况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隐瞒不报的入境人员,除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要承担因隐瞒行为而直接产生的其他费用。

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附: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咨询服务电话

市防控指挥部:0392-3336670;

浚县防控指挥部:0392-5522191;

淇县防控指挥部:0392-7227656;

淇滨区防控指挥部:0392-3356965;

山城区防控指挥部:0392-2691678;

鹤山区防控指挥部:0392-2319988;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指挥部:0392-3220998;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防控指挥部:0392-3358676;

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指挥部:0392-272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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