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F1000-0201-2020-3365835 | 发文字号 | 鹤政办〔2020〕13号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00:00:00 | 成文日期 | 2020-06-16 00:00:00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20〕13号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22 00:00:00 字体大小: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壁市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5日 鹤壁市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试点地区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工作的意见》(豫自然资办函〔2020〕1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决策部署,依据跨登记机构业务办理“受、办分离”原则,通过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异地可办、就近能办、域内通办,建立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打造“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鹤壁模式,为全省不动产登记提供可复制借鉴的做法。 二、工作原则 (一)便民利企,高效便捷。以便民利企为宗旨,拓宽申请渠道,优化办事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不动产登记“异地受理,属地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拓宽思路,注重创新。按照全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总体部署,立足各部门信息化基础,实施现有系统改造,扩展信息共享范围。 (三)平稳有序,分步实施。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网络联通、数据共享基础上,申请业务由少到多、服务功能由弱到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精准性、系统运行可靠性。 三、实施目标 (一)减人增效。不动产集成受理窗口由“三人一窗”改为“一人一窗”,统一收取材料,交易、登记、征税通过“一窗受理”系统线上联审联办。 (二)信息集成。通过升级改造业务系统、联通多部门基础数据、建立跨域协作联动机制,依托信息“集成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自动核验申请人身份、提交材料和证照真伪,实行网上不见面或线下扫码缴纳税费。 (三)终端延伸。将不动产登记终端延伸至乡镇(办事处)、社区等便民服务点,以及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建立多途径、全覆盖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 (四)统一标准。梳理完善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交易、缴税、登记等环节的收件材料清单,统一受理标准,实现全市任一登记机构“一站式”办理登记业务。 (五)跨域通办。按照“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的原则和模式,7月底首先实现鹤壁市区和两县之间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域通办,8月底实现与省内改革试点城市间的全域通办。 四、主要任务 (一)升级改造系统平台。按照全省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数据标准,协调技术合作单位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平台,开发全域通办系统模块,增加异地受理、接收、推送、分发等业务功能,对接省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数据服务平台,为全域通办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浚县、淇县政府) (二)联通相关数据接口。各相关单位通过联通数据接口,推进信息共享,实现申请人相关信息线上核验功能,辅助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提升工作效率。市税务局负责申请对接省税务局不动产交易涉税完税凭证信息接口;市司法局负责协调提供全市仲裁书、公证书信息接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工建审批系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信息接口,以及房屋测绘信息查询接口;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所属机构的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土地测绘、新增用地信息实时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税务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拓展线上业务范围。以不动产登记网上便民系统为基础,对网上办事大厅受理、办理功能再开发,拓展线上申请业务类别,实现常用业务全覆盖。增加河南政务服务网鹤壁分厅、不动产便民移动应用(APP)互联网入口,拓展线上访问途径。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负责部门间数据接口的联通,实现不动产登记、纳税、非税收入等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税务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四)开发网上支付功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配合市财政局、税务局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开发相应网上缴费缴税功能模块,在核税确认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完成后,生成缴费二维码并把缴费信息推送至申请人,便于申请人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快捷支付方式扫描二维码或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完成线上缴纳相关税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五)整合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整合优化涉税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流程,将“三人一窗”改为“一人一窗”,统一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异地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属地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三部门要通过线上联审、核税,将审核结果推送至异地业务系统,在线收取相关税费并开具发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六)建立业务协同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公布的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统一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别、办事标准和办事要件等,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发放。明确全域通办业务档案归集内容,受理地登记机构要即时将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域通办业务系统,定期将纸质档案移交至属地登记机构。建立不动产登记异地业务授权、信息共享和资料移交等机制,划清工作边界和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税务局,浚县、淇县政府) (七)提供专项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提供资金等支持,保障全域通办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浚县、淇县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改革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重要探索,我市作为全省试点,要充分发挥试点作用,积极创新,大胆改革,积累经验。 (二)建立机制,强化配合。浚县、淇县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结合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和工作时限,确保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改革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改革氛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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