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农业农村局鹤壁市公安局关于延长实行淇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按照鹤壁市淇河生态体系建设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保护淇河渔业资源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继续在淇河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8月6日零时至2020年10月31日24时,淇河主河道全区域禁渔。

二、常年禁止使用电、毒、炸、迷魂阵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禁止制造、销售、宣传禁用的渔具。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行为,由渔政部门依法处理;阻碍相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捕捞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鹤壁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392-3318020

鹤壁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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