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2020年5月16日,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我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对此,鹤壁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现将整改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调,高规格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和督促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建立了“四个第一”的统筹指挥体系,确保重要工作第一时间部署、重大问题第一时间过问、重点环节第一时间协调、重要案件第一时间督办。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相关问题,谋划攻坚行动,推动责任落实,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为全市广大干部立标杆、作表率。出台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实施意见,将创建全国全域生态环保示范区作为主要任务,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一系列文件,为全市深化系统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描绘出清晰的工作蓝图。

二、强化重点环节,科学推动督察整改

市委、市政府聚焦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挖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先后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春季风暴”、“夏季风暴”和VOCs专项治理等系列攻坚行动。春季时段,重点推进“散乱污”清理整改、工业固废隐患排查、扬尘治理、散煤治理、工业治理和省“三散”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等工作,确保2019—2020秋冬季目标任务圆满收官。夏季时段,以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整治、餐饮油烟整治、非煤矿山规范治理、VOCs治理、燃煤散烧“冬病夏治”、重点区域治理等八个专项行动为抓手,降微克、争指数、抢位次。全域治污方面,除了对落后县区采取约谈、挂黄牌等惩戒措施,各县区均聘请了专家团队,要求每个重点乡镇都要建立一支专业队伍,制定一个有效方案,装备一套治理设施,市攻坚办每月考核奖惩。道路扬尘治理方面,开展了G107、G304等重点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洗车站和喷雾设施,加强货车管控引导,切实提升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臭氧控制方面,市委副书记牵头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攻坚,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管控为着力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VOCs排放,全面实现“控制VOCs、降低臭氧值、增加优良天”的目标,确保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优良天数增加任务。截至6月30日,鹤壁市PM2.5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PM10平均浓度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7%;优良天数114天,同比增加32天。2019—2020年秋冬防,我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0%;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8天,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PM2.5同比下降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

三、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主动的历史担当,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严守生态环境底线,认真落实“三线一单”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要求,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通过“以新带老”“上大压小”“总量置换”等措施,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现有产能升级改造,今年以来环评阶段共否决3个高污染、高风险的化工项目和1个涉重金属排放的化学镀项目。在环保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过程中,不搞“一刀切”式集中停产,以企业实际污染物排放水平来确定停限产范围。认真开展“守初心、担使命·情暖百姓”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促进与企业“双向”交流沟通,聆听企业发展诉求,解决环保难题,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全面展示生态建设所取得的新成绩、新成效,共建绿色生态,共享绿色福祉。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等六大重点领域,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积极打造河南科饶恩门窗有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豫鹤同力水泥绿色矿山、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再提标工程项目4处绿色企业示范点位,赵家渠水生态治理沬水园、龙泉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羑河综合治理、故县湿地保护、淇河沿岸5处生态保护项目示范点位,黑山火山玄武岩地质遗迹自然遗产保护、披烟园生态绿化、经天江海游园3处绿色游园示范点位。以“生态、宜居、和谐”为主题,积极在淇滨区打造黎阳示范街区、九州示范街区,在山城区打造山城示范街区共3个市级大气污染防治示范街区,强化重点区域保洁、严控施工扬尘、遏制移动源污染、严管餐饮油烟、严查燃煤散烧、散乱污清零,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营造城乡美、生态美、和谐美的高质量富美鹤城。

四、强化制度保障,扎实推进环境问题整改

鹤壁市以开展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真正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高质量整改。坚持把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市大局,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注重实效,全程推动,加强协调,互促互进,加快补齐我市生态环境短板,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效,切实把督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辖区、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对照督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坚决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附件:鹤壁市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进展情况

2020年7月30日

附  件

鹤壁市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进展情况

鹤壁市认真对照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的6类问题及追责事项,细化分解为7类52项整改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力度还需加大

(一)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

1.有些县(区)、乡(镇)党政干部对“三散”污染治理在思想上还没有做好打硬仗的准备,缺乏用“三铁”治“三散”的决心,对解决一些“三散”污染问题行动迟缓,力度不够。(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各级各单位进一步提高站位抓落实,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真正把污染防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切实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2)强化监督考核,在工作考评中,进一步突出环保问题整改的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制定了《一乡(镇)一策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对各乡镇每月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实施奖惩。山城区研究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落实工作成效与绩效考评机制,明确了目标,细化了各部门的责任。(3)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关停,紧紧围绕控排、控煤、控尘、控油、控车、控烧“六控”措施,紧紧抓住“三散”治理重点,以“三铁”治“三散” ,正视差距、奋力拼搏、补齐短板,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印发了《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打造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街区的通知》(鹤环攻坚办〔2020〕35号),以“生态、宜居、和谐”为主题,积极在淇滨区打造黎阳示范街区、九州示范街区,在山城区打造山城示范街区共3个市级大气污染防治示范街区,强化重点区域保洁、严控施工扬尘、遏制移动源污染、严管餐饮油烟、严查燃煤散烧、散乱污清零,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营造城乡美、生态美、和谐美的高质量富美鹤城。开发区制定了《开发区示范街区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鹤开攻坚办〔2020〕10号),有效发挥各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的作用,明确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5)今年6月份,市委市政府对5月份“三散”治理管控不到位,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排名落后的浚县、淇县挂牌督办,约谈县区主要负责人。6月份,两县党政一把手亲自督办,市环境攻坚办重点帮扶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齐心协力抓整改,通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保洁、严查工地扬尘、严控移动源污染、严管餐饮油烟和燃煤散烧,纪检监察部门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乡镇督办问责等措施,经过1个多月的整改,两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初步改善,扭转了被动局面。

2.沙石料厂普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该整改的整改不到位,该取缔的取缔不了,扬尘污染长期存在。(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组织开展了沙石料厂的全面排查行动,分类处置、建立台账,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达到“五到位、一密闭”的标准,加强整改期间的巡查力度,保质保量完成整改。(2)对环保手续不全,无法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组织公安、电力、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按“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3)加强执法检查,要求工业企业厂区内料场料堆实现全封闭,暂时不能封闭的安装防尘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抑尘措施,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

3.浚县屯子镇屯子村、郭厂村和候胡寨村周边的砂石料厂群,区域性扬尘污染严重。(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此问题,浚县屯子镇立即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管理区、行政村“一长三员”工作职责,对镇域内砂石料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果断对砂石料场采取断电、封堵、锁闭和粘贴封条等措施,保证每个砂石料场有1名村干部专门负责,做到料堆全部覆盖,地面全部洒水降尘,基本杜绝扬尘产生。

4.鹤山区鹤壁集镇李荒村附近,安阳钢铁公司转运倾倒的2600多方工业废渣已存在一年多时间,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但问题迟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鹤山区政府积极联系安阳钢铁公司协调清运事宜,目前堆存的工业废渣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将持续督促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对其周边地块进行围挡、绿化,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营造生态保护浓厚氛围。

(二)环保责任还没有压实

5.有些县(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存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三管三必须”意识不强的现象,虽然构建了县、乡、村三级环保监管网络,但还存在对“三散”污染排查不到位,监管存在死角和盲区。(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强化压实各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了“党政统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2)严格落实《鹤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3)严格落实鹤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实施约谈,夯实环保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树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理念。(4)在淇滨区、山城区打造3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街区,以“生态、宜居、和谐”为主题,强化重点区域保洁、严控施工扬尘、遏制移动源污染、严管餐饮油烟、严查燃煤散烧、散乱污清零,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营造城乡美、生态美、和谐美的高质量富美鹤城。各县区参照市级示范街区在其管辖范围内创建示范街区,加强网格化制度管理,压实网格长、网格员责任,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5)市环境攻坚办每天上午8点召开大气环境研判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参加,对前一天的环境状况及当天和今后几天的大气环境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通过微信群发布管控指令,各级网格负责落实。

6.淇县与示范区交界处的河南省恒隆态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侧10余亩空地上,存在异地转运堆放的大量工业废渣,渗出大量黑褐色污水,气味刺鼻,污染周边空气、土壤和地下水。(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对工业废渣进行“三防”处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山西河东司法鉴定所对恒隆态厂区堆存的工业废料进行技术鉴定。(2)2020年3月18日收到送检样品司法鉴定意见书(晋河司鉴〔2020〕第104号)后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对相关责任人王某、闫某、薛某依法进行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依法依规处理到位。(4)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共同监督下,济源金马能源有限公司对工业废渣进行了现场清理,将危险废物运回原厂,目前现场已清理完毕。(5)委托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对现场污染情况进行技术鉴定,根据第三方评估单位做出的监测数据显示,恒隆泰公司固废遗留的污染程度没有达到需要修复要求,对第三方评估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表示异议,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另外一家第三方评估单位进行重新评估,目前监测工作已经启动。

7.秸秆禁烧宣传不到位,垃圾、秸秆焚烧时有发生,在红色预警管控期间,发现鹤山区西杨邑村、G107与S324交叉路口、淇滨区辛村南等有5处焚烧垃圾、秸秆火点。(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把禁烧政策内化为群众自觉行动。多形式宣传,通过出动秸秆禁烧宣传车循环宣传、农村大喇叭定时广播、散发秸秆禁烧宣传单、张贴秸秆禁烧通告、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市、县、乡三级分别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题工作会议,村级召开村民大会,走访农户等全方位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家喻户晓。(2)持续发挥“蓝天卫士”监控平台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组建完善乡村应急处置队伍,各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坚持常态化值班值守,强化全年全天候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开展“蓝天卫士”应急演练活动,做好应急响应。市、县分别设立禁烧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确保及时赶赴现场处理。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技防人防相结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3)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12个督导组,组长分别由部门领导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由督导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选派,全面对各县区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给予从速处理,重大事项立即上报市政府及市禁烧办。各县区也派出秸秆禁烧督查组、巡逻队,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对所辖区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巡查,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防死守,严厉处罚,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4)今年鹤壁市继续执行在省里对每个“双超”火点县区扣减5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再扣减县区10万元;对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枯草的,在省里对每个火点扣减地方1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再扣减5万元,专款专用于奖励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工作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奖励先进、实时通报、生态补偿等措施,做到严格奖惩、重奖重罚。今年以来,先后对浚县卫贤镇、白寺镇、屯子镇,鹤山区韩林涧园区等4个乡镇(园区)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对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处理,其中约谈县级干部一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5)多次召开秸秆禁烧专题会议强化整改措施,对秸秆禁烧工作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注重宣传,强化督导,压实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双超”火点为零,全市秸秆禁烧和防火形势平稳可控。(6)在抓好秸秆禁烧的同时,注重疏堵结合,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推广秸秆机械粉碎直接还田技术;积极拓展秸秆饲料化途径,通过发展秸秆养畜、过腹还田,形成节粮型畜牧结构。利用《鹤壁日报》对淇县西岗镇、淇滨区大河涧乡等综合利用好的乡镇开展宣传,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好的做法。切实做好废弃秸秆的收储清运,着力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变废为宝,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三)整体合力尚未真正形成

8.有些职能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和“三散”污染治理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还不完善,缺乏 “一盘棋”思想。(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全面深入落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2)夯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统一决策,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印发了《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20年环境污染防治“春季风暴”行动方案的通知》(鹤环攻坚办〔2020〕9号)、《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20年环境污染防治“夏季风暴”行动方案的通知》(鹤环攻坚办〔2020〕28号)、《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鹤环攻坚办〔2020〕40号),进一步强化了公安、生态环境、工信、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了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非法采矿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住建部门向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移交扬尘污染案件14个,严厉打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共侦破涉环境刑事案件21起,其中破获非法采矿案件13起,污染环境案件8起,采取强制措施25人,行刑衔接取得了初步成效。市交通运输部门检查货运车辆349856辆,检测尾气1020辆,查处超限车辆199辆,无密闭车辆45辆,罚款114.57万元,卸货7661.31吨,散发宣传材料3940余份。(3)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评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制定了《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20年度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鹤办〔2020〕7号),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考评范围。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2020年修订)》《鹤壁市一乡(镇)一策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鹤壁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试行)》,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分别对相关县区、乡镇进行奖罚。

9.督察组共抽查了鹤壁市各类易产生散尘污染的点位157个,139个点位存在问题,占比88.5%,说明鹤壁市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县(市、区)对散尘治理重视不够。(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市散尘办各成员单位对照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散尘”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2)印发了《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鹤建〔2020〕16号)、《鹤壁市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鹤交〔2020〕30号),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并组织开展“春季风暴”行动、专项治理月活动、“夏季风暴”行动和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日查夜查,严厉打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排查建筑施工现场576项(次),发现问题230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督导检查交通运输行业105次,发现问题32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3)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持续保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压态势,紧盯G107、S304和交通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白加黑”“5 2”不断加大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并按照通报一批、曝光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追责一批的原则,坚决处理到位。

10.鹤壁市虽然成立了散尘办,但只有两、三个人,且为兼职,作用发挥十分有限,“散尘”污染监管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效果大打折扣。(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鹤壁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散尘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严格按照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明确住建、城管、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7个部门分管领导,从7个牵头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会同市控尘办合署办公,建立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散尘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确保市散尘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全市“散尘”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合力顺利进行。

二、“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仍需加强

11.督察发现,个别县(区)还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发现不及时的现象。(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鹤环攻坚办〔2020〕44号),开展为期1个月的“散乱污”企业清零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打击小石化、小化工、小日化、小农药、小沥青、小油墨、小制革、小喷涂、小熔炼、小注塑、小家具、小包装印刷、小塑料颗粒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突出城乡结合部和重点线性工程区域,重点打击碎石厂、制砂洗砂、搅拌或拌合站等扰乱市场秩序,扬尘突出类“散乱污”点位。对无任何手续,污染问题突出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到位;对不违反政策红线的速生杨剥皮点、汽修、废品收购站、涉燃煤农副产业、历史悠久的特色产业作坊、没有生产环节的物料堆场等出台综合整治政策,明确提标改造措施和时限节点,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2)建立了“散乱污”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每月按时报送“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情况。(3)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重点区域的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4)着重对督察反馈的山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北50米无名洗沙场、淇县北阳镇青羊口村一家无名砂石料厂、浚县善堂镇下河里村一家预制板厂、浚县善堂镇白毛村一家车用尿素加工厂等“散乱污”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查处,问题已全部整改。

12.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北50米无名洗沙厂的设备、原料未拆除清理到位。(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该洗沙厂已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并由办事处不间断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13.淇县北阳镇青羊口村一家无名砂石料厂无生产经营许可、环评手续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12月18日,淇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淇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无名砂石料厂当事人进行传唤、询问,责令其立即恢复土地原状;淇县生态环境分局针对该厂堆放的部分物料未覆盖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淇环罚责改〔2019〕2037号)。淇县北阳镇迅速组织镇村力量,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依法进行取缔,连夜组织机械填埋修复挖砂取土坑,清理移除移动式制砂设备,对裸露物料及地面进行全面覆盖。

14.浚县善堂镇下河里村路南一家预制板厂、浚县善堂镇白毛村鹤壁市味园豆制品有限公司院内一家车用尿素加工厂无生产经营许可、环评手续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2019年省委“三散”专项督察期间,已对善堂镇下河里村路南预制板厂采取了断电措施,主要设备已拆除,截至目前已实施断电,水泥罐已拆除,原料已清除。(2)鹤壁市味园豆制品有限公司院内车用尿素加工点,该作坊无生产设备,现场手工简单勾兑车用尿素,问题发现当天已对该作坊全部清理到位,原尿素液勾兑车间已拆除。目前正在建设民房。(3)不断加大巡查频次,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

15.移动加油车、黑加油点打击不力。开发区庆发筑路有限公司内、鹤山区李启胜洗煤厂各有一辆移动加油车;浚县屯子镇王东旭砂石料厂院内有一个加油罐,现场有加油痕迹;浚县小河镇郎营村有一个违法储油点,现场发现有4辆运油车正在往一辆长期停放的油罐车里倒油。(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1)经调查,开发区庆发筑路有限公司院内发现的豫F0W993车是工程机械租赁公司的皮卡车,用于为工程车运输液压油等工具,非黑加油车,因红色预警期间企业停产,工地停工,豫F0W993暂停在鹤壁庆发路桥有限公司。经鹤山区商务、公安联合排查,未找到李启胜洗煤厂,通过在周边洗煤厂检查,未发现移动加油车。浚县屯子镇王东旭砂石料厂院内加油罐已被清理;浚县商务局组织中石化、中石油对浚县小河镇郎营村的违法储油点进行查封,收缴柴油,对临时停车场清场、取缔,不得停留任何送油车辆。(2)出台了《鹤壁市2020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成立由商务、发改、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中石化鹤壁公司、中石油鹤壁公司共同组成的鹤壁市2020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手续不全或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一律取缔或按照“两断三清” 标准予以彻底关停,严防“死灰复燃”。以物流基地、施工工地、货运和油品运输车辆停车集中区等为重点,严查利用各种车辆无证经营、非法改装并流动销售车用汽油、柴油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全市成品油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违法行为。(3)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部门管理职责和县区属地责任,加强条块结合。成立了由市直相关局委组成的7个检查组,分包县区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攻坚合力。市商务局成立2个检查督导组,每周分别重点检查1个县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企业进行反馈,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对黑加油站点的摸排力度。(4)组织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八部门组织开展了联合检查行动,针对淇县、浚县成品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排查黑加油站点、严控油品质量。(5)依托“一村一警”“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各县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空闲厂房、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挤压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违法活动空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同时,将打击整治黑加油站点纳入“平安鹤壁”绩效考评,严格奖惩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依法从严打击,定期通报各县区战果,形成对黑加油站打击的严密态势。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各类涉及成品油刑事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次。期间,市公安部门组织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特警支队、开发区分局等20余人,一举查获浚县一黑加油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刑拘1人,查扣伪劣散装汽油10吨,起获10吨油罐2个,散油油桶68个。

三、散煤管控和“双替代”尚有差距

16.2019年,鹤壁市实行全域禁煤。督察发现,浚县巨强、鹤山区国发洁净型煤有限公司未退出关闭到位,还存放有原煤。其中,浚县巨强洁净煤有限公司存在白天关门、晚上生产销售现象。(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鹤山区国发洁净型煤有限公司在2019年冬季取暖之前型煤生产已全部关闭到位,生产设备已拆除,厂区内存放的原煤已经清理完毕。(2)浚县巨强洁净煤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已拆除,剩余原煤已全部清理,实现场清地净。(3)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动态监管和暗访检查形式,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退出关闭后的违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白天关门、晚上生产销售的偷生产、偷销售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7.淇县西岗镇河口乾乾墙体材料厂隔壁有无名散煤销售点。(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已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没收现存散煤,做到场光地净。(2)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无类似现象发生。(3)加大宣传力度,张贴标语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18.散煤移动、固定卡点设置少,管理不规范。(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各县区政府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建立了散煤管控卡点,科学调配人力,优化轮班值守制度,在联合检查站以道路巡查、夜间突击等方式对运输散煤车辆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车辆200余辆次,拦截车辆2000余辆次。(2)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在增加原有卡点数量的基础上增设联合检查站,优化轮班值守制度,以道路巡查、夜间突击等方式对运输散煤车辆严格检查;规范散煤管控卡点管理,落实监管台账制度,严格执行日常检查、重点核查情况每日登记。截至目前,我市已规范建设散煤管控卡点11个,确保长期有效的开展散煤运输环节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运输散煤及流动销售散煤车辆,坚决防止外地散煤流入我市。

19.淇县北阳超限站、浚县黄河路与东上线交叉口、山城区中原路散煤管控卡点无查扣散煤登记台账。(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浚县持续规范散煤管控卡点管理工作,落实监管台账制度,目前已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日常检查、重点核查情况每日登记。(2)淇县统一制作了登记台账,发放到各卡点,便于规范使用,同时不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卡点人员在岗在位,加大对运输散煤车的检查力度。(3)山城区不断规范散煤管控卡点管理,建立台账,落实监管台账制度。对发现问题的车辆纳入监管台账,进行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时严格执行日常检查、重点核查情况每日登记。

20.淇县南关、鹤山区鹤壁集散煤管控卡点登记不规范,有弄虚作假嫌疑。(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淇县制作了统一登记台账,不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卡点人员在岗在位,加大对运输散煤车的检查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散煤管控卡点位置。(2)鹤山区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改布署会议,迅速调查核实专项督察组反馈问题,并向散烧办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完善散煤管控卡点制度、规范化卡点管理模式、加强卡点值勤人员培训,认真做好台账登记记录。

21.浚县天然气管道入村进度较慢,未能实现“村村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居民使用散煤做饭取暖问题,距离全市居民生活“餐饮清洁化”、“无煤化”还有差距。(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以现有管网为基础,不断向乡镇农村地区延伸,加快管网铺设进度,不断扩大燃气管网覆盖范围,推进清洁取暖工作。(2)铺设乡镇市政中压管网179.9公里,实现“村村通”村庄421个,还有36个村未实现村村通。实现全县乡镇供气管网全覆盖,截至目前通气户数9747户。

22.2019年“双替代”进度虽已超额完成任务,但“双替代”供暖尚未实现农村居民全覆盖,未达到鹤壁市2019年采暖季前禁煤区全面完成“双替代”工作、禁煤区实现散煤清零的目标要求。(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各县区政府积极开展“双替代”回头看工作,抽调专人进乡、进村,认真排查,查漏补缺,建立工作台账,进行问题销号,确保不出现禁煤区内未完成“双替代”工作情况。市发改部门对县区进行督促检查,经认真核查,在我市禁煤区内已全面完成了“双替代”、“散煤清零”工作任务。(2)自2017年成功申报全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以来,鹤壁市紧紧围绕“三年清洁取暖率100%,散煤取暖全部清零”的工作中心,积极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城区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全市新增或发展集中供热覆盖面积2067.26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不断提升。积极试点智能生物质取暖研发工程,建设生物质取暖“收储运”加工厂,安装生物质取暖炉2.13万户。有序推进低温空气源热风机示范工程等“电代煤”项目,在农村地区推广安装13.13万户,全面完成“双替代”目标任务。(3)清洁取暖考核成绩全国领先。鹤壁市在45个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是全国唯一连续三年考核成绩优秀的试点城市,且始终名列首批试点城市第一名。2019年清洁取暖规划中期评估优秀,作为典范试点城市,鹤壁模式和经验详细写入四部委呈送国务院的评估报告中。(4)清洁取暖模式受到广泛认可。2018年全国“北方十五省(区、市)农村清洁取暖用户侧能效提升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市成功召开。全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我市受邀做经验介绍发言。清洁取暖工作多次受到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多个部委的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部赵英民副部长、住建部陈宜明总工、国家能源局刘宝华副局长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5)清洁取暖建设硕果累累。2019年被授予“北方农村清洁取暖典型模式示范基地”。参编《河南省农房建筑能效提升导则》,获批2019年河南省建设科技进步一等奖。《建筑科技》《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河南日报》等权威媒体先后推荐或报道“鹤壁模式”。(6)清洁取暖环保效益明显提高。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以来,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同比降幅达到平均每年8%,重污染天数平均每年减少6天。2019—2020年秋冬季,PM2.5浓度下降至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完成率233%。重污染天数累计减少至17天。

四、散尘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一)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差距较大

23.督察组现场抽查施工工地39个,有35个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占89.7%,其中,建筑施工工地24个、道路施工工地10个、河道清淤工程1个。问题主要是“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个别工地还存在露天电焊、喷漆、切割作业。(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印发了《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鹤建〔2020〕16号),明确工作要求、主要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扬尘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印发了《鹤壁市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春季风暴”行动方案》(鹤建综〔2020〕9号)、《鹤壁市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月行动方案》(鹤控尘办〔2020〕2号)、《鹤壁市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夏季风暴”行动方案》(鹤建综〔2020〕4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散尘污染防治的范围、标准及相关单位责任,形成专班统筹与全域齐抓、常规巡查与严格执法、短期攻坚与长效常态工作局面。组织召开警示约谈会、工作推进会、工作调度会,压实各级各部门治理责任。成立检查组,对全市所有施工工地现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期限。严厉查处夜间违法施工行为。2020年以来,市住建部门共检查施工现场576项(次),发现问题230处,约谈90余家企业,通报批评90余个施工项目,1家施工企业被记入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黑名单”,向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移交违法案件14个,严厉打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2)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环境污染防治“夏季风暴”渣土运输行动方案》,组织渣土行业负责人集中学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渣土公司近期存在抛、漏、洒现象作出了专项部署。采取日常巡查加夜查的执法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车辆不遮挡、不冲洗上路及不按规定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开展日间巡察85次,夜查20余次,检查工地1000余处次,处理渣土公司3家,处理车辆12辆。住建部门移交城管部门14个工地扬尘案件,立案12起,均整改完毕。(3)目前我市在建干线公路2条,全部位于浚县境内,分别为新增省道224内罗线汤浚界至西宋庄西段改建工程、新增国道342日凤线(原S305)滑浚界至黎阳产业区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DB41/T1582—2018)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对土方施工作业面全天候采用雾炮车喷雾降尘,做好湿法作业;对土方裸露区用防尘网及时进行覆盖;施工作业便道进行硬化,并全天候洒水抑尘;各标段出入口建设围挡,安排人工配合水车及时冲洗施工车辆,防止上路带泥。截至目前,各标段共覆盖防尘网700余卷,累计出动雾炮车作业460余台次,投入洒水车9辆,洒水降尘1102台次,确保各项目各标段环保达标。(4)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现场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建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要求水利工地落实责任人公示牌、“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措施,保证水利施工工地的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安排布置鹤壁市2020年环境污染防治“春季风暴”行动、“夏季风暴”行动及夏季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攻坚月活动等,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为确保在建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对在建水利工程鹤壁市工农渠北干渠防渗处理改造工程、浚县2019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淇县共渠治理项目等施工现场检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限时整改到位,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防尘污染防控措施。

24.淇县、浚县、示范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较为普遍,反映出当地住建、交通运输部门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重视不够,监管不严,措施不力,效果不好。(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浚县出台了《浚县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整治“夏季风暴”行动方案》(浚建〔2020〕97号),进一步细化扬尘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有效规范了各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先后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尘管理员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议8次,组织各施工项目责任单位参加现场会1次,约谈施工企业10家,对扬尘工作定标准、提要求、讲责任,不断提升各方扬尘治理意识,确保扬尘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召开培训会2次,邀请同创盈天专家组王洞斌教授对施工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治理标准进行了讲解,培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住建局监管人员100余人。(2)淇县加大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措施项目的惩戒力度,通过警示约谈、全县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方式进行严肃问责。对拒不停工或虚假整改的建设项目一律列入“黑名单”,对参建单位实施信用惩戒,一并移交执法、公安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实施部门联动、扬尘一票否决制及工程质量验收前的扬尘防控初检等措施,确保工地扬尘管控落实到位。(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持续保持扬尘治理高压态势,加强督导巡查,对辖区在建工地扬尘防控严格做到“六个百分百”和“两个禁止”,严格开复工审核验收、现场“三员”、在线视频监测监控等制度的监督管理,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定为开工之前的必要条件,任何一项不达标,一律不予以备案开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达不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停止施工,对拒不停工或虚假整改的建设项目一律列入“黑名单”,对参建单位实施信用惩戒,一并移交执法、公安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今年以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扬尘督导检查115次,发现扬尘问题1173项,下发突出环境问题交办单11份,扬尘整改通知单18份,停工通知单7份。处罚金额11.5万元,并对监管不到位的2家单位进行了通报。

(二)道路扬尘污染仍很突出

25.道路扬尘运维经费严重不足,据市交通局反映,有近10年没有增加道路养护经费。(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鹤壁市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汇报我市道路养护资金困难,争取省财政加大我市国省道升级改造、农村公路等项目的支持和倾斜力度。(2)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安排20万元用于支持道路扬尘治理,目前正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3)积极和省公路局沟通,多次向省公路局打报告,争取干线公路养护资金, 省公路局印发《关于支持鹤壁市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会商纪要》,同意将鹤壁市作为全省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对象,优先在提升路况水平等方面予以倾斜。

26.道路养护、保洁、“四净两绿”落实不到位,“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的目标任重道远。(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开展G107、大白线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养护大会战,标准化修整路肩边坡约70万平方米,疏通边沟、排水沟3万米,冲洗护栏板约227千米、清理盖板约80千米,擦洗公路标志标牌404块,维修安全设施19处、标志标牌15块,并对沿线绿化苗木进行修剪补植,提升景观效果,努力打造良好的路域环境。(2)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渣土车)通行证办理,实行交通运输、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审联批制度,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3)交警部门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绕行方案,持续加大对货运车辆的管控力度。充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严查大货车、冒黑烟车、水泥搅拌车以及其他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在城区穿行,严查渣土砂石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建筑用料和废料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等大货车的遗撒、超载超限、尾气超标排放、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处罚违规车辆1000余辆。

27.督察组现场抽查鹤壁市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市区道路24段,有扬尘输出的20段,占83.3%,其中,淇县、浚县、鹤山区道路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按照《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治理要求》(DB41/T1892—2019)《G107、S304等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鹤环攻坚办〔2020〕41号)、《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对107国道、大白线等重要国省干线公路路段每天至少清扫2遍,洒水冲洗4遍,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等沿线设施每周保洁不少于2次。2020年上半年全市公路系统累计出动养护工2.64万余人次,洒水车1775台班,大中型扫路机1825台班,运输车辆约735台班,冲洗洒水6.48万余吨,清理垃圾约5056立方米,有效抑制了公路扬尘。(2)印发了《鹤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清洗消杀”集中行动的通知》(鹤城管委〔2020〕2号)、《鹤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定期集中开展“城市清洗”活动的通知》(鹤城管委办〔2020〕7号)等文件,结合“三散”治理督察整改暨大气污染防治“夏季风暴”行动,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严格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作业,根据天气、车流量等情况及时调整清扫、冲洗道路时间,适当加大城市道路的巡查力度和清洁频次,安排人员对城市道路进行巡查,针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城市道路,专门安排车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均达到“以克论净”标准。(3)结合“城市清洗”活动,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卫保洁力度,严格落实城市道路“双10”环卫作业标准、“五净五无”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道路清扫标准。积极研究机械化清扫作业模式,对城市道路实施“冲洗、吸尘、洒水、快速保洁”四位一体环卫作业。(4)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工作任务,成立6个督导组,由市城市管理局县级干部带队对“城市清洗”活动进行督导,重点督促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城市“城市清洗”活动工作落实,保障“城市清洗”工作成效。

28.有些干道与乡村土路交叉口地面未硬化,车辆出入抛泥带土。特别是107国道、221省道淇滨区至鹤山区段,路面灰尘大、路肩积尘厚,路两侧草木被灰尘覆盖不见本色,有些沿街商铺门前地面未硬化,过往车辆卷泥带土,扬尘污染严重。(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协调县区主管部门按照《鹤壁市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攻坚实施方案》(鹤环攻坚办〔2020〕40号)要求,对与107国道、304省道(大白线)等道路交叉的新增土路口进行硬化(采用水泥或者沥青),长度不少于150米,宽度与路口同宽,并安排人员负责日常的清扫保洁。(2)督促淇滨区、开发区对107国道(城区段)排查,排查与107国道(城区段)交叉未硬化土路口1处,对未硬化土路口进行了硬化。(3)浚县对150个干线公路土路口进行了硬化;淇滨区财政出资150余万元,将与干线公路和县乡道交叉的51个土路口进行硬化,每个土路口长度达到80米;山城区全面排查辖区内干道与乡村土路交叉口和沿街商铺门前地面硬化情况,对未硬化的点位全部硬化,对辖区内路面灰尘大、路肩积尘厚的道路加强环卫保洁,配备2名以上保洁人员及时洒扫清理;鹤山区对221省道两侧土路口实施了路口硬化工程,硬化路口8处,硬化面积650平方米,防止车辆出入抛泥带土,有效减少了扬尘污染,组织养护队32人,乡镇护路员115人,对沿线道路进行集中清扫,每天清扫洒水不低于6次,对清扫情况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不对外输出扬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把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与市区主干道交界处优先纳入发展规划,落实属地管辖职责,及时对与市区主要干道及国省干线公路交叉的土路口进行硬化,长度不少于80米,并加强清扫力度,杜绝车辆带泥。坚决取缔非法洗车点、停车场,正规洗车点场地必须硬化并建有完善的排水设施,严禁占用公路作为洗车点,严禁向公路排污带泥,正规停车场场地必须全部硬化并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三)城市扬尘管控精细化水平不高

29.鹤壁市明确提出,区、县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和走访问询,发现该项工作落实不到位,资料显示鹤壁市2019年只是在保障豫商大会和庆祝“国庆节”时组织过全城大扫除,未见其它时段开展过该项活动的相关记录,在督察组进驻的半个月内,也未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进行过大扫除,使该项工作流于形式。(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深化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等区域性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科学安排和实施重点区域道路清洗方式和频次,确保主次道路、背街小巷、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路面、道牙石周边等干净、整洁、亮丽。(2)机械深度清扫,提升保洁质量。随着气温的升高,要求各县区环卫部门将各类环卫机械全部投入使用,积极开展机械化深度清扫保洁作业,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卫生。启动春夏环卫作业模式,制定科学化机扫作业方案,通过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安排人员、车辆作业班次,着力在精细化作业上下功夫,车辆执行日检修、月保养等检查制度,保证机械车辆安全作业,由平面保洁向立体清洗延伸,做到了全数量投入、大范围覆盖、高强度作业和全天候运转。大力推行“4 1”环卫作业模式,每天出动230余辆环卫作业车辆、3800余名环卫工人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学校及商场周边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普扫到位、保洁到位、清除卫生死角到位,全面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及覆盖率。(3)开展全城清洗,助力疫情防控。2020年2月,为确保城市清洗消杀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多次组织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淇滨区、山城区、淇县等部门和相关县区召开专题会,谋划“清洗消杀”专项行动。一是印发了《鹤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清洗消杀”集中行动的通知》(鹤城管委〔2020〕2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清洗消杀范围及任务、作业方法及标准、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内容,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城市“清洗消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召开了城市“清洗消杀”集中行动动员大会,动员会分四个阶段召开,分管副市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92个单位125名负责同志参会。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12个督导组,由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级干部带队督导,对城市“清洗消杀”集中行动工作进行督导,重点督导各县区、各单位城市“清洗消杀”集中行动工作落实情况。(4)创新工作方法,定期开展清洗活动。一是制定印发了《鹤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定期集中开展“城市清洗”活动的通知》(鹤城管委办〔2020〕7号)等文件,在每月第三周的周四、周五定期集中开展“城市清洗”活动,形成城市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运营和管理机制,营造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舒适宜居的城市生产生活环境。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工作任务,成立6个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对“城市清洗”活动进行督导,重点督促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城市清洗”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保障“城市清洗”工作成效。(5)深入做好卫生清扫,持续开展清洁家园。一是组织各县区环卫部门对各城区主次干道进行清扫冲洗,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卫生,清除乱堆乱倒、卫生死角垃圾。二是对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设备加大保洁和消杀力度,保持卫生整洁,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累计出动专业车辆3.1万余辆,出动环卫工人50万余人次,清洗主次干道4300余条次、背街小巷2700余条次、清理生活垃圾14万余吨。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巩固工作成效。由县级领导带队对8个县区城市清洁家园工作进行督导,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开展督导。截至目前,累计出动车辆370余车次、人员1200余人次,督导单位(场所)15000余个。

30.督察组通过抽查2县3区15个点位道路的“以克论净”情况,其中有13个点位达不到“双10”标准,尤以浚县、鹤山区较为突出,各抽查的3个点位均超标,最多的分别超标近15倍、9倍。(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严格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作业,根据天气、车流量等情况及时调整清扫、冲洗道路时间,适当加大城市道路的巡查力度和清洁频次,安排人员对城市道路进行巡查,针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城市道路,专门安排车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均达到“以克论净”标准。(2)结合城市清洗活动,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卫保洁力度,严格落实城市道路“双10”环卫作业标准、“五净五无”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道路清扫标准。积极研究机械化清扫作业模式,对城市道路实施“冲洗、吸尘、洒水、快速保洁”四位一体环卫作业。(3)强化督导检查。深入开展“以克论净”抽查,组织人员定期对各县区城市道路进行抽查,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道路,将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全面提升城区环卫作业质量。结合工作任务,成立6个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对“城市清洗”活动进行督导,重点督促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城市“城市清洗”活动工作落实,保障“城市清洗”工作成效。

31.山城区、浚县、淇县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部分路段清扫不及时,个别路段两侧堆有垃圾,存在“脏乱差”的问题。(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制定印发了《鹤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清洗消杀”集中行动的通知》(鹤城管委〔2020〕2号)和《鹤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定期集中开展“城市清洗”活动的通知》(鹤城管委办〔2020〕7号)等文件,在每月第三周的周四、周五定期集中开展“城市清洗”活动,形成城市环境卫生治理的长效运营和管理机制,营造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舒适宜居的城市生产生活环境。(2)为确保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全方位、无死角,结合“城市清洗”活动,督促各县区环卫部门重点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卫保洁力度,严格落实城市道路“双10”环卫作业标准、“五净五无”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道路清扫标准,适当加大城市道路的巡查力度和清洁频次,对城市道路实施“冲洗、吸尘、洒水、快速保洁”四位一体环卫作业,安排人员对城市道路进行巡查,根据巡查情况适时调整清扫保洁频次,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均达到“以克论净”标准。(3)为进一步推进省委“三散”污染防治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印发《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有关单位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水平,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要求每日清扫作业不少于3次,洒水作业不少于6次,每周路面冲洗作业不少于2次,保持城市道路湿润、干净、整洁,有效降低城市道路积尘负荷,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每天出动230余辆环卫作业车辆、3800余名环卫工人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学校及商场周边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普扫到位、保洁到位、清除卫生死角到位,全面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及覆盖率。

(四)工业扬尘治理需进一步加强

32.督察组现场抽查工业扬尘点位55个,47个点位存在问题,占比85.5%,尤以山城区、淇滨区、鹤山区、浚县较为突出。主要是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五到位、一密闭”落实不好,特别是物料运输、生产、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防尘设施未安装或安装不到位;厂区部分路面未硬化,洒水不及时,积尘较多,环境脏乱差等。(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的工业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和有能力的技术机构,对治理任务开展自主验收。截至目前,191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自主验收并进行备案的企业168家,倒闭、拆除及其他原因暂不具备治理能力的12家,实施停产措施的11家。

33.鹤山区中泰矿业货车出口地面污水横流、污泥较多,煤仓封闭不严,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期间存在国四柴油车辆运输。(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督促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力度,将封闭不严的煤仓重新进行封闭到位,同时安排专人管理,对货车出口进行打扫、冲洗。(2)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企业应急运输响应执行情况。(3)对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五、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34.鹤壁市在落实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中,还存在整改不彻底、以停代改、敷衍整改现象。(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定期调度、汇总研判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工作滞后的,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督办、限期完成。截至目前已下发督办通知6份,督办相关任务整改推进。(2)由4名副县级干部带队,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3)建立整改任务核查评估销号制度,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35.群众举报鹤山区鹤壁集镇郝家荒村附近有无名砖厂,石渣灰尘大。经查,该无名砖厂为鹤壁市郝荒鑫鑫节能建材厂,虽处于停产状态,但破碎及原料车间地面积尘厚,煤矸石露天存放,路面未硬化。(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督促该企业对破碎及原料车间内进行全面清扫。(2)要求该企业露天堆放的物料能进仓的全部进仓,剩余的全面覆盖到位。(3)督促该企业对厂区未硬化的地面进行了硬化。

36.群众举报山城区凉水井社区附近有两家石料厂,夜间加工,噪声大,粉尘污染严重。经查,其中鹤壁市纵鑫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虽处于停产状态,但生产车间、进料口、破碎工序密封不严,无喷淋设施,进料口破损不堪,厂区内部分路段未硬化。(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两家石料厂为鹤壁市纵鑫建材有限公司和鹤壁市万腾建材有限公司,要求两家企业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础、厂房安装隔声门窗、厂区内增加绿化面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结合《2019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无组织排放治理“五到位、一密闭”要求,对两家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测,确保无组织排放达标。对鹤壁市纵鑫建材下达通知书,停产整改,对大胡办事处下达督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目前,两家企业已完成整改。

37.群众举报浚县屯子镇蒋村附近豫泰公司沥青拌合站,管控期间夜间生产。经查,该企业虽处于停产状态,但仍存在地面积尘较厚、进料口未密闭、抑尘措施简陋等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该企业于2020年1月3日建立长效卫生保洁制度,划分卫生区域,责任到人。(2)对进料口重新密闭,加装了喷淋设施。(3)装卸物料时采用雾炮湿法作业。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六、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尚需加强

(一)结构性污染仍然突出

38.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鹤壁市排放强度较大的煤炭、电力、化工、水泥等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0%以上。同时又存在企业规模小、布局散、集约化程度低,产业循环化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污染物减排和治理任务较为艰巨。(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统筹全市产业集聚区规划修编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资料清单、规划纲要、提纲、责任分工等系列方案,明确“任务书”,画好“施工图”,细化“责任表”,确保把修编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市产业集聚区规划纲要已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收集基础资料、实地调研等形式进行了多轮对接,已完成规划纲要初稿。各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均已完成委托工作,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调研和收集基础素材。(2)产业结构性污染治理工作,瞄准基地化、集群化、融合化、高端化、精细化方向,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制订了《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推进计划(2020—2022年)》《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2020年行动计划》,着力拉长产业链条,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水平,打造系统安全、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现代化化工智能园区。推进同力水泥等公司实施绿色化改造,争创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推进宝山经开区完善特色产业园道路、热力、燃气、污水等基础设施,加快与浪潮集团等企业的合作,建立工业云服务中心、应急指挥调度中心以及企业服务的智能化管理系统,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和吸引力,积极引进绿色环保、节能高效化工企业入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截止今年一季度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7.4%。(3)推进蓝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实现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利用及电子级化学品污染治理、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持续推进两个罐区VOCs治理项目、两个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飞天农业35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等12个技改项目按进度、按节点推进。(4)长远引导企业调结构绿色发展,积极推进企业绿色化改造、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创建绿色示范工厂,今年淇花、飞鹤、天海环球等5家企业申报绿色工厂,4家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了公示,淇花已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39.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鹤壁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和煤制品占比50%以上,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特征突出,且仍将维持较长时间。(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坚决从源头上严把煤炭消费准入关,新上用煤项目全面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编制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2)制定印发《鹤壁市2020年节能减煤工作要点》(鹤节能减排办〔2020〕1号),将控煤重点工作和目标分解到各县区和重点用煤单位,推动节能减煤措施和责任落实。(3)2020年以来,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鹏越150MW风电场、豫能淇县凤泉山50MW风电场开工建设,目前正在有序推进,计划到11月份实现并网发电。

40.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货物运输主要靠公路,货运车型标准化推进缓慢,鹤煤公司等企业“公转铁”项目推进难度大。107国道、342国道和京港澳高速穿城而过,距离主城区2个大气国控自动监测站点不足2公里,对鹤壁市空气质量指数影响较大。(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煤炭产业园区(简称鹤壁煤炭物流园区),作为我市重点物流枢纽建设项目,已入选河南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名单。鹤壁市积极协调推进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督促项目业主(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目前,鹤壁煤炭物流园区累计完成投资127887万元,投资完成率98%。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铁路专用线建设、管带机工程建设等,该铁路专用线共10条,有8条已于2018年12月28日完成验收,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对竣工部分下达开通电文,2019年1月22日正式通车运营。目前,铁路专用线、园区配套设施、管带机第二部分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其余2条线也已经完工,当前正进行调试验收。(2)2020年12月前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目标2894辆,目前已完成淘汰1108辆,该项工作正在按年度目标逐步完成。交警部门对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重新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下一步澄清底数后,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进行淘汰,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禁止以上车辆进入城区。鹤壁市出台了《关于印发鹤壁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交〔2020〕56号),支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3)国道107京港线鹤壁境改线新建工程(东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预审意见;初步设计已获得预批复;前期要件共9个,已批复7个,正在办理滞洪区评价报告、土地预审;已入财政部PPP项目储备清单库,已申请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待省财政厅审核;PPP实施方案已获得市政府批复。(4)国道342日凤线、国道107至西掌村西段改线新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预批复;初步设计已报相关部门,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前期要件共8个,已批复5个,正在办理2个,正在编制1个。(5)协调推进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全封闭管状皮带机运输机整体工程,项目需上跨汤鹤铁路,该铁路归鹤煤集团所有,由于在跨越方案、相关费用等方面沟通时间较长,影响了工期。后经协调,相关问题已经妥善解决,项目抓紧施工,当前项目已经完工,正在做调试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管控措施落实不严

41.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有些管控企业还存在顶风违规生产现象。(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2)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违规生产企业,依法采取顶格罚款、媒体曝光、取消相关管控豁免政策等措施。(3)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持续加大检查频次,开展日查、夜查行动。

42.督察发现,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示范区鹤壁恒大名都、花溪春晓项目,施工工地有重型机械土石方作业。(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管控及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及使用重型机械,并对现场裸土进行覆盖。(2)每日洒水降尘。要求施工企业加强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管控力度及措施。(3)对恒大名都、花溪春晓2个项目工地进行了约谈、处罚,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加大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的惩戒力度,通过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进行严肃问责,严防问题反弹。

43.督察发现,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鹤山区鹤壁集镇金线河清淤工程,施工工地有重型机械土石方作业。(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该项目位于鹤山区北与安阳交界处,为鹤山区重点施工工程,为保障工程进度,该项目施工单位被划进豁免单位,项目已经于2019年底全部完工。

44.督察发现,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浚县县直幼儿园对面无名工地、黄河路道路施工工地有重型机械土石方作业,施工工地有重型机械土石方作业。(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1)浚县两违办对浚县县直幼儿园对面无名工地进行了检查,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工程已全部停工,机械设备撤场,现场负责人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抑尘防尘要求,覆盖防尘网,洒水抑尘。(2)浚县住建局对黄河路道路施工工地进行了检查,在重污天气红色管控期间,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工程已全部停工,机械设备撤场,所有裸露物料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频次,维持湿润,确保无露土、扬尘现象,以达到防尘防控要求。(3)为确保治理成效,2020年制定了“浚县‘夏季风暴’行动在建工程防尘降尘责任清单”,细化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在黄河路等市政施工中采取了防尘布覆盖降尘措施,在路口处加盖防尘布并洒水保湿降尘,有效降低了车过尘起的现象。

45.有些管控企业用电量异常,存在违规生产嫌疑,如河南路达工程器械有限公司、鹤壁市泰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2)根据用电监控平台用电量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违规生产企业,依法采取罚款、媒体曝光、取消相关管控豁免政策等措施。(3)向企业发放《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鹤壁市生态环境执法及廉政监督告知书》《2020年致全市排污单位环境守法的一封公开信》,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依法生产。

46.个别管控企业存在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运输问题,如河南省富盛陶瓷有限公司、鹤壁市鑫大化工机械有限公司、鹤壁瑞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2)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在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的,依法采取罚款、媒体曝光、取消相关管控豁免政策等措施。其中浚县对2019年以来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使用国四车辆运输的8家企业,给予了处罚,共计罚款6万元。(3)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加大检查频次,开展日查、夜查行动。

47.个别管控企业对“一厂一策”管控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更新预警信息,如浚县爱依萌家具有限公司、浚县锦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河南沃德新世界能源有限公司等。(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正在组织编制2020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清单编制完成后对企业进行宣贯,要求企业及时更新并落实预警信息。(2)根据2020年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更新企业预警信息。

(三)铸造行业深度治理把关不严

48.按照鹤壁市攻坚办提供的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台账,除5家不具备治理能力的企业外,39家铸造企业已全部完成深度治理并通过验收。但从督察组抽查的13家情况看,有8家未按要求和标准完成深度治理,验收把关不严,未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完成深度治理的铸造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和有能力的技术机构,对治理任务开展自主验收。截至目前,44家铸造行业治理,完成自主验收并进行备案的企业36家,长期停产及其他原因暂不具备治理能力的3家,实施停产措施的5家。

(四)柴油货车路检工作亟待加强

49.鹤壁市公安等部门对驻站检测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货运车辆闯岗现象较多。(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加大了驻站警力的配备,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针对货运车辆闯岗现象,实施精准打击,严管重罚。同时,鹤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实际,增派专门警力,及时疏导交通,确保检测货运车辆尾气有序进行。(2)整合执法力量,针对货运车辆闯岗现象,实施精准打击,严管重罚。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在重点时段,加强查处力度,对闯岗车辆依法予以重罚,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采取惩戒与教育双结合的双重手段,减少司机闯站的违法行为。(3)对站区检测大棚以及站前限高设施进行亮化升级改造,使站区执法环境更加亮化,限高辅助设施更加安全,对治理闯岗车辆起到较好作用。(4)积极开展联合行动,重点打击闯岗、逆行和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货车,2020年3月起,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开展了“零点行动”、“天网行动”、“清剿百吨王”治理超限运输车辆专项行动,构建了路面执法横向到边,违法处理纵向到底的“天网”格局。目前,超限检测站已无闯岗货运车辆,给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带来保障。

50.鹤壁市设置的3个驻站检测点日抽检货车数量均低于省定目标要求,刘庄、北阳、215省道尾气检测点日均监测车辆分别只有15、28、8辆。(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搬迁刘庄检测点至侯小屯。侯小屯尾气检测站土建工程己基本完成,对需要的办公用品进行询价,造预算上报购买,积极推进搬迁工作。(2)持续加大北阳超限站尾气检测抽检量。(3)增加S215省道尾气检测点监测设备,利用机动车尾气监测车同时进行检测,增加监测车辆。(4)及时疏导交通,在车流量不大的情况下检测货运车辆尾气。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级别的逐渐降低,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增速较快,运输车辆骤增,导致刘庄超限站待检货运车辆行驶缓慢,交通拥堵,尾气检测工作耗时较长,严重影响道路通行。鹤壁市立足长效,多措并举,在超限站前1公里处加装温馨提示牌,在道路右侧加装“货车靠右”警示牌,制作温馨提示传单3000余张,向过往司机发放,告之错峰出行,采取“隔离渠化护栏”、“强制靠右”等措施,保障车辆快速通行,及时疏导交通,在此基础之上,适时加大尾气检测频次。

51.刘庄检测点场地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检测时易导致车辆拥堵,且货运车辆尾气检测不合格率只有2.6%,远低于其它检测站点。(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搬迁刘庄检测点至侯小屯。目前,候小屯尾气检测站土建工程己基本完成,对需要的办公用品进行询价,造预算上报购买,积极推进搬迁工作。(2)增加警力,加大查处拦截力度,加大驻站警力的配备。

七、意见和建议

52.对于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察组要求鹤壁市委、市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1)根据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移交的“浚县屯子镇大量砂石料厂扬尘污染长期存在”和“淇县散乱污砂厂违规生产,严重污染环境,破坏土地资源”2项问题线索,分别给予浚县屯子镇党委书记李利君、镇长赵继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淇县自然资源局矿山巡察执法大队中队长孙红星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淇县自然资源局工会主席冯庆三政务警告处分,对北阳镇第七管理区书记牛新华(副科级)、主任王复涛诫勉谈话处理,对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党组进行谈话提醒,给予青羊口村党支部书记耿小华(村网格长)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裴海清(村网格员)停职检查处理(2个月),下步将按要求向社会公开。(2)不断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保持生态环境领域追责问责高压态势,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制定《关于聚焦责任落实跟进监督全市“三散”治理督察整改暨大气污染防治“夏季风暴”行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5个纪检监督检查组,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各功能区工、管委,全市参与“三散”治理督察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夏季风暴”行动的市直单位,通过深入一线听取头口介绍、现场查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是否织密“责任链”、是否拧紧“加压阀”、是否打好“统筹牌”、是否落实营造“好氛围”,4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了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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