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根据《中共鹤壁市委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发〔2019〕11号)和《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鹤壁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质强〔2015〕1号),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5月至6月对8个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分为A、B两个等次,经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A 级:淇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浚县、淇滨区;

B 级:山城区、鹤山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质量第一理念,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深化质量领域改革,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我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谱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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